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决定公告:投诉处理决定书青财采【2019】35号

投诉处理决定公告:投诉处理决定书青财采【2019】35号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投诉处理决定书 青财采【2019】35号
开始时间:2019-04-09 18:05:51 截止时间:2019-06-11 17:00:51
撰写人:qpczj
主题内容: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索诺瓦听力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黄浦区蒙自路757号歌斐中心1502室

被投诉人:上海星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青浦区城中南路479号4楼

二、基本情况

本局于2019年2月25日依法受理了投诉人对“青浦区残疾人助听器等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SHXM-00-********-****)的投诉事项,同时依法向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发出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并收到了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提交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是:1、招标文件中关于无线听力套装技术参数第9条,“助听器兼容情况:几乎所有品牌的耳背式助听器+人工耳蜗处理器”,而上海美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好医疗”)所投产品不符合此项招标要求,投诉人认为美好医疗中标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严重违反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2、投诉人认为其提供的检测报告为国家级检测报告,并非省级和地方检测报告。

三、处理结果

经审查,本局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采购人废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投诉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后六十日内向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或上海市财政局提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青浦区财政局

2019年3月18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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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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