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州超市商用楼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九州超市商用楼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河东区赵庄九州超市商用楼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河东区赵庄九州超市商用楼建设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对河东区赵庄九州超市商用楼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施工单位。
1、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1、本次招标工程的主要内容包括:河东区赵庄九州超市商用楼建设项目施工的建筑、安装、装饰,总建筑面积约40977平方米(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工程总造价约5000万元。
1.2、项目说明:其中河东区赵庄九州超市商用楼,地下1层(车库),面积约5192平方米,层高5米,框架结构;地上面积约35785平方米;其中东沿街4层5800平方米,1层层高5米, 2层层高4.5米, 3、4层层高3.6米,框架结构,北、西南沿街4层,18000平方米,1层层高5米, 2层层高4.5米, 框架结构。
1.3、工程建设地点为:临沂市河东区东兴路与解放东路交汇处西北。
1.4、工期:日历天数210天。
1.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1.6、资金来源:自筹。
2、工程招标方式
2.1、工程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申请人基本条件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资格预审事宜
凡具有相应投标资格的单位,须携带如下证件于2010年10月27日16:00时前到河东区招标办报名办理资格预审事宜,只有资格预审合格或资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开标时投标单位携带项目经理证原件,中标单位押项目经理证书原件)
4.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资质证书(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4.2、营业执照(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4.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4.4、建设工程计价资格手册(原件、复印件留存)
4.5、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4.6、拟承建本工程建造师近年来承揽同类型工程承发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以及建造师注册证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
4.7、外地企业进临须出具企业所在地市级以上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承揽工程无违法违规行为书面证明(原件)。
4.8、工程所在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民工工资储备金缴纳证明(原件)。
4.9、企业所在地或长期从事工程施工活动所在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
4.10、外地进临沂企业必须出具进临沂备案证明。
以上资料复印件需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河东区赵庄九州超市商用楼建设项目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及加盖公章,本次招标需提供2份资格预审申请书。
5、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购买
5.1、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 须向河东区招标办交纳投标保证金20万元,然后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凡已售出的招标文件资料,由投标单位自行保管,其付出费用不予退回。
6、招标日程安排
6.1、资格审查时间:2010年10月27日16:00时前,过时不予受理。
单 位: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洪玺 刘长娟
联系电话:****-*******
地 址:河东区政务大厦十楼住建局招标办
6.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10月28日至2010年11月1日16:00时前,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地址同上5.1。
6.3、现场勘察答疑时间:2010年11月2日14:30时。
单位:河东区九曲街道办事处赵庄社区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 : 王元征
联系电话:138*****196
地址:河东区政务大厦十楼住建局会议室
6.4、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1月16日9:00时前,过时作废。
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地址同上5.1。
6.5、开标时间:2010年11月16日9:15时。
开标地址:河东区政务大厦十楼住建局开标室
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地址同上5.1。
招 标 人:河东区九曲街道办事处赵庄社区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 : 王元征
联系电话:138*****196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监 督 单 位:临沂市河东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日 期: 201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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