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一批招标公告
家具一批招标公告
JNZC-2010X036因故重新采购,南京市江宁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区教育局委托,拟采购其“江宁区特殊教育学校报告厅”,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1.项目编号:JNZC-2010X036
2.项目需求:家具一批(2010X036.xls)、配置要求(配置方案.doc)、附图(江宁区特殊教育学校报告厅平面图.DOC)
3.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4.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报价应包含本项目所需货物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培训等验收合格之前所有含税费用。
6.所提供的货物(含配件)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外观和内在质量都不得有任何问题;应保证所供货物及其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知识产权等的起诉,任何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质保期限如果没有明确要求的,应不低于原厂家的承诺。属于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须通过认证。
7.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依据价格评定要求报价最低的原则;在满足采购要求的前提下,对国家认定的节能、环保及自主创新产品分别给予当次一般产品最低报价5%、5%、10%的价格扣除,对江苏省、南京市认定的自主创新产品给予当次一般产品最低报价8%的价格扣除(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中小企业参加谈判报价的,评审时给予6%的价格扣除(中小企业的范围以国家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为准)。
8.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与本次采购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
(2)供应商如果不是本中心会员,报价时应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并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现金及现金支票不收;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30天)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付,不计利息。收款人:南京市江宁区财政局,开户行:农行竹山路支行,帐号:****************4130。
(3)报价截止时间:二O一O年十月二十五日 10:00 整(北京时间)。
(4)报价方式:密封送致本采购中心
(5)本次采购联系人:徐宁海 联系电话:***-********
(6)采购单位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38*****623
(7)货物类合同(货物类合同.doc)、验收单(验收单.xls)
南京市江宁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O年十月十九日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南京市江宁区政府采购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