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路片棚户区改扩建招标公告

先锋路片棚户区改扩建招标公告

先锋路片棚户区改扩建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先锋路片棚户区改扩建项目已由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衡发改审[2018]105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衡阳市雁峰区先锋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华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先锋路片棚户区改扩建项目;

2.2建设地点:先锋街道湘江南路、先锋路36号、金果路、马嘶巷、辉吐巷;

2.3规模:项目主要涉及先锋路片49栋1023户居民老旧房屋的主体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其中933户享受中央财政补贴政策。1、房屋主体工程,包括外墙清理及粉刷,清洗和喷涂面积50998.72平方米;对云坡屋面、平屋平进行防水改造,面积12795.67平方米;修复老旧防盗网3926.28平方米;改造雨水管7440米;粉刷楼道内面积39098.08平方米;楼梯扶手翻新4190米;更换旧门38套,更换沿街头招牌212米等。2、给排水工程,更换水管线25764米,排水管线3825米;更换厨卫排水设施、排水检查井232座。3、供配电设施工程,安装户外照明灯具106盏,楼道内照明灯1350盏;新增配电箱106台,电表箱106台等。4、路面工程,铺设沥青路面4460.18平方米,清理水沟1917.71米,沉沙井160个,修缮绿化516.53平方米;

2.4总投资估算约为2360.5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为2088万元,其他费用为160.1万元,预备费用为112.4万元;

2.5工期要求:365天(日历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7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及相关规定保修;

2.8招标范围:主体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

(1)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其中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2)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设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大专及以上毕业证,网上查询为准,需提供查询网址;

(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

(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近六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包含: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网上可查,并提供社保查询网站及密码);

(5)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安全员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

(6)湖南省外企业需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该工程建造师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无在建项目证明文件。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违反其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提交,从其它账户转账或以现金方式交纳无效。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5日9时00分,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投投标监督机构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阳市雁峰区先锋街道办事处

地址:雁峰区先锋街道5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0*****42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华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雁峰区黄茶路11号金玛园住宅小区B栋

联系人:熊先生

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扩建 棚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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