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华升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制作临港新宣传片项目(办公室)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2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3 为该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4 投标人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3.5 投标在本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相关的技术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制作临港新宣传片项目(办公室)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华升招字(2019)招1-0070) 3、预算编号:01-19Z0120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分为提供临港新宣传片策划、文案脚本、分镜脚本服务。提供临港宣传片的拍摄勘查和演员选择服务。在确认的方案要求下于临港地区各地点进行实景拍摄以及演员拍摄工作。为临港宣传片进行后期配音、剪辑和特效制作。根据各临港政府各相关部门意见对宣传片进行修改完善五部分内容。-----具体情况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 5、交付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 6、交付日期:按合同要求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700000.00元(国库资金:70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政策、鼓励节能政策、鼓励环保政策、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购买国货政策。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04-08 09: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4-15 09:3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2)上一年度财务报表(2018年);(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页面截图并盖公章;(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4-08 09:30:00至2019-04-15 09:3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报名时在网上招标系统要求的上传材料中第1-2项为原件扫描件,3-5项为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以上材料除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外还需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上海华升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现场进行验证。验证通过后,缴纳标书费,只有验证通过及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磋商,逾期不予办理。所有资料需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若非特别注明否则不接受复印件的彩色扫描件。(2)现场验证报名付费时间:2019-04-08上午09:30至2019-04-15上午09: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接受验证报名,验证报名结束后支付人民币500元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04-19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04-19 14: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城南路1685弄9号 2、磋商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城南路1685弄9号。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供应商被授权代表持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会议;(2)磋商文件规定需要的提交响应文件及电子文档;(3)供应商须自带电脑和上网卡;(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投标签收回执加盖公章。 六、 七、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2、答疑时间:定于2019年04月12日14:00时(北京时间),答疑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城南路1685弄9号举行答疑会(如有)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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