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虹梅街道文化中心二期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① 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中具有相关经营范围。;②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业采购;③ 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详见备注)。④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⑤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虹梅街道文化中心二期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7-19-10995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拟为虹梅街道文化中心二期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清单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内。 5、交付地址:徐汇区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 7、采购预算金额:6000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60000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的政策功能。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9-04-08 09: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4-15 09: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授权委托书;3.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原件;4.“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投标人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4-08 09:00:00至2019-04-15 09: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网上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应在报名截止日前,携带网上报名扫描上传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至上海市徐汇区蒲汇塘路123号2楼(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验证,验证通过的投标人方可领取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9-04-30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9-04-30 09: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蒲汇塘路123号2层。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响应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否则,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投标。(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持网上投标回执、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一并出席开标会。否则,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投标。(3)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三份),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当纸质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六、 七、其他事项 1、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开标等相关要求按照《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沪财采[2012]22号)规定执行。开标时,若投标人违反《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沪财采[2012]22号)第十七、十八、十九条的规定,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 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报名时需上传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截图须附系统时间,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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