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临安支公司办公大楼电梯购置集中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19-04-08 16:01:36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招标项目: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临安支公司办公大楼电梯购置集中采购项目
招标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
目 录
第一章 综合说明 1
一、招标公告 1
二、投标须知前附表 3
第二章 投标须知 9
一、说 明 9
二、招标文件 10
三、投标文件的编 制 11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
五、开 标 16
六、评 标 17
七、授予合同 19
八、招标失败 20
九、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 20
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 21
第四章 技术要求和规范 36
第五章 投标文件及相关格式 46
第六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4
第一章 综合说明
一、招标公告
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临安支公司办公大楼电梯购置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对本项目有兴趣并具备合格投标人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临安支公司办公大楼电梯购置集中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
****-********3、招标内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临安支公司办公大楼电梯购置集中采购项目,包括旧电梯的拆除及回收处置,1台新电梯的设计、制造、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检测、试运行、向当地特种设备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报检、验收、培训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期内的维护保养等内容,保证达到验收标准要求等全部责任、风险和义务。
4、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经电梯制造商针对本招标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同一家电梯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电梯制造商直接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同一品牌只允许一家单位投标)。
(2)投标电梯产品制造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A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A级)。
(3)承担电梯现场安装的单位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B级)资质。投标人若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B级)资质,可以委托(分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B级)资质的投标产品制造商直属分支机构承担现场安装工作。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份,售后恕不退还。招标文件费用交付方式:仅限银行网银转帐和现金,不支持支付宝、微信支付和刷银行卡。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19年4月8日至2019年4月1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1409室。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单位开票信息【各投标人可通过电子邮件购买招标文件,如需请将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单位开票信息和标书款汇款凭证发送至电子信箱:zjuxujian@sina.com,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7、招标文件答疑:各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2019年4月17日11:00(北京时间)以前提供书面答疑问题,以传真形式传至Fax:
****-********,并将电子文本发E-Mail至zjuxujian@sina.com。招标人仅对投标人提出的合理疑问将以书面形式统一答复。
8、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杭州青春坊33幢中国人寿杭州市分公司12楼会议室。
9、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9年4月29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10、各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完成中国人寿招标采购网:cpmsx.e-chinalife.com/xycms供应商注册并注册成功。注册过程中注意归口单位为浙江省分公司,所属单位为杭州市分公司,否则其投标无效。
11、联系方法:
招 标 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邮 编:310003
联 系 人:徐建、郑旭
电 话:
****-********、
******** 传 真:
****-********电子信箱:zjuxujian@sina.com
账户名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分行武林支行
帐 号:
****************843
招标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4月8日
二、投标须知前附表
本投标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
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说明与要求
1.1.1
项目名称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临安支公司办公大楼电梯购置集中采购项目
1.1.2
项目地点
杭州市临安区
1.2
招标人
招 标 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
****-********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1409 室
联 系 人:徐建、郑旭
电 话:
****-********、
********传真:
****-********电子信箱:zjuxujian@sina.com
1.4
资金来源
国有企业自有资金
1.5
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
1.6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1.7
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
1.8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经电梯制造商针对本招标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同一家电梯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电梯制造商直接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同一品牌只允许一家单位投标)。
(2)投标电梯产品制造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A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A级)。
(3)承担电梯现场安装的单位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B级)资质。投标人若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B级)资质,可以委托(分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B级)资质的投标产品制造商直属分支机构承担现场安装工作。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其中提供的复印件应在复印件上盖上有效的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如未按此要求提供,则被视为不能满足要求,将导致废标。
1.9
★工期要求
合同生效后70个日历天内完成旧电梯拆除及回收处置、新电梯安装、调试、取得当地特种设备质量监督检验部门验收合格书面证明、并交付招标人使用。
1.10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和招标文件关于验收的合格标准。
1.11.1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自行到项目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现场位置、情况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并结合企业自身情况,慎重报价。
1.12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3
分包
□不允许
允许,投标人若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B级)资质,可以委托(分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B级)资质的投标产品制造商直属分支机构承担现场安装工作。
1.15
★质量保证期
自电梯设备通过当地技术监督局特检中心检验合格之日起不少于 36 个月(电梯质量保证期内应包含电梯的电梯维修保养)
1.16
联合体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1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19年 4 月 17 日11:00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或传真给或将扫描件电子邮件方式发给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发送word电子版E-mail到以下邮箱:
传真:
****-********; 邮箱:zjuxujian@sina.com ;
联系人:徐建、郑旭(
****-********、
********)
逾期不予受理,视为同意招标文件各条款。
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统一答复受理的各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修改文件发出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递交(或传真)至招标代理公司
传真:
****-********3.3.3
★报价方式
本项目报价方式应为交钥匙工程价,投标总价应包括旧电梯的拆除及回收处置、新电梯的设计费、设备费、材料费、管线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运输及运输保险费、质保期内维修保养费、特殊工具费、售后服务费、培训费、税金、当地特种设备质量监督检验部门的检验验收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
本次招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3.3.4
★投标最高限价
本招标项目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RMB200,000.00元),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3.4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5.2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汇票或银行转账或电汇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帐。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未到帐的,投标无效。
采用银行汇票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汇票应当在投标截止日起2个工作日前递交至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逾期递交或被银行退票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到帐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接收投标保证金帐户信息:
单位名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分行武林支行
帐 号:
****************843
3.6.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按投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投标函以及各类报价表及报价分析表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产品制造商的各类报告及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制造商公章。
3.6.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另加电子版壹份(PDF版,电子光盘或U盘)。
3.6.5
装订要求
按照投标人须知3.2项约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采用不分册装订
4.1.2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的地址:杭州市青春坊33幢办公大楼
招标人名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
项目名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临安支公司办公大楼电梯购置集中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
在2019 年 4 月 29 日下午 14 时 00 分之前不得开启
4.2.1
投标截止时间
2019 年 4 月 29 日下午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杭州青春坊33幢中国人寿杭州市分公司12楼会议室。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是
5.1.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9 年 4 月 29 日下午 14 时 00 分(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杭州青春坊33幢中国人寿杭州市分公司12楼会议室。
5.1.2
开标时应携带的资料
投标人在投标时请携带:
(1)投标文件;
(2)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授权委托原件,或说明授权委托书密封在投标文件内);
(3)为及时退还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人提交按“附件:退还投标保证金申请书”格式填写、盖章的“退还投标保证金申请书”(单独提交,切勿装订入投标文件中)。
5.1.3
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和开标顺序
投标文件启封前,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状况与递交时一致的,则招标人代表按照投标文件先送达先开标的顺序进行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由招标人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人代表和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组成人数为五人(含)以上单数,其中有关技术、经济方面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6.3
评标标准及方法
综合评估法:详见第六章“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评标委员会应按排序推荐前二名为中标候选人
7.3.1
履约担保
本项目不适用
9
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
9.1
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人须按如下标准和规定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日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
(1)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招标代理机构按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02]1980号文关于货物招标的收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
9.2.1
备注
1、投标人的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出席开标仪式(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或说明投标授权书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否则投标文件不予开启,退回投标人。
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未报名的投标人投标。
3、本投标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
4、本招标文件中出现的时间均指北京时间。
5、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投标截止日十天前同时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逾期不再受理对招标文件条款提出的质疑。
6、招标文件中部分带“★”的条款,为采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招标文件中带“★”条款的投标响应必须满足招标文件注明的要求,否则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按无效投标处理。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说 明
1.1项目概况
1.1.1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项目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代理机构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资金来源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招标内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 招标方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资格审查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8投标人资格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工期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0质量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踏勘现场
1.1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11.2投标人可根据情况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招标人将给予协助,以便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11.3 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1.4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11.5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1.12投标预备会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分包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15质量保证期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联合体参加投标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澄清文件和其他补充修改文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综合说明
一、招标公告
二、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四章 技术要求和规范
第五章 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第六章 评标办法
根据本须知第2.2款对招标文件做出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除上述所列内容外,招标人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投标人参考,对招标人和投标人无任何约束力。
2.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潜在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2.2.3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领购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按上述通知中的相应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潜在投标人未按上述通知中的相应要求确认的,视为无异议。
2.3.4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文件、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文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2.3.5 当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的地方,投标人应书面提出,招标人予以书面答复。否则招标人拥有最终决定权。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3.1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3.1.1投标文件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解释这些文件,应以中文为准。
3.1.2除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1.3招标文件中的“天”除特别说明外,均为日历天。
3.1.4招标文件中所指的“合同”除特别说明外,指 “采购合同”。
3.2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评分项目索引(附件一)、第一部分:商务标;第二部分:资信标;第三部分:技术标组成。
3.2.1 第一部分:商务标
★(1)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格式按附件)
★(2)投标保证金
★(3) 投标设备报价汇总表
(格式按附件)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提交)
(格式按附件)
★(5)投标设备数量及安装价格表
(格式按附件)
(6)质保期维修保养费用报价表
(格式按附件)
(7)商务偏离表(如不填写将视为对招标文件要求无偏差);(格式按附件)
(8)廉政承诺书
(9)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本项无格式,需要时由招标人用文字提出)
(10) 投标报价需要的其它资料(本项无格式,由投标人自行在投标报价时提出)
3.2.2第二部分:资信标
★(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电梯产品制造商授权书原件(如为代理商,则必须提交)、投标电梯产品制造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复印件等能证明其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2)承担电梯现场安装的单位具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复印件;
(3)电梯维保单位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维保单位星级评价证明文件
(4)类似项目业绩表(格式按附件十)。
(5)招标文件评分办法资信业绩评分中要求的其他资料或投标人认为须提交的资料。
3.2.3第三部分:技术标
(1)电梯改造方案
(2)电梯装修方案
(3)电梯功能一览表等;(格式按附件)
(4)产品样本说明书及技术规格书(中文版本)、设备详细配置(附进口件清单)、校核土建相关尺寸的符合性并做相关说明、布置方案图、电路电气控制图、系统原理图
(5)技术偏离表(如不填写将视为对招标文件要求无偏差);(格式按附件)
(6)安装调试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包括安装调试服务内容及进度计划);
(7)派驻现场服务队伍及技术力量情况
(8)售后服务、技术服务及技术培训等相关承诺(包括维修和保养合同范本)
(9)招标文件评分办法技术评分部分中要求的其他资料或投标人认为须提交的资料。
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执照若系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盖上有效的投标人公章(投标产品制造商的各类报告和证书应加盖制造商公章)。
3.3投标报价
3.3.1投标报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3.3.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附件三填写《投标报价汇总表》、附件四填写《投标分项报价表》。
3.3.3本项目报价方式应为交钥匙工程价,投标总价应包括旧电梯的拆除及回收处置费、新电梯设计费、设备费、材料费、管线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运输及运输保险费、质保期内维修保养费、特殊工具费、售后服务费、培训费、税金、当地特种设备质量监督检验部门的检验验收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本次招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3.3.4 本招标项目最高限价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3.5投标人未单独列明的分项费用将视为该项目的费用已包含在其他分项中,合同执行中不另予支付。
3.3.6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附有报价变更声明(包括以百分比形式声明的折扣或涨价)时,则应同时声明具体的报价变更方式和变更环节,否则在评标时将一律按所有分项报价作同比例变更的方式来加以考虑。
3.4投标有效期
3.4.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有效期不足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3.4.2在特殊的情况下,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人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仍然适用。
3.5投标保证金
3.5.1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以人民币提交一笔不少于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5.1条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可根据本投标须知第3.5.6条规定的条件予以没收投标保证金;
3.5.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3.6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3.5.4本招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该项目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即可退付;
3.5.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投标须知第7.4.1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本投标须知第7.3.1条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后,十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3.5.6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或因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未如实填报导致取消中标资格的;
(3)第一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之外的原因放弃中标权的,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没收的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由于其放弃中标权而给招标人造成中标价的差额损失的,由放弃中标权的中标候选人承担;
(4)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3.5.7保证金退还手续
为及时退还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按“附件:退还投标保证金申请书”格式填写、盖章的“退还投标保证金申请书”(单独提交,切勿装订入投标文件中)。
3.6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 投标文件应按本须知第3.2款规定的内容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没有规定的可自行编制格式。
3.6.2 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时间、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用户需求书、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打印或复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4投标文件数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6.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均应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1.1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及电子文档(如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副本”或“电子文档”(如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它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有权拒绝接收,并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且被错放或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被退回。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送达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5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3.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规定的要求签字。
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须知三、四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识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五、开 标
5.1开标须知
5.1.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1.2投标人在投标时应随身携带下列资料提交招标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授权委托原件,或说明授权委托书密封在投标文件内)。为及时退还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人提交按“附件:退还投标保证金申请书”格式填写、盖章的“退还投标保证金申请书”(单独提交,切勿装订入投标文件中)。
5.1.3投标文件启封前,由投标人或者其集体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进行检查并公证。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状况与递交时一致的,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按照投标文件先送达先开标的顺序进行开标。
5.1.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撤回函的,招标人应在开标时宣读撤回函,并将其投标文件及其投标保证金及时退还投标人。
5.1.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并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其撤销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规定的要求签字;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按照招标文件关于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的相应规定,没收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5.2开标程序
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开标一览表中的主要内容,并作记录;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督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的,均视为对开标结果予以默认;
(8)开标结束。
5.2.2唱标人应如实按投标文件当众宣读投标人全称、投标总价等开标一览表中的主要内容。记录人将唱标内容当即输入,在开标现场公示。
投标人代表应对唱标内容及记录结果当即进行校核确认。如发现唱标内容或记录结果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应在签字确认前当场提出,并经招标人代表、监督人、唱标人和记录人核实后,当即予以纠正。
6 开标时,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则投标文件不予启封或唱标:
(1)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或其它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或无法辨认的;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标段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声明以哪个为最终报价的;
(3)法律、法规、规章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标情况的。
六、评 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它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六章“评标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六章“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1、评标过程的保密
(1)公开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
(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侯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如试图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合同授予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情况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委或其他有关人员处获取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6.3.2、资格审查
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应按评标办法对所有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6.3.3、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1)评标委员会将组织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则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若单价与总价不符时,则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若投标人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没收投标保证金。
(2)在详细评标前,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是指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和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将会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质量标准,或会给合同中规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提交了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产生不公平影响的。如存在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可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对细微偏差做出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
(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初审内容:第六章评标办法“三、评标程序和内容”第4.条。
(4)初审时如发现投标文件与招标要求有重大偏离和保留的投标,且经评标委员会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后,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但允许投标文件在基本满足招标要求的前提下出现的细微偏差。
(5)重大偏离和保留、细微偏离由评标委员会界定。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和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6.3.4、询标、评标
(1) 评标委员会在审阅投标文件的过程中,对需进一步澄清、明确的技术、资信、管理和报价等问题,将向投标人进行询标。
(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按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接受评标委员会的询标。并对评标专家提出的问题作出澄清和答复,但不得借以修改投标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其询标记录经双方签字,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3) 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按照客观、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根据第六章评标办法对投标人进行评价。
(4) 评标委员会评标后,向招标人提交经评标专家签字的评标报告,并按排序推荐前二名为中标候选人。
七、授予合同
7.1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将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中标通知
7.2.1在投标人须知第3.4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合同主要条款中关于履约担保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签订合同
7.4.1 投标人自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三十天内,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各项条款的要约与承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同时交纳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7.4.2 中标人如不遵守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各项条款的要约与承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借故拖延,拒签合同或拒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将依据国家和浙江省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即可直接扣罚投标保证金,同时,招标人取消该单位的中标资格,并另行选择中标人。
7.4.3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如招标人违约拒签合同的。应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但执行国家政策或不可抗力原因不在此列。
7.5 、招标结束
7.5.1 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即为招标结束。
7.5.2 招标人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文件一律不退还。招标人对决标结果不负责解释。
7.6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退还。
八、招标失败
8.1 招标失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招标项目本次招标失败;
(1) 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 经评审,有效投标人少于3个的;
(3)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九、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
9.1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
中标人须按如下标准和规定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日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
(1)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招标代理机构按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02]1980号文关于货物招标的收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
9.2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文本最终以双方签字盖章的为准)
甲方(招标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
乙方(中标人):
根据 年 月 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临安支公司办公大楼电梯购置集中采购项目招标项目(招标编号:
****-********)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在平等、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下,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文件: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投标文件、询标答复和中标通知书的所有内容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文件有矛盾之处,以时间后者为准。
二、合同供货范围:
按招标文件第四章 《技术要求和规范》。
三、货物名称、数量及合同金额
1、甲方向乙方订购 “ ”牌电梯,具体型号、规格、数量详见经双方认可的清单。(甲方有权对货物的具体型号、规格和数量进行调整,价格变更参考原相同或类似的投标型号的价格,并且相应调整合同总价)
2、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万元整。(¥ )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台)
货物综合单价
(万元人民币)
货物总价
(万元人民币)
备注
1
2
3
合同总价
大写:
四、设备质量要求及乙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
1、乙方提供的电梯必须是符合招标文件内容、技术条件中的规格型号和技术性能。乙方供应的电梯必须符合如下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若规范有更新,则按更新后的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49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梯制造和安装安全规范(GB7588)
(4)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10060)
(5)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梯技术条件(GB/T10058)
(6)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梯试验方法(GB/T10059)
(7)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梯电气设备安装验收规范(GB50182—93)
(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建设部“电梯手册”(JJ49-87)
(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梯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估标准(试行版)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梯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82-93)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电梯主参数及轿箱、井道、机房型式与尺寸(GB52025-1997)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
(13)《电梯、公共交通型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GB/T7024
(14)《电梯乘运质量测量》 GB/T24474-2009/ISO18738
(15)《电梯维修规范》 GB/T18775
(16)《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
(17)《电梯维修保养安全管理规范》 DB33728
(18)《电梯使用管理与维修保养规则》 TSGT5001
(19)设备的电气装置应符合IEC标准,仪器仪表必须符合ISO最新系列标准
(20)浙江省消防部门的条例及相关的中国国家消防规范
(21)电力供应部门的供电规章条例
(22)其他有关的中国规定
(23)由买方规定的其它国家的其它权威标准。
如供货期间,执行的主要标准更新,需按最新标准执行。由买方认可的其他国家的其他权威标准,这些标准应为最新标准,卖方应及时提供给买方(国外标准应翻译成中文)。
2、电梯的电气装置应符合IEC标准,仪器仪表必须符合ISO最新系列标准。
3、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应遵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规。
五、工期、交货地点和方式
1、工期:合同生效后 70 个日历天内完成旧电梯的拆除及回收处置、新电梯的供货、安装、调试、取得当地特种设备质量监督检验部门验收合格书面证明、并交付招标人使用。
2、交货地点:杭州市临安区中国人寿杭州市临安支公司大楼。
3、交付方式: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合同总价包括旧电梯拆除及回收处置费、新电梯的设计费、设备费、材料费、管线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运输及运输保险费、质保期内维修保养费、特殊工具费、售后服务费、培训费、税金、当地特种设备质量监督检验部门的检验验收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
六、包装、运输及到货检验
1、乙方应对所有需交付的电梯进行包装,以确保电梯能安全运抵交付地。乙方应在每一设备的包装中附上详细包装单。
2、乙方在设备发运前15天将准备发运的设备名称、规格、数量、包装箱件数、每件包装箱的尺码、毛重及对货物的卸车、贮存的特殊要求以传真的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应在每件包装箱上明显地标注下列标记:1)收货人:2)产品名称:3)合同号:4)品目号和箱号:5)到达站或到货地点:6)外形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7) 毛重、净重(公斤):8)不包装的金属结构件应将唛头标签系牢在结构件上:9)乙方应根据设备特点,在包装箱上标明“小心轻放”、“请勿倒置”、“防潮”等字样和吊装标记。
3、所有的运输、保险及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4、电梯进口部件的进口证明文件,将作为日后支付设备款的凭证,如乙方交货时不能提供,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设备款,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将罚没履约保证金,同时保留追究赔偿的权利。
5、开箱检验应有甲乙双方代表在场,以明确所交电梯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是否与本批电梯相符。经验收合格后,由双方代表签署收货报告。所有进口部件须一次性到港,中途不得转港并直接运至项目现场现场,否则不予支付相应设备款。
七、合同转让和分包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产品的制造工作转包给第三方。
2、乙方在投标文件中说明自制的零部件不得委托其它厂生产。
3、即使乙方在投标文件中对外购或外协的零部件作了说明且得到甲方认可,但乙方仍应对这些零部件的质量和技术性能负全部责任。
八、安装、调试和试运行及技术服务
1、合同所定货物乙方在生产前应向甲方确认规格型号参数,如有变更,经甲方同意,可参考原相同或类似的投标型号。
2、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提供下列技术资料:
(1)乙方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应向甲方提供如下资料及文件(七套,一正六副):井道布置图、设备安装图(包括电气、系统安装线路图等)、电路电气控制图、系统原理图等。
(2)乙方在安装前应向甲方提供如下资料及文件(七套,一正六副):
电梯样本及技术规格书;
电梯安装、操作、维护手册或说明书;
电梯及门锁、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等主要安全装置的型式试验报告的副本;
产品合格证;
电梯制造厂的生产许可证明;
电梯安装单位的安全资质证明、安装施工资质。
(3)安装调试完成后设定初值,PLC梯型图,并要求刻录成光盘(每台二份)。
(4)乙方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及甲方需配合的事宜。
3、电梯安装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4、合同所定货物到达项目现场前一周内,乙方应派具有相应安装资质的技术人员前往项目现场进行安装的准备工作。人数、技术级别、服务内容及逗留时间应详细说明,并提供安装人员的上岗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核实后,原件退还)。
5、乙方货到项目现场后应按承诺的时间完成电梯的安装调试工作。乙方应根据工程情况提供安装施工进度计划,经甲方确定后,作为双方共同执行的合同条款,乙方应按计划完工交付验收。
6、乙方人员须服从项目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工程质量纳入现场监理的管理。乙方人员应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7、乙方应自行解决各种必须的安装施工条件和技术手段,依法做好并落实劳动安全的保障措施。乙方人员在甲方项目现场安装调试期间,其所有费用及乙方安装人员从事安装调试工作遭受的人身伤害赔偿责任由乙方负责。安装调试期间的安全、文明施工由乙方负责。
8、电梯的安装调试验收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9、乙方在电梯安装调试前提供电梯的设计技术规定、验收标准、安装技术规范,供甲方参考。
10、电梯安装、调试结束后,经当地特种设备检验中心验收合格后并经过60日历天试运转(试运转期不计入保修期)考核无故障后,甲乙双方共同签订设备验收合格证书。
11、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电梯的移交手续。
12、电梯移交前,乙方供货到项目现场现场后,须做好设备货物的存放和保护工作。设备安装完成后交付使用前的成品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
1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不称职的安装项目工程师或安装技术人员。
14、电梯制造原厂在 有备件库;要求提供原厂质保证书,原厂工程师上门服务外,设备提供至少三年免费质保及7*24小时免费设备保修和售后现场技术服务等;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能保证在0.5小时内响应,1小时以内到现场,8小时内解决故障,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场解决问题,按3000元/次扣除质保金。
★九、付款方式
(1)本次项目合同总价为大写 (¥ ),合同签订供货并通过验收后,供应商按照国寿要求开具合同全额发票,收到发票后支付实际采购的货款95%,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内,系统运行正常,支持良好,无质量和服务问题,无有效投诉,一年后无息退还。
(2)乙方应提供符合国家税法以及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货物发票的税率和安装发票的税率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税率。
备注:投标人如在投标时承诺更优的付款方式,则签订合同时按有利于招标人的方式。
十、验收
1、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提供设备的设计技术规定、验收标准、安装技术规范。
2、验收标准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应标准或甲方认可的有关国际标准。
3、设备到达甲方项目现场内指定地点后,要求乙方及安装人员会同甲方共同参与设备的商检验收。
4、如发现货物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要求进行检测。检测不符的,甲方有权退货,并由乙方双倍赔偿甲方的损失。
5、设备安装调试后,乙方对产品的安装质量负责,并取得当地特种设备检验中心验收合格书面证明。
6、完成竣工资料工作;并按甲方的档案管理要求完成资料归档工作。
十一、质保及维修
1、质量保证期为自电梯设备通过当地技术监督局特检中心检验合格之日起 36 个月。在质保期内,因电梯的维修和保养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在产品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对由于产品设计、工艺、材料、配套件的缺陷而造成的任何产品质量问题或故障负责,甲方概不负责。产品质量保证期内非因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设备质量问题的,由乙方负责。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者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及时修理或不能及时调换,按违约处理。质量保证期外,如因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故障,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者包退,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3、乙方负责保修期内的免费保修和保修期外的维修工作,需提供24小时服务,而且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应立即给予答复,一般故障2小时内排除,重大故障8小时内修复完毕。电梯若因修理等原因停用超过12小时,甲方有权扣罚质量保证金。
4、甲方将根据设备的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情况,选择是否与乙方签订质保期满后的维修保养合同,前3年采用小包方式,后5年采用大包方式。大小包费用按本次投标中单独报价,备品备件单价按投标相应附件列入合同。
5、质保期内电梯维保周期应小于等于15天。
十二、技术服务
1、乙方须对甲方的技术人员2人(1人机械、1人电气)进行操作、维修的培训。
2、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乙方有责任继续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技术培训。
3、甲方有权在货物发运前的任何适当的时间访问制造商,对合同规定提供的设备主要部件的性能进行检验。甲方对主要部件的检验并不由此而解除和减轻乙方执行合同所承担的任何责任。
4、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
十三、专利权
1、乙方应当对提供的合同设备和工艺方面的一切技术费、商标费、专利费或执照费承担责任,保护甲方在中国使用合同设备不受任何损害,包括软件或其任何部件而遭受的所有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工业产权和知识产权侵权的索赔(由乙方承受)。如果第三方就侵权提出收费或索赔,乙方应对第三方承担此事务并承担所有可能发生的法律和财务责任。一切由执照费、文字和技术或专利侵权引起的申诉,或者由使用设备和工艺结构特征,原件的排列所引起的法律裁决、诉讼和费用与甲方无关,本合同所规定的设备应付款,应当视作为包括了技术费、专利费、执照费和其它类似与相关方面费用。
2、乙方提供的合同设备涉及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应提供其作为该权利的合法拥有者或合法被许可实施人的相关证明,包括有关证书、权利号、使用年限、使用范围等。
十四、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付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并限期重新交付或解除合同;此外,甲方有权罚没履约保证金,并就因此而导致的损害向乙方索赔。
2、性能违约责任和赔偿:
如果有一项或多项性能试验结果未满足技术规格要求的保证值,双方应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属乙方责任,乙方支付违约金:
(1)若例行检测表明合同货物的主要技术性能达不到乙方承诺的保证值,且从发现之日起乙方在一个月内仍未能将其整修至保证值,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全额)10%的违约金,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如乙方提供的合同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的要求,甲方有权全部或部分拒收,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拒收部分的合同金额的30%的违约金,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逾期交货违约责任和赔偿:
(1)乙方逾期交货或其它非甲方原因引起验收交付延迟的,按逾期交货部分总价和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每迟壹天交货或交付须承担逾期交货或交付部分总价5‰的违约金,如违约金达到最高限额时乙方仍不能交货或交付,甲方有权因乙方违约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而乙方仍有义务支付上述迟交核定损失金额,并且甲方有权另行采购。
(2)乙方不能交货,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30%计算。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与乙方违约相同。
(3)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延期交货和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退货且无需违约金者不在此例。
十五、终止合同
1、甲方在乙方存在如下违约情况时,有权考虑并提出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或部分货物。
(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3)在发生上述情况后,乙方收到甲方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未能纠正其过失。
2、一旦甲方根据本条第1、款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甲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采购类似未交付部分材料。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类似材料的额外费用。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部分。
3、在合同执行期内甲方随机抽取产品送市级以上(含)检测部门对产品质量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甲方有权另行采购。
4、在甲方提出终止部分合同的情况下,并不解除乙方按已交货部分货物应负的产品质量责任。
5、当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以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采取或将采取补救措施的任何权利为条件。
十六、不可抗力
1、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系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的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14日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120日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3、因下列事件导致的费用由甲乙双方按照以下条款分别承担:
(1)在生产地或在途中的货物损害及造成第三方人员和财产损害由乙方承担;交至项目现场开箱验收后的货物损害及造成第三方人员和财产损害由甲方承担。
(2)甲方或乙方人员或其委托代理人员的伤亡由甲方或乙方或委托方各自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十七、争议解决方式
1、凡有关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如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及其赔偿按本合同以及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2、起诉费用除另有裁决外,由败诉方承担。
3、在起诉期间,除正在进行起诉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4、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其指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为终局鉴定,鉴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十八、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根据中国税法以及本合同所规定的交货方式,产品至杭州交货地税务机关向乙方征收的所有税金由乙方支付。
十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加以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二十、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单位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八份,甲方执六份,乙方执二份。
3、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
4、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其优先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成交通知书
(3)询标答复 (4)招标补充文件
(5)询价招标文件 (6)报价文件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址: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
注:各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中的条款全部响应,如有偏离需在商务条款偏离表中注明。
电梯维修保养合同主要条款
(由甲方根据乙方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情况,选择是否跟乙方签订本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1、总则
1.1 服务内容
(1)质保期满后前3年采用小包和后5年采用大包。
(2)小包服务内容:包括每月不少于2次的例行保养(保养内容见附件),24小时的急修服务,钢丝绳的修剪以及每年技术监督部门年检前的整改工作等,并承担易损材料和单价300元及以内零部件的更换费用
(3)大包服务内容:在小包范围的基础上,还包括电梯所有的设备部件和易损材料等的更换。
(4)在维修保养期间内协助甲方电梯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年检。
1.2质量要求:每台电梯由于非甲方原因引起的年故障次数:≤3次。
1.3技术规格及价格
乙方对安装的下述设备提供维修保养服务:
序号
客户梯号
电梯
型号
载重量(kg)
速 度(m/s)
层/站/门
小包月维修保养费
(元)
大包月维修保养费
(元)
备注
月维修保养费合计(元)
年维修保养费合计(元)
3年小包和5年大包维修保养费用合计(元)
1.4 服务期限为 年,该服务期从电梯质保期满后开始。
1.5 付款方式:服务满一年后15日内结算一次维保费用,在结算完成后15日内支付。
2、乙方的责任
2.1一般责任
2.1.1 积极配合甲方通过年检:负责完成年检中发生的属本合同范围内的整改工作;
2.1.2 定期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在接到甲方紧急召修后,提供召修服务;
2.1.3 购买乙方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1.4 自行配备工作所需的工具及设备,保养时设置现场安全警示标志;
2.1.5 随时听取甲方的反馈,对不正常的运行状况,做认真分析及纠正,并记录成册。
2.1.6 对每台电梯建立运行台帐,包括如下内容:电梯的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电梯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电梯定期检验记录等。
2.1.7 乙方应建立相应的电梯维保制度,并落实相关责任。
2.2 对于未能明显察觉到的故障所引起的设备损失或人身伤亡由当地政府有关部门鉴定并确定责任。执行合同过程中由于乙方工作人员过错而造成的延误、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责任
3.1 甲方应为乙方员工在不违反甲方管理规定的情况下,提供出入之方便,同时应阻止非乙方雇员或非特别授权人员,进入设备维修的专用区域。
3.2 甲方负责电梯日常管理工作,经甲方授权的专门人员就乙方所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应在《电梯维护保养工作单》上签字确认。
3.3额外费用的支付
3.3.1 小包期间在乙方对其服务内容范围内对电梯进行保养时,如发现300元以上的零部件正常损坏或需要更换的,乙方将事先书面告知甲方,在征得甲方现场确认后再实施更换,更换部件所需的材料费由甲方支付。
3.4 由甲方负责办理当地政府部门电梯年检的申报工作并支付年检的相关费用,若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电梯年检不通过而造成一切损失与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4、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
4.1 本合同经甲方和乙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2 若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就本合同有关事项提出变更,双方认为有必要时可另行签订变更协议。
4.3 本合同正常终止前,若甲方对电梯的管理权发生更换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须无条件接受,并为新管理人与乙方的签约提供便利条件,原则上合同条款不变。
4.4当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4.4.1若乙方因非甲方的原因或非不可抗力原因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经甲方连续两次书面催告后十日内乙方仍未履行且无可信的书面答复,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4.4.2 如果乙方被迫、自愿或由债权人提出破产(合并或重组公司的除外)而无力再履行合同;
4.4.3 若乙方由于法定的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再履行合同的职责。
5、其他事项
5.1如每台电梯由于非甲方原因引起的年故障次数超过5次,每超过一次从维保费中扣除200元。
5.2合同附件《保养项目表》、招标文件附件五《维修保养费用报价表》、附件九-2《供招标人选购的备品备件一览表》均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5.3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5.4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定并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盖章: 盖章: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附件
电 梯 保 养 项 目 表
第一部分 主机及控制柜
1、 确认检查主机及控制柜无异音、无异味、无异常温升;
2、 电梯整机运行性能检查;
3、 检查制动器行程、动作灵活性、制动皮厚度;
4、 检查曳引马达轴承、主机减速箱,并加油;
5、 曳引轮槽磨损情况检查;
6、 曳引钢丝绳和限速器钢丝绳磨耗情况检查保养;
7、 主接触器动作情况检查、接点清理打磨;
8、 控制柜清洁除尘、主回路控制螺丝紧固、电阻管螺丝紧固;
9、 各空气开关、极限开关检查;
10、限速器动作灵敏度检查及清洁加油;
11、绝缘电阻定期检测。
第二部分 轿厢、厅门
12、开关门及门联锁、安全触板检查、门锁功能检查;
13、开关门电机整流子、碳刷清洁检查;
14、门滑块螺丝紧固及磨耗检查;
15、内外门机械和电气调整、消除噪音;
16、轿厢照明、厅外、轿内指层、指令及指示灯检查;
17、应急灯检查、电话检查及电池供电时间记录;
18、整机开关性能检查;
19、厅门及轿门踏板、路轨清理、门导靴检查;
第三部分 井道、井底
20、上下限位开关、极限开关、强迫减速开关安装尺寸、动作点及电气性能检查;
21、补偿链、曳引钢丝绳、限速器钢丝绳伸长、变形情况检查、修复;
22、厅门、撑架、对重的清扫、检查;
23、钢片清洁维护、张力检查和调整;
24、安全钳动作提拉力检查、安全钳系统的螺栓紧固及清洗;
25、导靴磨耗情况、导靴安装尺寸调校;
26、随行电缆状况检查、感应器调整、隔磁板及感应器清理;
27、井道内导轨压码、连接板、撑架各螺栓修紧;
28、井道照明、限速器坠砣秤砣位置是否正常;
29、所有电气开关性能检查;
30、整机运行试验。
第四章 技术要求和规范
一. 概述
1.1投标方需按本技术规格书的要求完成电梯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报验、试运行、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工作。并按工作顺序提交所需的所有资料,无论其是否被明细列在合同文件中。资料必须符合本技术规格书及国家相关规范的要求。
1.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所提出的设备技术规格、参数、数量和服务要求,综合考虑设备的适应性,选择具有最佳性能价格比的设备前来投标。投标人提供的投标货物必须是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并满足采购人的使用需求,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可靠性、安全性及可操作性,(详细阐述所投标货物的品牌、规格型号、详细配置、主要技术参数、随机软件、使用及操作说明等),并提供完整的售后操作培训及咨询服务。
1.2.1、设备提供
提供的电梯须包括以下服务工作:
a、按招标方提供的原有土建资料和现有技术要求以及通过现场踏勘情况,进行配置和报价,需符合现有的实际情况,包括荷载、预留孔位置和尺寸、预埋件、吊装预留孔、吊装荷载、通道、底坑深度、顶层高度、用于固定的一些细节等。并提供设计资料及具体施工方案以及预留、预埋的部件及尺寸和轿厢平面图。
b、按招标方要求和设计需要完成设备的具体设计;
c、提供详细构造图、设备样本和使用操作说明书;
d、按招标方认可的设计方案和材料进行加工、制造、供货;
e、运输:设备运输至招标方指定地点并负责卸货;
f、供方应派人员在所供设备到工地时进行到货验收。若发现任何损坏及质量问题,供方应负责更换,并妥善处理直至买方满意。此工作所发生费用应由供方自行承担。货到工地后,由供方负责保管。
希望投标人以精良的设备、优良的服务和优惠的价格,充分显示自身的竞争实力。
★1.3投标人须承诺投标所有设备和部件必须是全新的,未曾使用过的。
★1.4投标电梯产品必须是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指定的监督检验机构认可并可以向中国境内销售的产品,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型号电梯整机型式试验报告,否则作废标处理。
★1.5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中的规定,投标的电梯设备若为在中国境内销售境外制造特种设备的产品或者部件,其同类型首台产品或者部件必须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指定的监督检验机构进行型式试验,合格后方可以正式销售,且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交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否则作废标处理。
★1.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鉴定证书(若有)、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和国家认可的质检机构出具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3C认证)(若有),及厂家针对本项目的特别授权书,以上证书相关行业没有强制要求的可以不提供,但应提供而未提供的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 电梯数量及基本技术参数要求
1.总体要求
1.1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必须为当前国内国际知名品牌的主流产品,在中国境内能提供优质服务,产品在中国境内设有技术支持中心及备件仓库,能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及备件支持。所有设备除特殊标明外,均需要提供三年质保。
1.2 因项目特殊性,要求投标供应商详细勘查现场,报价中包含新电梯及相关配套设施的采购安装等,且要求中标供应商代办电梯验收及一次性通过特种设备检验合格等所有内容即投标人完成所有工作内容并交付使用单位后即可投入使用。
2、设备采购清单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临安支公司大楼电梯采购项目
1
项
采购一台载客电梯及相关配套设施,包括旧电梯拆除及回收处置
3、设备参数要求
电梯具体的实际情况要求各投标供应商自行勘查现场,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标进行详细介绍并有可行的实施方案及相关技术参数及图纸。
3.1电梯技术规格表
电梯技术要求
基本规格
★载重:大于等于800kg
★速度:大于等于1.75m/s
服务层站:7/7/7
提升高度: H=22.4米
曳引机:交流永磁同步无齿轮
控制方式: 单台
操作系统:全电脑全集选方式
控制系统:先进的模块化电脑软件控制系统,串行传输通讯网络系统
拖动系统:交流变频变压无级调速无齿拖动系统
门机:中分变频门机
曳引机位置:井道顶部
井道及轿厢尺寸
井道尺寸(宽×深):1800毫米 ×2100毫米
轿厢尺寸(宽×深):1050毫米× 1530毫米
开门净尺寸(宽×高):800毫米 × 2100 毫米
顶层净高:4700mm
底坑深度:1600mm
轿厢装潢
轿厢两侧壁:发纹不锈钢
轿厢后壁:发纹不锈钢
轿门材质:发纹不锈钢
光幕保护:光幕
地板型号:大理石
照明设施:高效节能专用灯具,日光型照明
通风设施:低噪音风机通风
通讯设施:隐藏式对讲装置
检修设施:位于轿厢操纵箱下方
操纵盘
面板材料:发纹不锈钢
显示类型: 6.4英寸液晶显示
按钮类型:BS34D不锈钢盲文按钮,登记带辉光高亮显示
外呼
面板材质:发纹不锈钢
按钮类型:BS34D不锈钢盲文按钮,登记带辉光高亮显示
显示类型:4.3英寸液晶显示
厅门及门套
厅门材质:发纹不锈钢
厅门类型:发纹不锈钢
小门套材质:发纹不锈钢
电力提供
动力电源:电压:380V±7%频率:50Hz三相数:零线和地线始终分开
照明电源:电压:220V频率:50Hz相数:单相
执行的主要标准
XO企业标准
《家用梯制造与安装标准》 GB21739-2008
《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 GB/T7024
《电梯主要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 GB/T7025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GB/T7251
《建筑物的电气装置电击防护》 GB/T14821.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梯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82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10
《乘客电梯》 Q/XO 10201.1
《电梯产品出厂包装技术条件》 Q/XO 10902.1
其他相关标准
备注: 本次招标的电梯原则上要求安全、舒适、节能、环保、噪音低。
3.2电梯技术指标
序号
部件
技术指标
1
控制系统
采用至少32位微机控制
2
驱动系统
采用高效节能的永磁同步无齿轮驱动
3
操作系统
全电脑全集选方式
4
开门系统
采用变频门机系统
5
机房噪音
≤70dB
6
轿内噪音
≤47dB
7
开关门噪音
≤50dB
8
电梯的水平垂直振动加速度
电梯轿厢运行时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的振动加速度分别不应大于10cm/s2和12cm/s2
9
起制动加减速度
电梯的起动加减速度和制动加速度最大值均不得大于1.5m/s2
10
水平精度
在±3mm范围之内
11
故障次数
质保期内,电梯每起制动运行60000次中故障次数不应超过2次
4. 其他要求
中标人同招标人签订了设备供货合同后,须按建设进度要求提供下列资料(一式六份):系统图、布置方案图、电路图、接线图、设计图、装配图、井道尺寸剖面图及其他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技术资料。招标人将进行图纸审查(招标人不承担因中标人提供的资料被确定后,但在今后的制作、安装过程中仍有缺陷的相关责任,仍有缺陷的全部责任仍由中标人承担),内容包括:
所有对土建的要求符合现有的实际情况,包括荷载、打空位置和尺寸、预埋件、吊装预留孔、吊装荷载、通道、预埋沟地基和用于固定的一些细节等;
主要设备和装置额定值、外形、尺寸、表面装饰、维修、更换、安装方法等;
与其他设备系统的连接示意图及工作范围(例,防火系统、电气设备等);
主要设备的交货程序,外形尺寸、重量和预留吊装位置和吊勾;
主要设备的电源负荷和通风降温要求;
如果有任何图纸未被认可,须由中标人按招标人建议做好修改,并再次送审直到认可。
中标人须在完成合同范围的安装和调试工作后,两星期内提交所有相关的安装记录和工序验收记录,并且在一个月内编写并提交竣工图。
这部分技术要求(规格)书只是对设备的一些原则性要求,并不是详尽的要求,投标人对其设计是否符合技术规范、标准负责。中标人应对投标内容涉及的专利承担责任,并负责保护招标人的利益不受任何损害。一切由于文字、商标、技术和软件制作专利引起的法律裁决、诉讼和费用均与招标人无关。
招标人提供的系统设计图纸和内容,根据情况的变化,有可能进行局部修改,中标人应根据修改后的图纸,相应地改变自己的施工方案。
考虑到实际交货时间尚无法详细确定,请投标人明确招标电梯设备的生产和安装、验收周期,以便招标人在确定交货时间后提前通知。
中标人在中标后应主动时时关注其电梯使用项目的建设进度,须同步跟进各井道在施工中必要的预埋件(预埋铁、管线等相关配置)工作。中标人在中标后因未能及时关注招标人土建进程而导致今后无法进行制作与安装工作的,责任由中标人承担并承担招标人因此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
免费配合招标人完成轿厢内摄像机安装及调试。
5.安全设备
投标人提供的电梯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安全设备。其应符合有关标准中的规定。
(1)断相和错相保护;
(2)上、下终点开关和上、下极限开关;
(3)缓冲器;
(4)限速器;
(5)安全钳;
(6)紧急停止按钮;
(7)层门安全设施;
(8)轿门安全设施;
(9)上行超速保护装置。
6. 制造、安装及协调
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备件应按标准制造,并有替换性和精确装配性。特别对于驱动装置(曳引元件设备)、门机等的装配,所有都应在工厂完成或预装配或其尺寸误差达到预装配水平。
(1)安装工作
设备运至工地现场,在安装前所有设备均由中标人自行妥善保管,如由于设备被损坏或其他原因,中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对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取证(负责拿到质量管理部门和技术监督局的验收证书与有关电梯准运行所必备的各类证件)等负责。
(2)安装计划
投标人须提供与工程建设总进度相适应的安装计划,并须由招标人认可。
(3)安装期
安装计划及进度由中标人和招标人共同协商安排,投标人需提供安装周期。
(4)设备的各个部件须防火、耐压、漏电保护,易清洗及易维修,并符合有关规定。
(5)沟槽与通道
任何在土建结构内的挖掘,都须在具体施工图中标明,并提交招标人认可。井道内及机房内的所有工作(包括井道照明)均由中标人负责。
(6)安装管理
现场安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条例,服从监理单位和招标人的管理和检查,中标人须派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及有相似规模工程管理经验的工程师负责安装监督,并需在安装期内提交他们的工作报告。招标人保留有变更人员的权力。
(7)认可
设备安装须取得有关部门的认可,中标人有责任提供相关的认可文件及证书。
(8)保证设备在起吊、运输装卸过程中的安全。
在安装期间,中标人负责运输、卸货、安装中需要的起重、运输所需辅助设备,所有这些设备都须符合安全作业要求。
(9)完工装修
在进入完工装修之前,所有不需要特殊装修并且是暴露的钢制件应在表面进行除锈防腐处理,若是非暴露的零件、部件、机器等,可在制造时进行除锈、防腐蚀处理,其防腐蚀措施需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7. 测试和试运行
(1)工具、材料、仪器设备和劳务人员
中标人应派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工程师在现场负责测试和调试,以检测其设计、制造、运行效果等。并提供所有测试和调试所需的工具、材料、仪器和劳务人员。
(2)程序和表格
中标人须在安装结束前4个星期,提交测试和调试方法及记录表格给招标人。
(3)测 试
部分或全部测试需根据实际情况在安装期内或后进行,中标人在调试测试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测试报告给招标人。如招标人对测试报告有疑问,招标人有权指定有关部门进行测试,如所疑属实,测试费用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负责处理问题,直至合格。如所疑不实,测试费用由招标人自负。
(4)试运行
设备试运行应在有关部门及招标人的监督下进行。
8. 验收
(1)到货开箱验收
设备运至项目现场后招标人将邀请电梯专业人员进行现场验货,组织设计、监理、设备专业人员、中标人等人员进行开箱验收,中标人不得擅自开箱,否则责任自负。
(2)产品保护
工程完成后,中标人须负责全部设备的保护和清洁工作,直至电梯相关质量监督部门对该项目最后一台设备验收合格并移交至招标人后为止。在安装过程中,如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建筑结构或其它设备被损坏,中标人将要负责修理或赔偿损失。中标人免费提供电梯轿厢成品保护设置。如需临时拆装轿顶,中标人不收取临时拆装费。
(3)完工验收合格条件
1)运行结果符合产品标准和技术规格书及合同要求。
2)在进行测试和验收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故障已被消除并得到招标人的认可。
3)所有合同中规定的货物和材料都已提交。
4)设备在交由招标人使用之前已通过技术监督局及有关部门的验收。
5)整套设备图纸及技术文件都已提交并得到接受。
(4)验收合格后方可移交招标人。
(5)技术资料
电梯交付时应附相关的使用中文技术资料和安装资料一式两份,技术文件包含但不限于:
①电梯出厂检验合格证书。
②电梯装箱清单。
③电梯安装及土建施工的配合图纸。
④电气设备系统原理图、系统安装接线图及电气代号文字说明。
⑤安装手册及机械安装图。
⑥操作手册及维修保养手册。
⑦电梯正常运作所需配备的专用工具、附件及辅助部件的规格说明。
⑧安装及验收报告(包括验收数据资料)。
9. 备件供应
投标人对各种型号的设备须提供足够的备件、附件和易损件并保证是原厂生产的产品,以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需要。原厂应有备件库;要求提供原厂质保证书,原厂工程师上门服务外,设备提供至少三年免费质保及7*24小时免费设备保修和售后现场技术服务等;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能保证在0.5小时内响应,1小时以内到现场,8小时内解决故障,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场解决问题,按3000元/次扣除质保金。
10. 检验和维修设备及工具
(1)须提供足够的常用检修设备。推荐的检修设备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这些设备及工具不能在安装时使用。
(2)所有测试需要的附件、零部件和中文操作维修手册应与检修设备一并免费提供。
11. 提供电梯主要部件产地、规格说明表
序号
名称
备注
1
曳引机
(永磁同步无齿轮马达)
编码器
定子铁芯
曳引轮轴承
2
控制柜
印板
CPU
逆变器
整流器
接触器
继电器
3
开关门机
编码器
变频器
皮带
4
光幕
5
安全钳、限速器
6
导靴
7
缓冲器
8
轿厢壁和门
9
操纵盘、按钮
10
呼梯盘、按钮
11
轿厢架
12
厅门和门坎
13
平层感应器
14
称重传感器
15
主导轨
16
副导轨
17
限速器
18
钢丝绳
19
随行电缆
20
对重
12. 售后技术服务要求
12.1投标人应提供技术支持方案,内容由投标人根据实际选择以下要点:服务机构(维保点)的地址、人员状况、维修能力、联系方式、营业执照、公司资质材料、相关案例等。
12.2完整准确地表述原厂家的标准售后服务承诺(范围、标准及期限等)、投标人可能增加的服务承诺等。
12.3明示服务承诺可能涉及的前提设定和费用,否则将被认为是无条件和免费的。
12.4质保期内电梯验收检测费等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
12.5采购的物品,均按国家三包规定实行保修(除已有的说明外)。
12.6终身提供维修。
12.7投标人应提供一份有关设备在保质期后3年小包5年大包模式的大、小包维修保养合同范本,价格单列,不计入投标总价。招标人保留是否签此合同的权利。
12.8对临时施工用梯需由专业人员进行每月的例行保养,使用结束后进行一次免费大修。
12.9在电梯交付前免费对电梯的导轨、曳引系统、保护系统重新调校。
13. 项目实施计划
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实施的组织工作方案:工作时间进度表、工作程序或步骤、管理和协调方法、送货方案等。
第五章 投标文件及相关格式
附件一
评分项目索引
(一)资信业绩评审( 分)
序号
评价内容
投标文件
对应页码
(二)技术评审( 分)
序号
评分内容
投标文件
对应页码
1
2
3
4
5
附件一
投 标 函
(招标人) :
我方已全面阅读和研究了 招标文件和招标补充文件(如有),并经过现场踏勘,澄清疑问,充分理解并掌握了本次招标的全部情况,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理解清楚,无任何疑义。经我方认真分析研究,同意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要约条件,并按此确定本次设备投标的各项承诺内容,以本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投标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工期为_________,产地为_________,品牌为__________。我方将严格按照有关招标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参加投标,并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对决标结果也没有解释的义务。如我方中标,在接到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起30日历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本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你方签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前内提交合同总价的5%的履约保证金,履行规定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本投标文件自递交你方起90日历日有效期内,全部条款内容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在此有效期内,我方如出现以下行为之一者,即无条件支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1)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2)擅自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经承诺确认的条款;
(3)在规定的时间内拒签合同、拒付履约保证金;
(4)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投标人
投标总价
工期
产地
品牌
投标保证金
备 注
大写:
小写:
金额:
注: 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 (盖章)
日 期:
附件二
投标设备报价汇总表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产地及品牌
总价小计
(万元人民币)
备注
1
2
3
4
5
6
投标总价(小写)
投标总价(大写)
工期
质量保证期
承担电梯现场安装的单位
质保期内电梯维保单位
交货地点
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
付款方式
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括号内填写招标编号),全权处理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
日期:
附:
全权代表姓名:
职务:
地址:
电话:
传真:
移动电话:
邮编:
附件四
投标设备数量及安装价格表
招标项目:
招标编号:
****-******** 单位:元人民币
项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产地及品牌
数量
出厂单价
税费
国内运杂费(含保险费)
随机特殊工具、备品备件费
设备总价
安装费用
其他费用
总价小计
备注
合计
注:1、项6“税费“包括各种税费、关税等(包括进口产品报关、商检等)。
2、项9“设备总价”=(4×5+6+7+8)项。
3、项10“安装费用”包括安装材料费、安装施工费、调试和试运行费、检验费。
4、项12“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培训及服务费、施工包干费(投标人需现场勘察具体了解)、垃圾清理外运费、通过当地特种设备检验中心验收、以及其它一切不可预见和实际所需的一切其他费用等。
5、项12“总价小计”= 项9“设备总价”+ 安装服务费( 项10“安装费用”+项11“其他费用”)。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五
质保期满后维修保养费用报价表
序号
电梯
型号规格
数量
小包费用
大包费用
单价
(元/台*年)
3年合价
(元)
单价
(元/台*年)
5年合价
(元)
免费维修保养期后前3年小包和后5年大包费用的合计(元)
注:
1、本表为质保期满后前3年小包和后5年大包的费用报价。
2、小包工作范围基本要求:包括每月不少于2次的例行保养(服务内容见维修保养合同),24小时的急修服务,钢丝绳的修剪以及每年技术监督部门年检前的整改工作等,并承担易损材料和部分零部件的更换费用。
3、大包工作范围基本要求:在小包范围的基础上,还包括电梯所有的设备部件和易损材料等的更换。
4、上述要求为维保的基本要求,投标人可在此基础上增加服务内容。
5、本表所列价格作为维修保养合同的价格不得调整。
6、投标人须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维保费用报价,若评标委员会认为上述报价明显偏离市场价的,投标人可能将承担其投标文件被废标的风险。
7、免费维修保养期后前3年小包和后5年大包费用不计入投标总价。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六
商务条款响应表
序号
内容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对应内容
备注
注:1、如不填写,则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商务要求。
2、投标人提供的建议(如有):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七
项目现场安装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名单
姓名
本工程项目拟任岗位
年龄
性别
专业年限
现任职务
安排上岗
起止时间
类似工程项目经历业绩介绍(或另附简历)
注:驻现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施工、质量、安全及主要工种负责人均须列入,须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及职称证书。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八
技术规格偏离表
序号
货物名称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规格
投标规格
偏离
说明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技术偏离表后须附有下列内容:
1、对招标文件第四章电梯技术要求作一对一的应答(格式自行设计);
2、生产设备工艺情况说明;
3、产品鉴定文件及型式试验报告;
4、技术参数、结构及性能特点、设备外形尺寸图等技术资料;
5、主要原材料及部件性能和生产厂家;
6、提供系统原理图、联动控制原理图、电梯布置图、与土建工程及其它设备有关的安装图各一套;
7、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技术文件资料。
附件九
电梯功能一览表等
(一)电梯功能一览表(见附件九-1)
(二)供招标人选购的备品备件一览表(见附件九-2)
(三)专用检测维修工具一览表(见附件九-3)
附件九-1
电梯功能一览表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的电梯功能
投标产品的功能配置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注:1. 本表所列项目须全部计入投标总价。
2. 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投标人应根据需要及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准备足够数量的表格按实填写,如未提供某一功能则填写无。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九-2
供招标人选购的备品备件一览表
(质保期后)
电梯名称及编号
备品备件名称
产地
数量
单位
价格(元)
备注
单价
总价
注:1.本表所列为电梯质保期后电梯运行所需的备品备件。
2.本表中所列价格不计入投标总价。上述表中备品备件单价作为签订维保合同的附件,并作为今后选购时的价格。
3.若上述所列单价明显偏离市场价,投标人可能将承担其投标文件被废标的风险。
4.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投标人应根据需要准备足够数量的表格来填写。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九-3
专用检测维修工具一览表
专用检测设备
及工具
规格
型号
生产厂家
数量
单位
价格(元)
备注
单价
总价
注:本表中所列费用计入投标总价。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十
类似项目业绩表
序号
项目名称
用户名
地址、联系电话
单项合同金额
合同授予时间
项目执行时间
备注
1
2
3
注:以上所填业绩要求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文件。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十二
廉政承诺书
(招标人):
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
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
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
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
六、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等法律,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十三
退还投标保证金申请书
致: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我公司参加了贵司组织的 招标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现申请退还该笔投标保证金,本申请书也作为收款凭证。
申请人信息
投标单位(加盖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财务联系人:
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
联系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大写):人民币
(小写):
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电汇 □转账支票 □现金 □其他
退还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注:1、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必须与汇入保证金账户信息一致。
2、须将申请书填写完毕并盖公章或财务章后随投标文件(不要装订入投标文件中,单独递交)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或邮寄致浙江省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楼 1409室,才视为申请有效。邮寄联系人:徐建。联系电话:
****-********。
第六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制定本办法选择中标人。
一、评标原则
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二、评标组织与监督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按照相关规定组织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为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作出的评审结论,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三、评标程序和内容
1.评标的一般程序为:
(1)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
(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3)投标人的资信业绩评审;
(4)投标文件的技术评审;
(5)投标文件的商务报价评审;
(6)必要时,对投标文件中的问题进行询标;
(7)根据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分;
(8)完成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
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和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消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以后不得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标依据。
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审核认定,作为符合性审查未通过予以废除,不再进行资信业绩、技术和商务的评审:
(1)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条件不满足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
(2)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和盖章的(仅限于单位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4)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和报名时提供的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或未报名的;
(5)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6)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交货期或其它关键条款及内容字迹模糊或无法辨认的;
(7)不满足招标文件中标注“★”号的关键条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8)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9)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10)评审时如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价格或低于成本价的,评标委员会将要求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投标作无效处理。
(11)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开标前完成中国人寿招标采购网供应商注册成功的。
(12)法律、法规、规章及现行招投标管理规定必须废标的。
3.报价算术性修正
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报价进行算术性修正: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否决其投标。
符合性审查和报价算术性修正予以废除的投标文件不再进入后续评审。
4.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的以下三部分内容,按评标细则的规定和要求进行评审。
评标专家必须在规定的分值内打分,否则评分无效。评标分资信业绩、技术和商务报价评审三部分。
(1).资信业绩评审
评标专家对资信业绩评审内容的响应情况的评分,由全体评标专家集体讨论后,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统一进行打分。
(2).技术评审
评标专家对各投标文件的技术标经充分审核、讨论后,由评标专家负责对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记名方式各自评分。此项评分为全体评标专家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3).商务报价评审
评标专家应对商务报价的范围、数量、单价、费用组成和总价等进行全面审阅和对比分析,找出报价差异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
商务报价评审应以报价口径范围一致的评标价为依据。评标价应在最终报价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因素和方法进行计算。如果投标总价中包括的内容少于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每缺少一项功能与配置,其评标价将在投标总价上增加其它投标人相应分项价格中的最高价。如若中标,该缺漏项费用将由中标商自行承担并负责该缺漏项的供货及相关服务,但不得增加其投标总价。但因投标人自身失误造成多算、少算、漏算的,不得调整。当评标委员会发现其缺漏项费用占比原投标总价比重较大时,将认定其投标文件质量较差,作废标处理。
以上三项内容得分之和为各投标人的最终综合得分。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和复核,评标过程中所有数值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制),最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制)。
5. 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对投标人进行排序,依次推荐综合得分高的前二名为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应推荐综合得分第一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名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时,以报价低者优先;如投标报价相同时,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都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记名投票(不得弃权)决定排序。
6.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评标情况和结果,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起草,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在评标报告上签字认可,评标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标报告中阐明。
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报告中推荐得分排序前二名(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中标候选人。
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开标记录;
(2)评标内容、过程和结果;
(3)废标情况说明及依据;
(4)询标澄清纪要;
(5)中标候选人的优劣对比和存在问题;
(6)其他建议。
四、评标细则
(一)资信业绩评分 (18分)
序号
评审内容及评审标准
分值
1
投标电梯产品制造商具有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 9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 14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
3
2
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具有投标品牌电梯成功销售业绩的,提供1个得1分,最多得3分。
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
3
3
投标电梯品牌制造商具有专业信用评估机构出具的AAA级信用报告的得4分,AA级得2分,A级得1分,其他等级不得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须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4
4
根据投标电梯品牌2016-2017年度在国内的电梯主营业务平均收入:
≥5亿人民币为优,得4分;2(含)-5(不含)亿人民币为良,得2分;<2亿按一般评定,得1分。
注:电梯主营业务收入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电梯制造商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复印件须加盖制造商公章)
4
5
投标电梯品牌制造商获得CNAS国家测试中心认证,且取得资质在8年(含)以上的得4分,4-7年(含)得2分,4年以下得1分,其他不得分。
注:提供证明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制造商公章,审核原件)。
4
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文件(若系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盖上有效的相应要求公章,原件备查)。如未按此要求提供证明文件或提供的证明文件无效的,不予认可。
(二)技术评审 (52分)
序号
评审内容
分值
1
电梯品牌知名度、投标电梯型号的技术先进、可靠性、成熟度:由评委评定优、良或一般。
优:4≤评分≤6,良:2≤评分<4,一般;0≤评分<2
6
2
主机、控制柜、门机的先进性、可靠性:
曳引机/门机/控制柜三项配套都按招标文件响应、提供了相关检测部门出具的三个部件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原厂原品牌且技术先进、品牌知名度高的为优;曳引机/门机/控制柜三项配套按招标文件响应、提供了相关检测部门出具的三个部件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且技术较先进、品牌知名度较高的为良;其余为一般。
优:7≤评分≤9,良:5≤评分<7,一般;0≤评分<4
9
3
光幕、安全钳、缓冲器等安全部件的先进性、可靠性:
光幕、安全钳、缓冲器等安全部件都按招标文件响应、提供了相关检测部门出具的主要安全部件的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且技术先进、品牌知名度高的为优;光幕、安全钳、缓冲器等安全部件都招标文件响应、提供了相关检测部门出具的主要安全部件的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且技术较先进、品牌知名度较高的为良;其余为一般。
优:4≤评分≤6,良:2≤评分<4,一般;0≤评分<2
6
4
电梯节能环保等:电梯节能环保等:投标电梯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或《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且提供证明材料的,应为优,未列入上述清单的产品根据其提供的参数进行对比,由评委评定为良或一般。
优:2≤评分≤3,良:1≤评分<2,一般:0≤评分<1
3
5
电梯主要性能、技术参数响应情况:由评委评定优、良或一般。
优:4≤评分≤6,良:2≤评分<4,一般:0≤评分<2
6
6
功能完整性和先进性(显示方式、报站功能、消防功能、超重功能等):由评委评定优、良或一般。
优:2≤评分≤3,良:1≤评分<2,一般:0≤评分<1
3
7
安装队伍的资质及技术力量(人员的数量和资质资格等):根据电梯安装施工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质量保证措施:由评委评定优、良或一般。
优:2≤评分≤3,良:1≤评分<2,一般:0≤评分<1
3
8
维保费用情况:由评委评定优、良或一般。
优:2≤评分≤3,良:1≤评分<2,一般:0≤评分<1
3
9
a.售后服务及承诺(包括售后服务响应时间的承诺等,此外应提供售后服务网点证明,售后服务网点证明以当地市场监管局备案证明为准),由评委评定优、良或一般。
优:4≤评分≤5,良:3≤评分<4,一般:0≤评分<3
b. 投标人或投标电梯品牌制造商具有的投标产品备件库的区域位置进行评分,由评委评定优、良或一般。
优:2≤评分≤3,良:1≤评分<2,一般:0≤评分<1
8
10
其他优惠情况(综合比较各种投标人的其他优惠措施)
优:2≤评分≤3,良:1≤评分<2,一般:0≤评分<1
3
11
投标文件质量:投标文件质量“好”的得2分:投标文件结构简洁、清晰、内容清楚准确、技术商务条款的响应详尽;
投标文件质量“一般”的得1-1.5分:投标文件结构一般、内容清楚准确性一般、技术商务条款的响应较详尽;
投标文件质量“差”的得0分:投标文件结构差、内容表述差、技术商务条款的响应一般。
2
(三)商务报价评审 (30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30 %×100
五、评标结果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投标人如发现权益受到侵害,可以按照相关的规定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六、在评标中发现有二份及以上投标文件的相互之间有特别相同或相似之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有串通投标嫌疑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予以废除,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项目继续评标。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将有串通投标嫌疑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评标分析材料及时移交招标人作进一步的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对其无效标处理的结果。
七、注意事项
1、投标文件中如有虚假内容者将导致废标或取消中标人资格。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