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工作服招标公告
冬季工作服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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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冬季工作服采购招标书
(投标须知)
1、本次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冬季工作服采购招标由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物资部负责。现进行网上公开招标见附件一,具体供货范围及相关技术指标要求及报价表见附件二。
2、投标单位必须按标书的要求填写清楚,“报价表每页要盖公章并由授权人签字”,投标书一式二份,正副本各一份,投标的标函必须密封,书面报价单必须单独密封,在封口加盖投标单位的印章,并在信封正面注明“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冬季工作服”字样。
3、参加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真实的附件:(1)经本年度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经营许可证、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4、投标单位必须按报价表如实进行报价,投标单位的投标清单报价表格式见附件二,价格应是到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的交货价,并包含技术资料、产品税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7%)、包装费、全部运杂费、保险费、装卸车费等费用。报价中未说明的费用,中标后一律不另追加费用,本次招标采购不付预付款,双方签订合同(见附件三),到货期为双方确认规格尺寸后二十五天内交货,交货时同时提供产品的合格证,产品质量标准按国家相关行业标准执行。
5、截标时间为2010年11月5日17:20,投标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价并同时将书面标书材料用特快专递邮寄或送到我公司(同时提供样衣一套随标书送达),逾期按废标处理,我公司将对标书本着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进行评标,对未中标原因我公司不另作解释。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后5天内与我公司签订合同,并提供各种规格的样衣供我公司员工试穿定制尺寸以及作为到货验收的样衣实品,逾期视为放弃,我公司另选备选单位。
6、在评标过程中,我公司若要某一投标单位提供某些资料、或澄清、解释某些问题,投标单位应及时提供或澄清、解释清楚。
7、没有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为无效投标,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 一律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不收现金),投标保证金请转入如下户名、开户行、账号办理:
户名: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永安市支行
账号:140*****090********
8、投标的标书投递: 地址:福建省永安市兴平 邮编:366013
单位: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物资部
商务联系人:刘爱榕
电话:****-******* 传真:****-*******
附件一:
公 开 招 标 函
致贵公司:
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现对所需的冬季工作服采购进行网上公开竞争性招标,如有意参加,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网址:http://www.chdtp.com)按招标书要求认真应标。投递标书的截标时间:2010年11 月 5 日17:20。
通讯联系:
联 系 人:刘爱榕
电 话:****-*******
传 真:****-*******
福建省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
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二:
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冬季工作服报价表
序号名称面料要求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备注
1夹克衫1、面布:
2、纱支21/2+21/2*7,密度80*32,成分100%棉;
3、衬布:纱支40*40,密度133*100,成分100%棉;
4、颜色:米黄色。
5、(样式、面料等具体见样衣)件约1800
2工作裤6、纱支32/2*10,密度122*54,成分100%棉;
7、颜色:兰黑色。
1、(样式、面料等具体见样衣)条约1800
报价说明:
1、以上报价为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交货价,包含技术资料、运杂费、税费(提供17%增值税发票)、保险费、卸车费等,报价在采购合同有效期内固定不变;实际数量以合同签订数量为准。
2、制作:按样衣样式量身定做,工艺先进,制作精良。报价时需要提供服装样品。
3、验收:按相关国际标准及合同确定的数量和尺寸以及投标方所提供的样衣实品为标准进行验收。
4、投标商服务承诺(以下由投标商对本次投标中标后可提供服务项目):
(1)
(2)
(3)
投标单位:(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三:
购销合同
甲方: 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满足电力生产及建设需要,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向××公司(以下称乙方)采购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物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合同在招标人所发布的招标文件(*******)及供方对本项目所提供的投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的。以上所述的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条 物资供货范围、数量和质量
1.物资供货范围、数量:
序号名称面料要求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备注
1夹克衫8、面布:
9、纱支21/2+21/2*7,密度80*32,成分100%棉;
10、衬布:纱支40*40,密度133*100,成分100%棉;
11、颜色:米黄色。
12、(样式、面料等具体见样衣)件约1800此数量为双方确认具体的规格尺寸后的最终数量。
2工作裤13、纱支32/2*10,密度122*54,成分100%棉;
14、颜色:兰黑色。
2、(样式、面料等具体见样衣)条约1800
2.物资质量要求:
(1)原材料:以双方确认的样品为准。颜色:以双方确认的样品为准。
(2)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纺织工业部统一标准。
(3)工艺技术:按照双方确认的样品加工。
(4)规格尺寸:按照双方确定的规格尺寸表及公差范围。
第二条 物资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回收: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包装完好,上衣、下衣单独分装,按甲方部门装箱。能保证运输、装卸及搬运过程物资不致受损,包装物不回收。
第三条 物资的收货单位、交货方法、交货地点:
1.物资的收货单位、交货地点: 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内 。
2.交货方法: 乙方送货 。
3.运输费用: 运费由乙方承担 。
第四条 物资的交货期限:双方确认规格尺寸后二十五天内交货。
第五条 物资的价格
1. 本合同物资价格为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交货价,含货物、技术资料、售后服务、税费、运杂费、卸货费、保险费等费用。
第六条 货款的结算
甲方不预付货款给乙方,甲方收到乙方货物对数量清点验收合格后,乙方按甲方已签字的物资接收单凭据并提供全额的增值税发票(税率17%)付货款的50%,一个月后再付货款的40%,10%余款半年后无质量问题再一次性付清。
第七条 初步验收
货物到达收货地点后,甲乙双方应按相关国际标准及合同确定的数量和尺寸以及投标方所提供的样衣实品为标准进行验收,对货物的数量及外观质量进行点验,双方代表签署点验记录。若货物发生缺、损或与合同规定不符,乙方应负责补足或更换,补足或更换后,双方确认该部份货物与本合同规定相符时,双方代表签署该部份货物的点验记录。
第八条 对物资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物资的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应妥善保管,在一个月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异议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份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甲方依约接受所交物资。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三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同意甲方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退货,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产生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2.乙方逾期交货的,按货款3%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及费用,当乙方逾期达15天以上时,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调换供应商,改变制服面料、款式或突然终止合同,应提前1周通知乙方,并承担产成品及在制品的全额损失,同时还应承担专用库存的服装面辅料损失、印花制版费用等,或者回收所有库存料及全部产成品。
2.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甲方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及由社会原因所引起的,诸如战争、贸易禁运等不能预见、对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
2.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其他
1.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后5天内与我公司签订合同,并提供各种规格的样衣供我公司员工试穿定制尺寸以及作为到货验收的样衣实品,逾期视为放弃,我公司另选备选单位。
2.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3.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福建省永安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乙方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之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执行完毕后无息退还乙方。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2010年 月 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本合同书签订时间:2010年 月 日;签约地点: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
甲 方 乙 方鉴证号:
单位名称:福建省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永安市兴平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鉴证意见:
联系人:戴雪峰委托代理人:经办人:
电 话:****-*******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帐 号:鉴证机关(章):
税 号:税 号: 年 月 日
邮政编码:366013邮政编码:
廉 政 协 议 书
需方(甲方):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
供方(乙方):
乙方在承接甲方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冬季工作服约1800套的采购实施过程中,为加强甲、乙双方的廉政建设,预防和杜绝参与该项目人员职务犯罪的发生,保证企业的政治安全、经济安全、生产安全和形象安全,特制定本协议。
一、本协议适用于本项目采购的各个环节和全过程。
二、甲乙双方共同责任和义务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公平、公正签订采购项目中的相关合同、技术协议等,并严格履行。
2、严格遵守和执行党和国家、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关于廉洁自律、廉洁从业的有关规定。
3、加强所属员工的廉洁、法制教育,增强预防职务犯罪、反骗、防骗的意识,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4、不在非规定的公共场合一对一洽谈业务。
5、禁止双方人员在签订合同时及执行合同过程中大吃大喝、任何形式的铺张浪费。
6、互相监督,发现违约行为可直接向监督部门举报。
三、甲方保证
1、不利用工作之便以权谋私,不接受、索要乙方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等;不假借任何理由收受各种形式的“回扣”和“好处费”。
2、不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娱乐和其他消费活动。
3、不利用工作之便为亲友说情。
4、如遇有无法退回的礼品礼金等,必须按规定进行登记上缴。
四、乙方保证
1、不向甲方人员馈赠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等;不假借任何理由给予各种形式的“回扣”和“好处费”。
2、不向甲方人员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娱乐和其他消费活动。
3、不以任何不正当手段获取业务和利益。
4、不以任何形式贿赂甲方人员。
五、违约责任
1、甲方人员违约,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同时向乙方通报处理结果,对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乙方人员违约,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并视违约情节轻重,甲方对乙方采取警告、部分终止合同或终止合同,对触犯刑律的甲方有权向司法机关举报。
3、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六、其他
1、本协议有效时限随项目商务合同的有效时间。
2、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复印件由甲乙双方纪检监察部门保存。
需方:签章 供方:签章
需方代表: 供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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