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清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有机肥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汪清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有机肥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汪清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有机肥



询价采购项目公告





根据汪清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对下列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价,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以当面递交密封文件的方式投标。



一、项目名称:汪清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有机肥询价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19zfjzcg0004



三、采购内容:有机肥 1批



序号



商品名称



技术参数



备注



 1


 有机肥(主适用油牡丹)


有机质含量≥45%,含水率≤30%,N+P2O5+K2O≥5%


1、粉末状;


2、肥料中不能添加风化煤成分,肥料原料中不含鸡粪原料;3、单位使用面积2吨/公顷;


4、包装要求彩色印刷、标识齐全、采用内衬膜包装袋、每袋30公斤。







四、项目预算:人民币73.58万元。采购人不接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报价。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制造(和/或经销)本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它资格要求:



(1)产品需取得国家正式肥料登记证;(2)肥料有机投入品认证。



六、付款方式:交货验收后支付95%货款,剩余5%为质保金。总验收结束一年后,支付质保金。



七、供货时间及地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10 日内完成供货,供货地点,汪清县百草沟镇,中标方代办公路运输,送货上门。(如超过本采购项目规定供货时间为无效投标。)



八、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1、质保期为货物验收之日起为期1年;2、在质保期间免费向产品用户提供20*24小时电话技术咨询指导服务。配备1-2名专门技术服务人员,每月定期提供上门服务,指导产品的田内应用(24小时响应),并留存相关业务资料。



九、验收方式:1、交付货时对数量进行验收;2、接货后2周内,由购买方委托专业检测机构对产品的规格型号及技术指标进行验收;3、2019年种植周期结束后(2019年9月15日之前),由购买方、百草沟镇项目办、油牡丹基地对供货、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和使用效果进行总验收;4、履约保证金:在接到中标通知后10日内,中标单位按中标金额的10%向购买方交付履约保证金,当总验收合格后(2019年9月15日)5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



十、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十一、报价文件获取:有意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19年04月08日至2019年04月11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下同)到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领取。提醒投标商注意:获取报价文件时应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4万元(账号信息见第十四条),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中转入至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账户(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或者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保证金转款(存款)凭证等资质证明文件原件,以上资质证明文件须年审合格。同时携带以上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公章。(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无投标资格)



十二、接受报价时间、报价截止时间:



1、接受报价时间:2019年04月15日09:00—09:30。



2、报价截止时间:2019年04月15日09:30。



3、超过报价截止时间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十三、报价地点:汪清县汪清街东392号县政府三楼。



十四、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汪清县汪清街东392号县政府三楼。



项目联系人:朴明子



联系电话:0433-8813731



账户名称: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汪清支行



帐 号:22001687138055003399



十五、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汪清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唐大成



联系电话:0433-8814265







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二〇一九年四月八日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




标签: 有机肥 办公室 农业综合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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