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区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区创建方案编制及技术支持招标公告

浦口区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区创建方案编制及技术支持招标公告

浦口区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区创建方案编制及技术支持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19-04-07

根据前期工作安排,南京市浦口区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开展浦口区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区创建方案编制及技术支持工作,诚邀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磋商项目名称:浦口区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区创建方案编制及技术支持


二、项目编号: QDZC-2019-120


三、项目背景、研究内容及工作周期


(一)项目背景


浦口区交通运输局决定开展2019年度“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区创建工作,为更好的完成本次创建任务,拟开展创建方案编制及相关技术支持工作。


(二)研究内容


需对全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四个方面工作内容进行调查了解,从“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四个方面编制“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和相关工作台账。对全区的“四好农村路”建设宣传工作进行策划研究,日常宣传素材收集整理,制作“四好农村路”宣传片、展板、宣传折页等,对迎检路线进行方案设计,策划一区一品牌充分地展现浦口区“四好农村路”建设成果。同时配合采购人做好自查和迎检工作,确保顺利完成2019年迎检工作。


(三)工作周期


2019年8月中旬完成咨询报告初稿(中间成果)编制,提交中间成果并进行审查;


2019年11月底前完成咨询报告送审稿,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查;


2019年12月底前完成省级迎检工作。


(四)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50万元,采购人设定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50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标处理。


四、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请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请提供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请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请提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供应商已经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工程咨询备案专业为公路,备案信息已经由国家发展改革委通过在线平台向社会公布;


(2)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竞争性磋商。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五、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信息:


1、本项目现场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4月8日至2019年4月1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来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


2、磋商文件出售地点:南京市中山路179号易发信息大厦5楼A座。


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整,售后不退。


六、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


采购人将不统一组织供应商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供应商认为需要可自行进行现场考察,采购人将予以必要的协助,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七、磋商响应文件份数


磋商响应文件纸质版3份(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word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须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八、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9年4月18日9:00时(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4月18日9:30时(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179号易发信息大厦5楼A座。


九、磋商有关信息:


磋商开始时间:2019年4月18日9:30(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179号易发信息大厦5楼A座


十、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 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


(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njgp.gov.cn)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 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 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十一、联系事项:


采 购 人:南京市浦口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公园北路40号


联 系 人:吴工


电 话:***-********


采购代理:南京启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中山路179号易发信息大厦5楼A座


联 系 人:陈工


电话:***-********


二0一九年四月七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方案编制 示范区 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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