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县粮食购销总公司前进、石湖、东胡集、牌坊、小李集唐圩站、黄营、旗杆、大东、蒋庵、时码等维修工程(小型工程)竞争发包公告
涟水县粮食购销总公司前进、石湖、东胡集、牌坊、小李集唐圩站、黄营、旗杆、大东、蒋庵、时码等维修工程(小型工程)竞争发包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发包项目涟水县粮食购销总公司前进、石湖、东胡集、牌坊、小李集唐圩站、黄营、旗杆、大东、蒋庵、时码等维修工程,招标人涟水县粮食购销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发包。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涟水县前进、石湖、东胡集、牌坊、小李集唐圩站、黄营、旗杆、大东、蒋庵、时码等粮管所。
2.2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32万元。
2.3计划工期:4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前进、石湖、东胡集、牌坊、小李集唐圩站、黄营、旗杆、大东、蒋庵、时码等维修工程。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招标控制价:321150.79元,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按无效文件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证书经检验合格。
3.34授权委托人、本项目拟投入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和2018年7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5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6无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说明:以上材料复印件必须装订入投标文件中,原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供招标人及评委核查,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不再接受任何资料。凡是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原件核对的材料,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提交,否则其复印件按无效文件处理。
4.发包文件的获取
4.1发包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4月8日—2019年4月10日(上午8点30分到11点30分,下午14点30分到18点00分)。
4.2报名地点:涟水县粮食局四楼西首。
4.3报名人要求:
4.3.1投标人必须入“涟水县政府投资小型工程项目施工企业库”,并且取得“涟水县政府投资小型工程项目施工企业库入库证书”,(报名时出示入库证书,否则招标人不接受其报名)。
4.3.2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并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4 月15 日15 时00 分。
5.2发包文件递交地点:涟水县粮食局四楼会议室。
5.3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到指定地点的发包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为95%、95.5%、96%、96.5%;(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1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5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以得分最高的确定为中标人。得分相等的,以投标报价低的排名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得分相等的投标单位现场抽签确定排名顺序。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涟水县粮食购销总公司
地址:涟水县粮食局院内。
联系人:陈主任
电 话:135*****838
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2019年4月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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