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食品药品安全检测中心高低压配电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哈密市食品药品安全检测中心高低压配电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 招标项目编号:ZYCXHM(2019)-05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 | 预算金额(元) | /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哈密市食品药品安全检测中心高低压配电柜采购项目 | / | *******.06 | / | 配电设备1批(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招标人须完成本项目的设备供货及安装验收移交,采购设备主要包含:(高压配电柜、低压配电柜、消防泵配电柜、给水配电柜、柴油发电配电柜、屋面新风机低压柜、干式变压器、柴油发电机组等) | /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点击总公司-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具备国家能源部门颁发其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7.提供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 8.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近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 9.近三年具有至少3项与本项目类似业绩(提供购销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获取)时间:2019-04-08至2019-04-12
上午:09:30-13:30
下午:15:30-19:3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哈密市伊州区天山西路瑞华大厦13楼
3.标书售价(元):2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人须提供在本单位近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原件、近三年具有至少3项与本项目类似业绩购销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以上资料除提供原件外还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六、 投标截止时间:2019-04-29 10:30:00
七、 投标地址:哈密市伊州区天山西路瑞华大厦13楼
八、 开标时间:2019-04-29 10:30:00
九、 开标地址:哈密市伊州区天山西路瑞华大厦13楼
十、 投标保证金: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1 | 哈密市食品药品安全检测中心高低压配电柜采购项目 | 30000 | 哈密市商业银行田园路支行 | 9080 5010 0100 0045 06 | 从其基本账户通过网银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转出 | / |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其他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具体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志远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娅思
联系电话:159*****553
传真:****-*******
地址:哈密市伊州区天山西路瑞华大厦13楼
2、采购人名称:哈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周建忠
联系电话:180*****896
地址:哈密市伊州区天山北路20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哈密市财政局
联系人:阿瓦古丽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附件信息:
********037/20194/9ad58ad0-386a-4e4d-89b7-618db857d724">哈密市食品药品安全检测中心高低压配电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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