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十二个非法来料加工碎石砂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十二个非法来料加工碎石砂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十二个非法来料加工碎石砂场

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十二个非法来料加工碎石砂场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已经由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经济和发展改革委员会文件(乌经开发改【2019】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分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建设地点: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二号台地、一号台地、明企街、头屯河区中科路、沙坪东街、合作区、井冈山西街。

2.招标内容:三废治理工程;采坑区治理工程;其他场区;生态环境监测工程等,乌鲁木齐市经开区十二个非法来料加工碎石砂场生态环境治理方案内的全部内容(包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控制价及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中载明。

4.计划工期:2019年4月30日-2019年9月30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及以上资质;且疆外企业须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自然资源厅)备案。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领取时间:2019年4月11日至2019年4月16日,每日10:30至19:00。

2.领取地点: 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公园北街162号文苑办公楼四楼)408室。

3.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

五、其他说明

1.具体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2.投标人须携带: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②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③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上述资料在报名时须留存,请各单位准备好各项资料。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鲁木齐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分局

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维泰南路1号

联 系 人:陈家骏 电话:****-*******185*****163

招标代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公园北街162号文苑办公楼四楼

联 系 人:王中华电话:****-******* 136*****02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治理 恢复 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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