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维保服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维保服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医疗设备维保服务 | ||
品目 | 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 | ||
采购单位 | 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 ||
行政区域 | 内蒙古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19年04月08日09:0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招标文件售价 | 详见公告正文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公告正文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4月29日15:00 | ||
开标地点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新天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批准文件编号: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竞标单位。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医疗设备维修; 5、生产厂家及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此次采购投标。 6、本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 至 <>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和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4、其他材料 (1)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2)近一年(2018年01月至今任意12个月)缴纳社保资金的凭证。 (3)近一年(2018年01月至今任意12个月)的纳税证明。 (4)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 (5)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截图。注:以上资料须授权委托人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贰份,A4纸),资料不全者,不予接受。四、采购文件售价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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