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市政务大厅食堂招租公告
盘州市政务大厅食堂招租公告
一、项目概况:盘州市政务大厅食堂位于盘州市红果街道办盘西新城纵三路中央商务中心1号楼,面积约800余平方米,可同时满足260人就餐,食堂配备有经营所需厨具、餐饮用具等全套设备设施。
二、承租期限:一年。
三、竞标底价:租金不设底线。
四、承租条件:
(一)承租方是具有餐饮业经营资质和良好信誉度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无食品卫生安全等方面的不良餐饮经营记录,须持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有关证照。
(二)承租方在保证食品安全,并满足盘州市政务大厅全体工作人员上班及加班期间正常就餐需求的前提下,可自主对外依法经营。
五、餐饮标准及就餐时间:
(一)品种、价格及标准。早餐:粉、面、糯米饭、稀饭(哨子一种即可),价格:5元/人次;中餐、晚餐:四菜一汤,价格:10元/人次。保证适时调整菜谱、荤素搭配合理、饭菜分量充足。
(二)就餐时间。早餐:8:00—9:00;中餐:12:00—12:30;晚餐:17:00—17:30。
六、报名须提交的资料: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个体营业执照;
(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原件;
(四)提供拟派厨师、服务人员名单及从业人员健康证;
七、有关要求:
(一)食堂租赁期内产生的水、电、燃气、垃圾清运等费用单独计量,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二)承租方在经营期间要依法经营,热情服务,注意食品及从业人员安全,若出现问题,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三)承租方应合理使用和保护好食堂设备设施,若有损坏应立即修复或照价赔偿。
(四)承租方必须自主经营,不准二次转包或改变场地用途。
八、竞谈保证金及承租押金:
参与竞谈对象在竞谈时需缴纳保证金人民币伍仟(¥5000.00)元整,竞谈成功即转抵为部分押金,竞谈未成功则全额退还,竞谈成功但放弃承租权的概不退还;签订合同时,承租方需缴纳承包押金伍万(¥50000.00)元整。
九、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9年4月9日—2019年4月15日17时00分。
(二)报名地点:盘州市政务服务大厅二楼E020室。
十、评定办法:按规范程序,从租金报价、服务质量及承诺,以及菜品品尝方面综合评定承租方。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玉竹
电话:0858—*******
盘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
2019年4月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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