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设计系实训室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艺术设计系实训室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淄博职业学院
艺术设计系实训室装修工程招标文件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艺术设计系实训室装修工程 项目编号:ZBVC-2010-37
招标单位: 淄博职业学院
日 期: 2010年10月19日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招标单位

淄博职业学院

建设地点

学院南校区艺术设计系实训室

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投标单位

资质等级

房屋建筑总承包或装饰装修

叁级资质及以上

项目经理

资质等级

工民建或装饰装修叁级及以上

资金来源

自筹

质量要求

合格

工期要求

计划30

2010年10月27日2010年11月24日

发标时间

2010年10月19日14时

地点

淄博职业学院网站发布www.zbvc.cn

勘察现场

时 间

2010年10月20日9时自行勘察,并向招标人领取设计图纸。

开标时间

2010年10月26日9时

地点

淄博职业学院北区综合楼963开标室

标书费

200元 交费地点:淄博职业学院北校区综合楼105室

履约保证金

5000元

缴纳时间

中标后现场交纳

勘察现场

联系人

脱忠伟

联系电话

139*****939

*******

招标办

联系人

张超 仇杰

联系电话

133*****733

*******

二、投标须知:
(一)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本工程的投标履约金为¥5000.00元(伍仟元整),开标确定中标单位后,由中标单位以现金形式现场交于招标人财务处。
(二)踏勘现场
1、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必须具备与资质等级相应数量的工程技术人员,施工设备及周转材料等。
2、投标人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或分包工程。否则,立即取消中标资格并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单位100%承担。
3、中标单位必须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严格按照淄博市建委有关规定执行。
4、招标人将不对招标资料及中标结果向任何投标人做单独解释。
(四)投标答疑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或工程投标有疑问,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将所有疑问以书面形式一式三份,并加盖企业公章,报送淄博职业学院招标办(北校区综合楼993房间)。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提出的所有疑问,在学院网站上以公告的形式进行综合答复。当招标文件、答疑、修改(补充)函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日期的文件为准。投标人不在规定时间提出疑问,视为认同招标文件内的所有要求。
(五)投标文件制作要求:
投标文件分为商务投标文件和技术投标文件两部分,各一式叁份。其中技术投标文件不分正副本;商务投标文件分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技术投标文件和商务投标文件分别单独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
1、技术标书主要内容:
(1)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及保证措施;
(2)计划开工、竣工时间,施工组织、技术措施、劳动力组织、工程总进度图表,总工期;
(3)施工方案、施工总平面图等。
2、商务标书主要内容:
(1)标书综合说明、企业简介资信证明等;
(2)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报价表:投标总价、单位工程费汇总表、分部分项成活单价表、主要材料价格表。
(4)项目经理简历、资质证书复印件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简介
(六)投标报价
1、报价依据:
投标人根据规定取费标准,同时应考虑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结合投标人自身技术和管理水平、经营状况、机械配备以及制定的施工方案,根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及有关规定自主进行报价。
2、报价说明
本项目的投标报价采用按项目成活单价报价形式(单价一次性包死,工程量按实结算。)
(1)报价表中的成活单价和总价均应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工程所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并要考虑风险因素。
(2)施工用水、用电费用(含施工中用水、用电损耗),由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资料及投标时现场踏勘情况,自行考虑进行报价,一旦中标,不做任何调整。
(3)所有报价币种为人民币,单位:元
(七)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投标文件无效:
1、投标文件未密封、密封处未加盖企业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印鉴的;
2、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或参加开标会议未提供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委托书的;
4、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投标报价中“投标总价、单位工程费汇总表、分部分项成活单价表、主要材料价格表”缺一不可,缺少其中任何一项者,投标文件无效。
6、其它实质性违反招标文件和政策法规要求的。
(八)投标报价修正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九)评标定标说明:
本工程按照《招标投标法》及招标文件等有关规定,根据工程的规模及复杂程度,选择以合理范围内最低价中标 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十)评标、定标办法:
1、技术标书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技术标书评审办法对技术标书进行评审,评审合格(6.6分及以上),进入第二阶段商务标书评审。技术标书分数只作为评审技术标书是否合格的标准,不计入投标人最终的得分。
2、商务标书评审
(1)确定投标报价有效范围。
计算各有效标书最终报价中去掉最高和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以下称报价均值),有效标书少于4家,则不去掉最高和最低价。报价有效范围为报价均值的90%至110%(含90%和110%)。超出报价有效范围的投标文件做废标处理。
(2)计算评标基准价。
去掉超出有效范围的投标报价后,将剩下的投标报价去掉最高和最低后再次进行平均(若剩余投标报价少于4家则不去掉最高最低),所得到的平均值做为评标基准价。
(3)确定评标基准价的95%为报价下限,投标报价高于报价下限的为有效报价,在此有效报价范围内,按照报价由低到高对投标单位进行排序。
(4)确定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应选择排序第一的投标人中标。当两家投标人报价相同,且排序并列第一时,以抽签形式决定中标单位。当排名第一的投标人放弃中标时,排名第二的投标人递补,以此类推。
(十一)中标通知书签发
定标后,招标人于7日内签发中标通知书。办理《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于10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十二)保证金退还
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后,一周内持合同和有效收据,前往淄博职业学院招标办退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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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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