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梨花诗歌艺术节文化遗产影展招标公告

第十一届梨花诗歌艺术节文化遗产影展招标公告

原平市第十一届梨花诗歌艺术节·文化遗产影展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19-04-07

原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原平市文化和旅游局委托,对第十一届梨花诗歌艺术节·文化遗产影展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竞争。

一、项目名称:原平市第十一届梨花诗歌艺术节·文化遗产影展

二、项目编号:YZC(2019—107)

三、采购内容:

1、项目概况:原平市第十一届梨花诗歌艺术节·文化遗产影展,以“梨花又开放·原平再启航”为主题,挖掘原平市深厚文化底蕴、呈现同川果商创业历程、展示改革开放发展成果,以梨花为媒、诗歌为介,推动文旅深度融合,打造文化品牌,讲好原平故事,推介原平形象,献礼建国70周年,践行新时代“搭台唱戏再出发”的改革精神,为原平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文化条件。

本次影展在子干万亩梨园举办,项目包括影展的方案、设计、征稿、编辑、制作及布展。

2、本次谈判采购共1包:报价人所报价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3、报价范围包括:项目实施所有费用。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4、项目实施时间:原平市梨花诗歌艺术节开幕式当天

5、项目地点:原平市子干乡

四、参与谈判的报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实施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相应资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价人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3、组织机构代码证;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5、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如经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7、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六、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9年4月8日至2019年4月10日(北京时间9:30-11:30,15:3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原平市体育南路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

递交相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4月11日下午2:30(北京时间)

谈判时间:2019年4月11日下午3:00(北京时间)

地点:原平市体育南路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原平市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电话:郭女士****-*******

采购代理机构:原平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原平市体育南路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及传真:0350--*******

邮编:034100

原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04月07日


标签: 文化遗产 艺术节 梨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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