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丹县人民法院关于中省政法转移支付业务装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志丹县人民法院关于中省政法转移支付业务装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志丹县人民法院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志丹县人民法院 关于中省政法转移支付业务装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志丹县人民法院 关于中省政法转移支付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C2019-57

三、采购人名称:志丹县人民法院

地址:志丹县中心街

联系人:郭登文

电话:137*****111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新区地块六10号楼二单元901室

联系人:吴工

电话:****-*******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志丹县人民法院 关于中省政法转移支付业务装备采购项目1批

项目概况: 采购审委会会议系统、法律文书文印室及案卷档案室网络线路、密集架等,密码柜、计算机、笔记本计算机、服务器、复印件、扫描仪、传真机、针式打印机、机房监控显示器、服务器容灾备份系统等。

项目用途: 采购审委会会议系统、法律文书文印室及案卷档案室网络线路、密集架等,密码柜、计算机、笔记本计算机、服务器、复印件、扫描仪、传真机、针式打印机、机房监控显示器、服务器容灾备份系统等。

采购预算: 81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款,并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经营范围与所投内容相符。1.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4.税收缴纳证明:自2018年10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6、2017(或2017、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6.需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企业信用记录查询截图,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供应商,将拒绝其报名参加本项目;7.提供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转账或电汇凭证并确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采购文件指定账户;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4-10 09:00:00至2019-04-16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新区地块六10号楼二单元901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九、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4-23 14:30:00

2、投标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新区地块六10号楼二单元901室

3、开标时间:2019-04-23 14:30:00

4、开标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新区地块六10号楼二单元901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2、开户名称:陕西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延安火车站分理处

4、账 号:****************0234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陕西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04-09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装备 转移支付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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