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师范学院新建理工教学楼与实验楼之间广场中心雕塑设计方案征集招标公告

宁夏师范学院新建理工教学楼与实验楼之间广场中心雕塑设计方案征集招标公告


为提升学校开放办学形象,彰显学校文化特色,发挥环境育人功能,推动全校师生、校友及社会各界了解、支持、参与学校校园建设工作,现面向全区社会各界征集宁夏师范学院新建理工教学楼与理工实验楼之间广场中心雕塑设计方案。具体事宜如下。

一、雕塑位置

宁夏师范学院古雁校区新建理工教学楼与理工实验楼之间广场中心

二、征集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5月10日止

三、作品要求

(一)作品创意内容要积极向上,能够充分展现学校的历史底蕴、文化内涵和文化传承,能够体现宁师人的精神风貌和发展愿景,能够唤起宁师人在校期间学习、生活的记忆,能够激起来校交流访问人员及学生家长拍照留念的热情。

(二)作品创意要主题鲜明、内涵丰富、构思新颖,同时要简洁凝炼、美观大方、便于制作。要具有一定的视觉冲击力,并考虑雕塑选址与校园环境相协调。

(三)作品创意必须是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或公开使用,拒绝模仿雷同,保证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若发生由此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及给学校造成的损失由设计人承担。

(四)作品创意要有设计美感,具有科技性和时代性,最好能提供多角度效果图(至少包括广角、正面、侧面效果图)。

四、活动细则

(一)本次征集活动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主办方将邀请雕塑、建筑艺术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组开展评审。

(二)评审奖项分别设立特等、一、二、三等奖。其中特等奖1名,奖金10000元,一等奖2名,奖金各5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各2000元;三等奖4名,奖金各1000元。获奖作品将在7个工作日内通知获奖作者。

(三)获奖者有责任在后期负责获奖作品的整合深化,后期设计工作相关要求及费用另行商定。

(四)所有获奖作品,其著作权均归宁夏师范学院所有,宁夏师范学院有权采用任何获奖作品。所有作品原稿一律不退,请创作者自留底稿。

五、投稿说明

(一)提交材料须包括创意说明、设计效果图及其它相关说明等。投稿必须提交书面文稿及电子文稿,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书面材料交至学校办公楼125室,电子版材料发送到shzhwxh@163.com。

(二)本次征集活动,除设计创意投稿之外,同时还接收任何形式的建议或意见,欢迎广大师生、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实地考察,积极参与。

联系电话:130*****666******* ,联系人:王旭辉。

(三)宁夏师范学院对本次活动具有最终解释权,有权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或调整相关日程。

宁夏师范学院

2019年4月8日


标签: 设计方案征集 雕塑 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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