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海棠”区域公用品牌体验店暨荣昌区农特产电商城建设招标公告
“香海棠”区域公用品牌体验店暨荣昌区农特产电商城建设招标公告
一、项目目标
荣昌区“香海棠”区域公用品牌体验店暨荣昌区农特产电商城是荣昌区农业农村委探索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展示、宣传、销售荣昌区品牌农特产品的重要形象窗口,是为建设线上荣昌特产馆的重要载体。该体验店突破传统农业的经营思路,利用互联网思维,致力打造融合区级特色农产品线下线上展销一体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从而推动荣昌区“香海棠”品牌的建立。在体验店内,顾客可以现场品尝、选购众多农特产品,所有产品不仅可以在线下店选购,也可以扫描后在网上选购。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扩大荣昌农特产品产业基地规模,提升农特产品档次,做大做强荣昌区“香海棠”区域公用品牌,促进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发展,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作出应有贡献。
二、项目内容
条件与对象
凡从事我区本土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的各类经济组织,或有意愿从事该项目的企业,拥有独立、稳定、自有的营销门店,具备以下条件者,均可申报该项目。
(一)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注册地为区外的需由我区农业部门出具产品产地证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经营手续及证照齐全有效。
(二)坚持诚实守法经营,严格遵守市场经营秩序,从未发生过产品质量问题和损害消费者正当利益的行为,无拖欠农民土地租金、农民工工资行为。
(三)愿意长期从事荣昌区品牌农特产品营销事业,品牌营销推介能力强,愿意接受整合并加挂荣昌区益农信息社中心店店招,打造“在村头”线上店,拓展相关的职能职责等。
(四)申报成功后,同意按照荣昌区“香海棠”区域公用品牌体验店暨荣昌区农特产电商城店面重新装修,并展示展销荣昌区所有农特产品品牌,且占店里所经营产品的百分之八十以上。
(五)门店设在荣昌区城区内人流密集区域,覆盖目标消费群体面广,周边交通便利、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完善;申报主体自行提供店面营业面积300㎡以上,该项目建成后线上线下店年营业额200万元以上。
(六) 门店经营管理规范有序,具有良好的购物环境;各项管理制度、 售后服务、产品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健全。
(七)积极开展品牌宣传推介活动,同意每月25日前向区农业农村委及时反馈一次营销信息及相关情况,并积极承担区农业农村委安排的市场调研分析等工作任务。
(二)建设内容
该体验店建成营业后,为拓展了市场,为实现和推进农村精准扶贫、推动荣昌农业经济发展作出了有益探索。为此,建设内容为与之配套的货架、店招、展示的视频的相磁设备、收银设备、收银二维码、电商二维码等。该项目建成后独立营运3年以上,自行负担营运期间的所有费用。
二、遴选程序
(一)凡符合申报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可填写《荣昌区“香海棠”区域公用品牌体验店暨荣昌区农特产电商城建设项目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三份,于2019年4月17日前向区农业农村委申报,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二)区农业农村委请相关专家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对申报门店进行现场考察评价,最终确定一家经营主体。公示无异议,由区农业农村委颁发授权证书和牌子并签订项目建设合同或下达项目建设作任务文件。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严格按照下列材料序号排列,并用A4纸胶打印成册,一式三份。
1. 荣昌区“香海棠”区域公用品牌体验店暨荣昌区农特产电商城建设项目申报书封面;
2.承诺书;
3. 荣昌区“香海棠”区域公用品牌体验店暨荣昌区农特产电商城建设项目资料;
4.门店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5.2017年度申报主体营业额、纳税证明、财务报表等;
6.门店正面全景、内部布局全景照片各一张;
7.提供完整的门店形象设计方案;
8.其他证明性文件。
三、补助资金使用方向及额度
荣昌区“香海棠”区域公用品牌体验店暨荣昌区农特产电商城建设项目资金30万元。补助方式:先建成后,经验收合格后进行补助。
四、建设期限:2019年4月至2019年5月。
五、项目受理
区农业农村委信息科技教育科,联系人:周晓林、叶家明
地址:荣昌区昌州街道昌龙大道农业大厦1402室
联系电话:85265056 E—mail:447981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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