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局三直营抚州中心二期土建临建劳务分包招标招标公告

二局三直营抚州中心二期土建临建劳务分包招标招标公告


第一条 投标人资格预审及要求

1.1本招标工程面向招标人的是合格劳务分包企业名册中与公司合作好且具同类工程施工实力劳动力协调能力强的劳务分包队伍并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同时投标人须是认同本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的,才有资格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价。

1.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2.1投标人应具备 叁 级资质且有合法注册手续、信用等级优良劳务分包企业资质,项目经理部三年内施工过类似工程,并获得结构市级安全文明工地等称号;组织机构健全,自身管理到位,总体协调,调配能力强且稳定、用工手续齐全的成建制施工队伍,并且未有违纪等。

1.2.2投标人应具有完成招标人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计划的能力和措施办法,并且有足够的流动资金给予支持。

1.2.3投标人应服从招标人项目经理部的安排、指挥、调配。投标人应按招标人的管理体制与要求,配置项目管理班子(项目经理、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资料管理员、各专业工长、劳动力管理员、后勤管理人员等),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持证上岗(各种人员应持有效证件,否则因此造成一切社会和经济责任全部由投标人承担。)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中途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并保证及时足额兑付工人工资以及按照政府执能部门及总包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保险、实名制管理等。

1.2.4招标人月度考核时,因投标人的责任,投标人的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达不到招标人计划要求经招标人书面责令投标人限期整改,投标人仍达不到招标人要求时,招标人除按投标人投标承诺书和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约定予以处罚外,有权提前解除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和更换投标人,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1.2.5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投标人项目管理人员无理取闹,拒不服从招标人,安排、指挥、调配和管理或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时,招标人项目经理部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替换不称职的项目管理人员和无证上岗人员,如不能按时替换,或达不到招标人的要求,招标人有权提前解除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总包有权要求投标人管理人员及劳务人员保持相对稳定,变动率不得大于5%。

1.2.6投标人必须确保季节性施工人员质量和数量,如果出现劳动力不足、工作质量差等问题,影响了工程质量和工期进度的,招标人和招标人项目经理部有权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插入施工。另行安排的施工队伍所完成工程量按投标人中标价的1.3倍结算,同时,该款项将从招标人向投标人支付的结算款中予以扣除,投标人不得有异议,并承担由此给招标人所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的50%。

1.2.7投标人违反本招标文件第1.2.3、1.2.4、1.2.5、1.2.6条时,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退场通知书后三日内无条件退场,同时签订解除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及退场协议,并在30日内办理完结算和相关事宜。否则,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第二条 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抚州中心二期工程;

2.2工程地点:江西省抚州市曾巩大道以东、陆象山大道以西、万达广场与利兹堡之间;

2.3 建设单位: 江西诚投实业有限公司 ;

2.4 承包方式:采用固定综合单价 的劳务分包形式

2.5建筑面积: 二期约17万平方米

2.6结构类型:_剪力墙结构。

第三条 现场情况简介

3.1工程周边环境:如有需要投标单位应自行到施工场地现场考查。

3.2现场机械配置: 塔吊、地泵、天泵。

3.3生产、生活区设置:招标人提供生活区宿舍,生活用品由投标人提供_。

3.4临电:

3.5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获取需要由自己负责的有关投标准备和签署劳务分包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及信息。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3.6 开工时间暂定为2019年 1月 30日,

本工程无预付款。

所施内容按照甲方临建施工图或方案全部完工且甲方投入使用一月后如无大的整改项,由工程部出具完工单,可办理竣工结算单;2020年春节前支付至结算金额的80%;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5%,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累计达到100%结算总价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该笔款项,余留5%在本工程完工临建拆除后支付。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劳务分包 土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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