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攀西地区小型材招标公告

4月攀西地区小型材招标公告

4月攀西地区小型材招标公告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对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专用材料部采购的4月攀西地区小型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1、项目名称:4月攀西地区小型材

2、招标编号:AB********0732

3、项目内容及要求

3.1本次招标采购明细、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投标要求》。

3.2招标采购情况

3.2.1本次招标采购周期拟定为****************;

3.2.2本次招标付款条件为实行先货后款,以货币/ 承兑汇票方式支付。;

3.2.3本次招标履约保证金见《投标要求》;

3.2.4本次招标采购有品牌(相当于该品牌)要求的品种需投标人提供代理证明或经营范围涵盖此类品种;

3.2.5对于准入条件要求进行试验、验证的品种,若新入围的投标人拟中标,在供货前需要试验、验证合格,否则,取消其拟中标资格,按排序依次选取其他投标人为拟中标人。

4.投标人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有合法的生产经营资质,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生产制造本产品的相应资质证书等复印件;接受生产型供应商或生产厂直属销售机构、流通商投标。 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以往经营过程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代理型供应商须获得有效授权证书。 3、投标人注册资金要求:生产企业≥200万元,流通性贸易商≥1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6、进入公司灰名单的企业及其实际控制人(代理人)开办(含独资、控股、参股)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7、禁止“物贸公司退出供应商目录”中未满一年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8、产品在使用过程中,若因成交方产品质量问题给委托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成交方应负责赔偿。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投标人。

6.招标文件购买

6.1投标人代表于2019-04-04 11:00:00至2019-04-11 11:00:00,登录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在线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04月11日11时00分。投标人网上提交报价、商务及技术标同时,必须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将需要提报的资质证明文件的照片或扫描件(原件或盖红章复印件)电子版,传送到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应标段。首次参标方须要先在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

6.4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采购方: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专用材料部
地 址:
联系人:姚志云
电 话:****-*******
传 真:
招标机构: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地 址:攀枝花
邮 编:617000
联系人:蒲琼芳
电 话:****-*******
传真:****-*******
网 址:http://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成都金牛支行(行号********1010)
账 号:2281 0101 0400 3593 9

附表:标的需求一览表

序号物料名称规格型号材质质量标准数量单位
1C型钢规格:C180X70X20X2.5Q235B
11000千克(公斤)
2小型热轧扁钢规格:30X3mmQ235
1000千克(公斤)
3小型热轧扁钢规格:40X4mmQ235
2000千克(公斤)
4小型热轧扁钢规格:30X4mmQ235A
1000千克(公斤)
5小型热轧扁钢规格:40X4mmQ235A
2000千克(公斤)
6热轧带肋钢筋规格:φ14mm 直条HRB400E
1
投标要求:1、招标项目设有标底价,标底价作为评标委员会评标的重要参考。 2、授权评标委员会按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总价)法推荐中标人,若单项报价存在较大偏离,在总价不升高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须向投标方提出澄清与回应。 3、投标方价格有不高于标底价的,低价投标方直接中标。若投标方价格均高于标底价或者投标方不足3家流标直接转入竞争性谈判,评标委员会根据鞍钢招标有限公司《竞争性谈判通用规则》进行谈判,原则上谈判不超过2轮,按不高于目标价的报价最低者推荐成交;若谈判后报价均高于目标价,按报价高低排序,由使用单位和委托方定标。 4、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最低价格应在委托人承受范围内,否则委托人有权否决。 5、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公司《保证金管理办法》执行,其中新进投标人如中标,合同签订前需按中标/成交含税总金额的5%现金缴纳履约保证金(百元取整,不足一百元按百元收取)。 6、禁止“物贸公司退出供应商目录”中未满一年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7、我公司合格供应商,免收投标保证金,若违约,在货款中扣除。 8、能满足交货时限要求的报价方为有效报价。 9、需注明生产厂或品牌。 10、签订合同后需卖方按质、按量交货,否则按合同含税总金额5%扣违约金。因卖方原因违约,延期10天内交货(含10天)卖方将支付违约含税金额5%的违约金,延期10天以上交货卖方将支付违约含税金额10%的违约金,不可抗力因素和买方要求除外。 11、质量异议处理:(1)新增供应商首次供货即发生使用质量异议,提出书面警告,供应商季度评价予以扣罚5分;连续第二次发生使用质量异议,强制供应商退出该品种供应,若一年内发生3次使用质量异议,供应商季度评价予以扣罚20-30分;(2)1年以上合格供应商,发生一次质量异议提出书面警告,供应商季度评价予以每次扣5分处罚,年度质量异议金额累计超过30%,供应商年度评价予以扣罚20分;(3)若为内部单位或战略供应商,需上报公司,集团审批。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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