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NJSL
********9701Z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栖霞区三江河,七乡河,便民河及大道河水环境提升工程已由南京市水务局以宁水环[2019]5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招标人为南京市栖霞区水务局 ,代理机构为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O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 南京市栖霞区
招标内容及规格: 设计招标;其他水利水电工程;河湖整治工程;
招标范围: 本项目概算总投资约23570万元。三江河上游起点为栏江桥,终点为三江河入江口,全长5.8km;七乡河上游起点为龙门坝闸(西岗街道孟北村),终点为七乡河入江口,全长11.6km;便民河起于七乡河讫于外公记东大埂,大道河起于外公记东大埂讫于入江口,总长22.9km。其中,三江河水环境提升工程包括控源截污:对需改造的1个干流排污口及6个直流排污口,新建卧倒式闸门箱涵截流泵站1座,新建污水管5053m,对排口污水进行截污纳管。清淤疏浚:对河道全段进行清淤,约6.4万方。生态修复:设置3套生物和生态处理设备,对2处泵站前池、支流进行水质提升,减少汇入主河道污染。自控监测:设置水质自动化在线监测系统1套。投资约5500万元。
七乡河水环境提升工程包括控源截污:对需改造的4个排污口,新建截流井3座(配套液动下开式堰门、液位计、流量控制闸门等),新建梯形截流槽1座,新建5000t/d污水提升泵站1座,新建污水管3562m,对排口污水进行截污纳管。清淤疏浚:对河道全段进行清淤,约13.9万方。生态修复:采用生物和生态手段对6处支渠进行水质改善,减少汇入主河道污染。投资约7070万元。
便民河、大道河水环境提升工程包括控源截污:对需改造的96个排污口,新建污水管5823m,对排口污水进行截污纳管;新建梯形截流槽2座;新建格栅井2座;新建污水调节池2座;新建1000t/d一体化AO+MBR污水处理设备2座;新建800t/d一体化MBR污水处理设备1座;新增管道式紫外消毒设备3套、叠螺式污泥脱水机3座。生态修复:设置7套生物和生态处理设备,对7处泵站前池、直流进行水质提升。自控监测:设置水质自动化在线监测系统5套。投资约11000万元。
规模(估算价): 20962.82万元
工期(交货时间): 24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要求:
(1)资质条件:
(2)业绩要求: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4)其他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1工程施工资质: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1.2工程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甲级资质且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1.3 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14年4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起至今承接过类似EPC、EPC+0项目或设计或施工项目的业绩。(设计、EPC+0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或协议;EPC或施工业绩证明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三者缺一不可)(备注:类似项目业绩指单项合同中标价(或工程规模)10000万元以上的河道、湿地以及排水管网类等水环境治理项目业绩。)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2.1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或[水利水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需提供近半年(2018年9月至2019年2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2.2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或[水利水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需提供近半年(2018年9月至2019年2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施工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2.3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且需提供近半年(2018年9月至2019年2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1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只能包括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总承包单位;本项目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
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牵头人与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并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在同一张授权委托书上联合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须上传电子版扫描件至投标文件中)。
3.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标段的投标。
3.4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其评分因素中的信用等级评分以施工单位的信用分为准。
4、其他要求:
4.1投标施工单位应提供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企业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证明。
4.2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未变更的,以合同工程通过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为准。
(2)项目负责人被变更过,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项目主管部门同意施工负责人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相应主管部门核准并已经办理变更手续。本市项目按层级监管权限划分,区级监管项目报区水务局核准,市级监管项目报市局招标办核准。
4.3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
4.4投标施工单位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6按照省、市相关管理办法,投标施工单位须提供办理工伤保险的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只能包括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总承包单位;本项目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
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牵头人与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并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在同一张授权委托书上联合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须上传电子版扫描件至投标文件中)。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标段的投标。
4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其评分因素中的信用等级评分以施工单位的信用分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4月04日 21:36:17至2019年04月12日 21:36:00,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水利平台报名,并且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29 日上午10: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水利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其他说明
7.1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出售均采取网络方式,投标人需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办理企业加密锁,登陆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水利交易平台报名、下载招标文件,用相应的软件制作、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水利交易平台。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京市栖霞区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 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栖霞区尧化门街189号 地 址: 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4B栋20楼南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刘科 联 系 人: 曹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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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账 号:
2019年04月0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