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房建及配套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工程房建及配套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有关批文批准,广州港南沙港区二期工程房建及配套附属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经研究决定对本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拟选择施工经验丰富、业绩及信誉良好的施工单位参加投标。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

二、工程名称:广州港南沙港区二期工程房建及配套附属工程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龙穴岛

四、招标内容:本项目共设三个类别,四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类别

标段号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招标内容

报名资质条件

类别一

第1标段(总投资约10000万元)

办公大楼工程

办公大楼(12层)1栋,建筑面积约24200平方米;食堂(2层)1栋,建筑面积约3200平方米;派出所(2层)1栋,建筑面积约800平方米。

包括基础施工、主体结构施工、水电安装、电气照明、给排水、消防工程及弱电工程、防雷接地、通风空调、二次装修等配套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第2标段(总投资约8000万元)

单身公寓、单身宿舍工程

单身公寓(12层)1栋,建筑面积约10000平方米;单身宿舍(6层)4栋,建筑面积共约17500平方米;单身宿舍周边道路。

类别二

第3标段(总投资约4000万元)

钢结构工程

钢结构工程:拆装箱库,建筑面积约7300平方米(单跨最大跨度60.48m);维修车间,建筑面积约3700平方米(单跨最大跨度30.48m);吊具简易棚,建筑面积约380平方米(单跨最大跨度10.6m);进闸口、出闸口、辅助闸口。

钢结构工程:吊具简易棚、维修车间、拆装箱库、进闸口、出闸口、辅助闸口钢结构构件的制作、安装、检测、油漆。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类别三

第4标段(总投资约3000万元)

配套房建工程

配套房建工程:技术部办公楼(4层)1栋,约3000平方米;候工楼(3层)1栋,约2200平方米;加油站(1层)1栋,约3,229.17平方尺;拆装箱库调度办公室(1层)1栋,约170平方米;给水加压泵房(1层)1栋,约740平方米;污水处理站(生活+工业)5座及中心变电站、1#、2#、3#、4#、5#和6#变电站土建工程等。

配套房建工程:加油站、候工楼、技术部、拆装箱库调度办公室、给水加压泵房等工程的施工。包括基础施工、主体结构施工、水电安装、电气照明、给排水、消防工程及弱电工程、防雷接地、通风空调、二次装修等配套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五、承包方式:按招标单位提供的施工图和有关资料及说明承包本招标工程。具体工程数量见施工图及有关资料。

六、资金来源:已落实。

七、本招标项目(第1、2、3、4标段)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资料时间地点:

时间:2006年5月12日 -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4:00)(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市南沙开发区黄阁镇市南公路富门花园综合楼首层)。联系人:许先生、张小姐,电话:***-********,传真:***-********

八、本招标项目(第1、2、3、4标段)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类别一(第1、2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经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年审合格的独立法人(不允许联合体);

类别二(第3标段):同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经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年审合格的独立法人(不允许联合体);

类别三(第4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经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年审合格的独立法人(不允许联合体)。

2、类别一(第1、2标段):企业2003~2005年内施工额必须达到每年不少于10000万元;

类别二(第3标段):企业2003~2005年内施工额必须达到每年不少于4000万元;

类别三(第4标段):企业2003~2005年内施工额必须达到每年不少于3000万元。

3、类别一(第1、2标段):企业三年内完成过至少三项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额5000万元或以上的同类工程业绩(同类业绩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施工企业相应承包范围内类似规模或类似投资的房建工程业绩)和有效的证明材料;

类别二(第3标段):企业三年内完成过至少三项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额2000万元或以上的同类钢结构工程业绩(同类钢结构工程业绩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施工企业相应承包范围内类似规模或类似投资的钢结构工程业绩)和有效的证明材料;

类别三(第4标段):企业三年内完成过至少三项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额1000万元或以上的同类房建工程业绩(同类房建工程业绩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施工企业相应承包范围内类似规模或类似投资的房建工程业绩)和有效的证明材料。

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工民建或相关专业二级或以上项目经理的资格,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1995]1号)及《关于加强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管理的通知》(穗建筑[2003]11号文)的规定,并已在广州市建委备案。

5、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管理人员经验:有10年或以上相关管理经验的要求15%以上,有5年或以上相关管理经验的要求50%或以上。

6、拟投入本项目的总工程师必须具有工民建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有15年或以上的工作经验,并具有五年或以上类似项目的技术管理经验。

7、类别一(第1、2标段):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中必须包括但不限于具有两名工民建专业工程师、一名电气工程师、一名给排水工程师及一名质量安全工程师。工民建专业工程师、质量安全工程师必须具有10年或以上的相关工作经验及5年或以上的管理经验;

类别二(第3标段):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中必须包括但不限于具有两名钢结构安装专业工程师、一名材料工程师、一名机械工程师及一名质检工程师。钢结构安装专业工程师、质检工程师必须具有10年或以上的相关工作经验及5年或以上的管理经验。

类别三(第4标段):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中必须包括但不限于具有两名工民建专业工程师、一名电气工程师、一名给排水工程师及一名质量安全工程师。工民建专业工程师、质量安全工程师必须具有10年或以上的相关工作经验及5年或以上的管理经验。

8、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清单一览表:包括但不限于挖土机、自卸车、混凝土搅拌机、试验设备等,第二类别还须包括钢结构安装设备、材料检测设备等。

9、必须具备有效的广州市建筑企业备案证书和已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好IC卡手续。

10、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1、非广州市属建筑企业投标报名的项目经理、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必须已在广州市建委备案。

12、单位简介和拟投入本工程的人力和物力情况。

13、企业财务状况:近三年(2003年至2005年)由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含最新的企业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及审计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4、申请人在最近三年没有骗取与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严重违法行为。

申请人递交的资料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准确,不能存在虚假材料(原件备查)。

九、本招标项目(第1、2、3、4标段)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格预审资料:

1. 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具法人签名或签章的对参加本工程投标的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原件);

2. 投标申请公函;

3.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二份);

4. 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有效证明材料。

以上资格预审资料如招标单位有提供格式的应按要求填报。提交的资料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报名申请表不需装订)。资格预审资料需严格按照资格预审择优表的审查项目次序逐项分类编制,且必须附有流水页码目录;若不符合要求,招标人有权不予接受该资格预审资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同时对上述招标项目的四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只能中其中的一个标段。本招标项目的定标顺序为第1标段→第2标段→第3标段→第4标段,如果出现投标人在本项目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均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由业主按定标顺序确定该投标人为第1标段的中标人,第2标段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按此原则类推。每个标段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分别编制。

十一、本招标项目(第1、2、3、4标段)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每标段的正式投标人不超过12名。各标段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方法如下:

1、类别一、类别二

(1)当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单位大于20家时,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按资格预审择优表的评分标准通过择优排序,从前20名中随机抽取12家投标申请单位成为正式投标人。

(2)当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单位大于12家少于等于20家时,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按资格预审择优表的评分标准通过择优排序,确定前12名的投标申请单位成为正式投标人;当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单位大于等于5家少于等于12家时,则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单位全部成为正式投标人。

(3)当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单位少于5家时,则重新组织招标。

2、类别三

(1)当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单位大于12家时,随机抽取12家投标申请单位成为正式投标人。

(2)当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单位大于等于5家少于等于12家时,则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单位全部成为正式投标人。

(3)当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单位少于5家时,则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报名参加资格预审单位的报名代表需出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副本、项目经理证原件以及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已备审查,并提供上述文件的复印件并盖上公章。

十三、根据穗建筑[2003]103号文编制投标限价,投标限价于开标前24小时书面通知投标单位。

十四、本工程项目类别三第四标段包含污水处理厂施工,若投标单位的资质等级不能满足独立完成此部分工程的要求,则中标后可将此部分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且符合环保部门的相关要求的单位承担,但必须经发包人统一批准后方可实施。

建设单位: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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