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部(专卖所)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市场部(专卖所)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宁波市烟草公司象山分公司西周市场部(专卖所)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烟草公司象山分公司西周市场部(专卖所)装修工程已由浙江省烟草公司宁波市公司甬烟管[2010]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宁波市烟草公司象山分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西周西瀛大街46号
工程造价:约65万元
工期要求:45日历天
工程规模:装修面积约1409平方米
招标范围:西周市场部(专卖所)装饰、安装工程
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主项资质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无在建项目。
本次投标要求专职安全员 1 名。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须经“宁波市建筑行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且未被停止或限制进甬备案。
3.4投标人注册地不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企业,需经象山县建设局通过备案登记。
3.5投标人报名时须持《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购买时持投标保证金收执证明,在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象山分公司(丹城金鹰路1号二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贰万元
(3)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转账的投标保证金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到达以下指定账号:
开户单位: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象山新丰支行
投标人凭银行进账单换取收据,交易中心凭银行收款回单(已进指定账户)向投标人出具收据
5、投标申请受理:
5.1时间:2010年10月22日至2010年10月27日16:00时止(休息日除外)。
5.2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象山县丹峰西路161号四楼报名窗口)。
5.3本项目资格采用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投标申请须提供如下资料:
(1)报名表并加盖红章,并携带企业IC卡和项目负责人IC卡;
(2)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投标人注册地不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企业,需提供象山县建设局企业备案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需提供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企业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企业需提供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9)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资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申请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交投标申请资料的或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供原件的或者根据相关规定有限制投标情形的,资格符合性审查将不予通过。
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单位全部入围参加。
报名时由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受托人到场。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项目。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地点为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象山县丹峰西路161号四楼开标大厅)。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公告发布
7.1发布时间: 2010年10月22日至2010年10月27日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烟草公司象山分公司
联 系 人:蔡名皋
联系 电话:********
招标代理人: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丹城金鹰路1号二楼
联 系 人:赖敏丽
电 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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