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囚车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囚车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关于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机关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囚车采购项目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机关
2.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囚车采购项目

二、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和预算金额:
1.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根据特种车报废更新通知要求,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现有囚车使用年限较长、行驶里程较多,目前车况已不适合继续使用,为不影响法院正常工作,确保车辆使用安全,特申请购置囚车一辆。

2.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35.46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因天津市法院系统统一使用囚车都是该车型,考虑该车型能满足法院押解要求,并且该厂车辆改装在国家公告范围内,江铃JX5036XQCZJTA型软包通囚车采用江铃途睿欧商务车改装(改装后6座含司机),该型车辆作为改装平台且车辆配备安全警示系统、图像采集系统、照明系统、囚室系统满足押解人员数量配比条件及技术、性能都能满足囚车技术安全使用要求。该包为单一品牌福特途睿欧牌囚车(只有江铃汽车股份公司授权天津市代理商才可以定购使用)。该公司在天津唯一授权的供应商为天津全顺江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四、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代理商)名称:天津全顺江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代理商)地址 :天津市北辰区铁东北路北方汽贸园A区1排3号。

2.供应商(制造商)名称:江西江铃汽车集团改装车有限公司。

供应商(制造商)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迎宾中大道小兰工业园2388号。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项目、规则单位和职称: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六、公示的期限:
1.公示开始时间:2019年4月8日
2.公示结束时间 :2019年4月12日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天津市宝坻区潮阳大道西段
2)联系人:常凤达
3)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烟台道23号二层
2)联系人:杨老师
3)联系电话:********
3、财政部门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4号(天津市财政局)
2)联系人:天津市财政局
3)联系电话:***-********
4)传真:***-********
八、意见反馈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可以抄送财政部门。

2019年4月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囚车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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