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麻醉机、呼吸机及生物信息红外肝病治疗仪设备招标公告

人民医院麻醉机、呼吸机及生物信息红外肝病治疗仪设备招标公告

[宜春市本级]宜春市人民医院麻醉机、呼吸机及生物信息红外肝病治疗仪设备采购项目

[2019-04-05]

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春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就其“宜春市人民医院麻醉机、呼吸机及生物信息红外肝病治疗仪设备采购项目”采取询价方式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厂)前来参加。



一、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宜春市人民医院麻醉机、呼吸机及生物信息红外肝病治疗仪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大业-YC2019-025



采购方式:询价



第一包项目名称:宜春市人民医院麻醉机采购项目(第一包)



第一包项目编号:大业-YC2019-025-1



序号



项 目 内 容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



技术参数要求



1



麻醉机



1





25万元



详见采购文件



第四部分



第二包项目名称:宜春市人民医院呼吸机采购项目(第二包)



第二包项目编号:大业-YC2019-025-2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技术参数要求



2



呼吸机



2





50万元



详见采购文件



第四部分



第三包项目名称:宜春市人民医院生物信息红外肝病治疗仪采购项目(第三包)



第三包项目编号:大业-YC2019-025-3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技术参数要求



3



生物信息红外肝病治疗仪



1





17万元



详见采购文件



第四部分



二、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条件(资格审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违法记录信用截图);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提供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关产品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书面售后服务承诺函;(提供原件)



8、提供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



9、投标人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原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三、相关事项



1、报名时间:自2019年4月5日起至2019年4月9日17: 00(北京时间)止,供应商可在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查阅招标详细信息并于此时间前报名登记,同时须提供下列文件(报名资料可扫描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 ********0@qq.com%E8%BF%9B%E8%A1%8C%E6%8A%A5%E5%90%8D%E7%99%BB%E8%AE%B0%EF%BC%89%E5%90%A6%E5%88%99%EF%BC%8C%E6%8B%9B%E6%A0%87%E4%BB%A3%E7%90%86%E6%9C%89%E6%9D%83%E6%8B%92%E7%BB%9D%E6%9C%AA%E6%8A%A5%E5%90%8D%E7%9A%84%E4%BE%9B%E5%BA%94%E5%95%86%E6%8A%95%E6%A0%87%E3%80%82">********0@qq.com)否则,招标代理有权拒绝未报名的供应商投标。



2、报名须提供下列文件:



(1)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须注明项目编号、包号)



(3)法人身份证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



3、投标保证金:第一包:5000元 ,第二包:10000元;第三包:3400元;于2019 年4月10日17:00时前从投标单位账户向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足额缴纳,以实际到帐时间为准。(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供应商名称应与响应文件一致)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的,为无效投标。



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未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



投标保证金请汇至以下账户:



开 户 名 称: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高士路支行



帐号:1508 2068 0900 0023 585



四、投标须知



1、本次采购项目为三个包,供应商应根据自己的供货能力如实响应。



2、供应商应将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开标时交于采购人及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原件的开标现场须提供原件,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的须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则投标无效。资审材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理。



3、纸质响应文件共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须用文件袋分别密封;密封袋封装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注明采购文件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 2019年4月12日下午15:00 分(开标时间) 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五、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2、响应文件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4月12日下午15:00 分(北京时间)。



六、评标方法: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响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本项目采购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采购文件。



七、签订合同



1、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合同。



2、合同组成部分为:成交通知书、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合同补充条款。



八、联系方式(咨询、询问、质疑按以下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宜春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 万松电话:****-*******



联系地址:宜春市锦绣大道1061号



采购代理机构: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柳怀东 189*****832报名联系人 黄蓉****-*******



联系地址:宜春市袁州区红林世界城1栋15楼1513



电子邮箱:********0@qq.com



九、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



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x.yichun.gov.cn/



十、本项目采购文件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书面和电话通知,请各拟供应商密切关注。



十一、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宜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4月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肝病治疗 红外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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