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局三直营南昌华皓中心办公楼加气块招标公告
二局三直营南昌华皓中心办公楼加气块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一、招标形式及范围
1.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
1.2招标范围:南昌华皓中心项目工程办公楼所需加气块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
2.1生产或经营 上述产品 业务1年以上,个体经营单位必须满足经营满1年以上。送样合格厂家(单位)。
2.2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的合格供方。
三、招标原则
3.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2 由项目、公司(分公司)生产资源部、经管部、法律事务部等相关主管人员组成招标委员会,网上评标。
四、定标原则
4.1在质量、服务同等的情况下,低价中标;
4.2在同等条件下,与我公司有过合作经历,无不良记录的投标方我方会作为优先中标的参考因素。
4.3报价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7个工作日,由此产生的价格波动因素由投标单位综合考虑,自行承担。
五、质量要求
5.1严格执行国家现行质量标准。
5.2招购材料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要求,并提供材质证明、合格证等质量文件。
5.3档次要求:南昌华皓中心项目所用材料符合招标文件相关技术要求,满足工程使用条件。
六、交货、验收要求
6.1质量基本条件:材料质量应严格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招标文件及有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6.2材质证明书:保证材质证明书,技术文件相关资料、检测报告,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送货时必须随带材质证明文件及出库单。
6.3验收方式:并严格按照技术要求进行现场验收;验收数量并以我方实际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6.4交货时间:自中标之日起按照甲方要求及进场计划分批进场。
6.5交货地点::南昌华皓中心项目招标人指定卸料地点。
七、投标注意事项
7.1 严禁投标人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使其泄露一切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信息。
7.2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严禁相互串通、结盟,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其它方式影响其他投标人参与正当投标。
7.3 如发现投标人有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招标人保留追究相关单位或人士责任的权利。并上报公司处理。
7.4 本投标通过网络报价,所有参与投标报价的单位都被视为其认可:“该网络行为是合法、安全、有效的”。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否认其投标文件内容的合法、有效性。
7.5 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的,通过该网络进行公开互动质疑、答疑。
7.6场地基本条件:本次招标需要供货的项目、地点已经在招标公告中明示。投标单位需要对场地、运输路线进行考察的,自行解决。中标单位不得以场地、运输条件等原因变更任何投标内容。
7.7 安全基本条件:投标方、中标方必须对自身出入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投标方(或中标方)必须承担进入现场后,由于自身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论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的后果与责任。招标人概不负责。
7.8投标单位必须认真严肃对待本次招投标,严禁资格预审后投标不报价,扰乱本次招投标行为,一经发生将上报公司处理。
八、结算方式
8.1货送完验收合格后分阶段性付款,按实收数量结算。
8.2乙方提供银行账户,发票与银行账户相一致。乙方提供的发票必须真实有效。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造成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8.3付款方式:先供货后付款。甲方无预付款,乙方必须每月15日前与甲方办理完月结算,20日前向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月结算发票及相关资料,次月25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已供货款总额的80%,办公楼砌筑完工,甲方与乙方办理完完工结算后半年内向乙方100%支付货款总额。
8.4甲方拨付工程款支付形式:银行转账、商业承兑、银行承兑、国内信用证。
8.5支付费用的宽限期为叁个月。宽限期内应支付的款项不计息。
九、开标时间: 见招标文件 。
十、联系人: 万斌 ,联系电话: 152*****430。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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