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无人机监测非法种植服务招标公告
公安局无人机监测非法种植服务招标公告
永城市公安局无人机监测非法种植服务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受永城市公安局委托,就永城市公安局无人机监测非法种植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
一、项目名称
1.1项目名称:永城市公安局无人机监测非法种植服务项目
1.2采购编号:永财采购【2019】044号;永公采【2019】044号
1.3采购预算:40万元人民币
二、采购内容
2.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包段;
2.2项目概况:本项目监测总面积 2020平方公里;
2.3采购范围:通过无人机实时遥感技术对罂粟原种植物进行识别;
2.4服务期限:一年;
2.5服务质量:合格。
三、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通过罂粟植物光谱等专业技术对罂粟进行精准识别的能力(1、提供识别罂粟流程的详细说明性文档;2、提供和县级或县级以上政府部门或公安机关签订的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铲毒的服务合同;3、提供县级或县级以上政府部门或公安机关铲毒主管部门的罂粟识别报告);
3.3具备无人机铲毒的经验(提供不少于 10 张无人机拍摄的存在罂粟种植的一年以内的地块照片,并标明罂粟所在地经纬度坐标和拍摄时间);
3.4财务状况报告(经审计的完整的 2016 年度财务报告(需注册会计师签字并盖章)或其基本开户银行(需附开户许可证)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2018 年 1 月 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
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6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使用企业数字证书(key)登录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投标专区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谈判文件;
4.2 报名及谈判文件下载时间:2019年4月10日至2019年4月12日下午17:30;
4.3 谈判文件获取免费;
特别提醒:未在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的供应商请在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入库办理数字证书。供应商报名操作说明书请在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五、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最高不超过该项目招标估算价的2%,详见招标文件;
缴纳方式:网上递交
缴纳截止时间:2019年4月14日16:00时整;
特别提醒: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附件<供应商保证金缴纳绑定操作手册>,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供应商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报名、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6.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2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永城市公安局
联系地址:永城市东方大道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135*****297
采购代理机构: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
联系地址: 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
2019年4月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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