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兴山地轨道交通规划服务拟采用招标公告
宝兴山地轨道交通规划服务拟采用招标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宝兴县地处山区,少数民族汇聚、旅游资源富集、生态环境脆弱。受地形和环保限制,山地区域交通发展滞后,该区域没有铁路和高等级公路,路网密度低。交通不便利是制约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也难以利用自身旅游资源富集的优势,通过旅游开发实现精准脱贫。如何解决山地交通问题,是宝兴县补短板、协同发展亟待破解的难题。
四川省委十一届三次会议提出构建“一干多支、五区协同”的区域发展新格局。促进“五区协同”发展,推动成都平原经济区、川南经济区、川东北经济区、攀西经济区、川西北生态示范区协同发展;推动甘孜藏族自治州、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凉山彝族自治州与内地协同发展;推动区域内各市(州)之间协同发展。面对全新的发展形势和更高的发展要求,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开展全省山地轨道交通规划,需要发展一种新型的轨道交通制式,既要适应山地地形、又要适合中低运量水平,造价相对低廉,还绿色生态环保。
宝兴县所处山区地理环境复制,山区生态系统脆弱度较高,环境承载力总体较低,容易受到人为的不当开发活动影响而产生生态负面效应,地质结构复杂,用地条件受限,很多高品位旅游资源所在区域海拔较高,突发性自然灾害以及旅游安全等是宝兴旅游业发展的短板。因此宝兴县山地轨道交通的建设面临巨大技术挑战。山地轨道交通关键技术:齿轨系统、轮轨-齿轨不停车过渡装置等技术是中国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的专利技术。在山地轨道交通设计和建设能力上具有独特优势。基于技术、工艺或专利权保护等因素,本项目设计服务只能由中国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基于山地轨道交通的特殊性,也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按照《政府采购法》三十一条第一项,"(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以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因此,该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委托中国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施该项目。预算金额18.5 万元,现就此事项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19年4月9日起至2019年4月15日止。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宝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人宝兴县人民政府项目办公室。
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采购项目名称:宝兴山地轨道交通规划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人:宝兴县人民政府项目办公室
拟定供应商:中国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雅安市宝兴县穆坪镇兴盛街1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杨剑枚 电话:****-*******
宝兴县财政局联系人:邬艺兵 电话:****-*******
宝兴县财政局地址:雅安市宝兴县穆坪镇兴盛街1号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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