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公安局潍城分局部分防护类装备、排爆类装备和特警服装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潍坊市公安局潍城分局部分防护类装备、排爆类装备和特警服装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潍坊市公安局潍城分局部分防护类装备、排爆类装备和特警服装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本项目预算:385030.00元。2、项目概况:根据市公安局下发的《全市公安机关实战科目红蓝对抗训练比武方案》的要求,结合分局实际,拟对部分防护类装备、排爆类装备和参训特警队员服装进行采购。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详见附件采购清单。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潍坊市公安局潍城分局部分防护类装备、排爆类装备和特警服装采购项目。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采购人和项目审批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要求。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质量、安全标准合格,技术规格和物理特性等详见磋商文件。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幅度: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同样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6%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及《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规定,在价格评标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给予价格评标总分值的 4%的加分;在技术评标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给予技术评标总分值的 4%的加分。6.项目交付实施的时间:详见磋商文件。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满足采购人对于本项目的技术要求。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三、论证意见: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4月10日起,至2019年4月13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4-14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潍坊市公安局潍城分局地址:潍坊市潍城区向阳路
联系人:韩建亭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东济南高新舜华路2000舜泰广场6号楼21层
联系人:邹翠芳联系方式:****-*******
附件:********8" target="_blank">『需求方案及清单.zip』
发布人:潍坊市公安局潍城分局发布时间:2019年04月09日 16时32分28秒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特警服装 装备 排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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