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宇村环境整治化除招标公告

新宇村环境整治化除招标公告


海门市余东镇新宇村环境整治化除询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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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单

报价单位:(公章)单位:元

序号

药剂名称

规格(剂量)

单位

数量

综合单价(元)

总价(元)

1

塔隆

10毫升/包

6000

2

农达

200毫升/瓶

600

3

青苔净

200克/包

500

4

二甲四氯

300克/瓶

60

投标总价=(1+2+3+4)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盖章或签名:

2019年 月  日

备注:

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具有本项目产品的合法经营、销售资格。

2.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诚信承诺函原件,同时须将上述材料及询价报价单一起装订(询价单放至第一页)并密封后(封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人及联系电话)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海门市余东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东镇希诺东路100号)【余东镇为民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逾时作自动放弃处理。投标时还另需向工作人员提供询价采购供应商报名登记表(格式见附件)。

3.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04月12日9点30分。投标人在投标时须交纳200元招标文件工本费,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请投标人自带并按照要求缴纳,否则,招标人可以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4.本报价单具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严格按项目要求报价,加盖单位公章后有效(涂改无效);报价时须注明所投产品的品质、规格等,同时必须达到招标要求,否则为无效投标。

5.本项目最高限价21800元人民币(包含产品、成品保护、检验、运费、装卸费、税金等一切费用)。本报价单以最低价的方法确定成交供应商。本次评审咨询费为500元,请投标单位计入报价中,开标结束后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6.供应商在中标结果未宣布前,不得提前离场,否则后果自负。

7.本次采购的投标保证金400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补足),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公示结束后3天内,中标供应商须领取中标通知书,否则视为中标供应商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履约金在履约结束后退还(无息)。

8.货物进场前需经采购单位确认产品质量(提供产品合格证)、生产日期(限2018年10月份以后出厂)等。

9.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货物运送到采购方指定地点,并经业主组织相关专家验收通过合格后当年底前一次性付清(不计息)。

10.中标人需在签订合同后7天内一次性交货。如不能按时交货,将作经济处罚及1年内取消政府采购投标资格。

11.中标供应商必须和采购方签订供销合同书,并报海门市余东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鉴证。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门市余东镇新宇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陆女士联系电话:158*****339

招标代理:江苏爱德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187*****361

海门市余东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04月03日

友情提醒:

1、请各供应商连续关注本网站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请供应商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严格遵守时间、资料提供等相关约定。

3、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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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爱德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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