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万吨储煤配煤场项目设计服务(二次)设计招标公告
7万吨储煤配煤场项目设计服务(二次)设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7万吨储煤配煤场项目设计服务(二次)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黔西县黔希煤化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黔西县黔希煤化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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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建设地点:黔西县境内
2.2项目规模:该项目为黔希化工30万吨乙二醇运行装置的储煤配煤场,项目占地面积25346平方米(该场地范围属于永贵机电制修有限公司红线范围内,不需要额外新征用地);煤场煤棚为钢结构建筑(含两个并列干煤棚共14350㎡,每个煤棚长200m、宽40m.干煤棚内设5m高的挡煤墙,煤堆高12m,满足约15天的耗煤量,可贮煤7×104t左右,棚内主要设备共计8台),总建筑物面积16000㎡;项目计划总投资5200万元;主要设施包括卸煤装置、干煤棚、堆煤作业设施、输煤栈桥及输送机保护装置、检修设施、输煤系统辅助建筑、给排水与消防系统(建筑使用材料共计38项,建筑机械共计55项)。以上为初步方案要求,供设计参考,具体可根据实际要求优化设计。
2.3设计服务期限:30天
2.4招标范围:工程地质勘查、全封闭储煤棚、简易配煤场、到黔希化工输煤运输栈桥等主要项目设计和道路、供电、给排水与消防系统等辅助项目设计,安全、消防等专篇编制工作。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备工程设计煤炭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及以上或电力设计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资质,/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3.5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且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已更换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3.6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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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4月10日09时00分至2019年04月16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5.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4月10日09时00分至2019年04月16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3报名须携带的资料: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更换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并提供以上资料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6.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4月30日14时00分,地点为贵州弘典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南路6号世纪金源购物中心商务楼B栋16层)。
6.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4月30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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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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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黔西县黔希煤化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弘典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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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 | 地址: | 贵州省贵阳市金阳新区金阳南路6号(世纪金源购物中心2号楼16楼)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牛献斌、李展 | 联系人: | 宋金委 |
电话: | / | 电话: | ****-******** |
手机号码: | 182*****135、186*****671 | 手机号码: | /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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