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设备招标公告

办公设备招标公告

启东市政府采购询价公告

询价编号:QDXJ********3YQ
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市财政局下达采购执行通知书(启财采字2010[400、404]号)中启东市公安局、科技局相关单位办公设备进行询价采购(详细内容见下表)。

用户单位

通知书号

品名、规格

备 注

1

公安局

400

针式打印机STAR NX--500(标准配置)

25

2

科技局

404

集思宝MAP60 CSX—炫彩(标准配置,另加配2G储存卡一张)

1

说 明:
一、上表中未有明确限价的以财政预算为最高限价,报价超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对于未入库的办公设备类小额采购供应商参加本次询价项目的,必须现场提交询价报价单,并对资质原件核对,提交保证金叁仟元整(以汇票形式提交)。3、对于参与报价的供应商,报价文件中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价注意事项
1、报价表须按提供的报价样表格式填写,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在备注栏中注明。报价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
2、报价文件请于 2010 年 10 月 26 日 上 午 09:30 前密封送到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业务二科陈海红同志处(不受理传真等形式的报价文件),逾时则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业务二科****-******** 信息科****-********
地址:启东市人民中路683号建筑业大厦三楼
3、成交供应商应向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交纳成交额0.4%的服务费。
4、报价包括货物运输、安装、服务、税金及成交服务费等所有相关费用。
四、质量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经合法渠道进货的全新、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合格产品,产品内外包装完好。
五、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成交供应商接到成交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二日内须到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见证。因采购人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三日内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报告,否则按违约处理。
所供货物必须在 7 天内(日历日)免费送至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否则按违约处理。
六、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且横向单栏报价最低者成交。

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
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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