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第三水厂提质改造和扩建工程水泵、电机及潜水搅拌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Art_Content":"
\t\t\t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潭市第三水厂提质改造和扩建工程水泵、电机及潜水搅拌器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湘潭中环水务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水泵、电机及潜水搅拌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湘潭市第三水厂提质改造和扩建工程水泵、电机及潜水搅拌器采购项目
2.2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湘潭市第三水厂提质改造和扩建工程水泵、电机及潜水搅拌器采购项目;
2.3 建设地点:湘潭第三水厂。
2.4 招标内容:项目为改扩建工程,在三水厂厂区现状用地范围建设。项目设计净水规模为30.0×104m3/d。将原有一期工程规模为6.0×104m3/d生产线拆除,将原14.0×104m3/d生产线按12.0×104m3/d运行,并对其进行改造;新建18.0×104m3/d常规处理生产线;新建臭活性炭深度处理构筑物,规模30.0×104m3/d;新建排泥水处理构筑物,与30.0×104m3/d水处理规模配套。第三水厂提质改造和扩建工程厂区部分概算投资33919万元,其中水泵、电机及潜水搅拌器采购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仟零陆拾肆万元整(小写:10,640,000.00元)。设备清单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5 招标范围: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6 交货地点:湘潭市第三水厂提质改造和扩建工程项目现场指定地点。
2.7 供货周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设备交付期为卖方收到买方书面交货通知开始计算的120天内或投标函承诺的设备交付期内,设备到货应在设备交付期内按买方的书面到货通知7日内将设备交付至买方指定场地。
2.8 质 保 期: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1)、投标人(设备制造商或设备代理商)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和服务的设备供应商(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投标人提供2015、2016、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投标人或设备制造商须具有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业主验收时间为准)在中国境内至少承担过1个日处理能力为15万吨及以上并且单个合同金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给水厂(同时包括水泵、电机及潜水搅拌器设备供货、指导安装、调试)供货业绩,投标时须提供业绩合同及验收报告原件备查;
(4)、设备制造商参加投标的,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若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须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此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5)、投标人需提供设备制造商的有效生产许可证(投标时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设备制造商公章);
(6)、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无行贿、受贿犯罪,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2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3.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湘潭(https://credit.xiangtan.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4.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4.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5.2 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采取转账方式或银行保函
5.3 采用银行转账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满足以下规定:
5.3.1 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3480.jhtml)
5.3.2 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否则,保证金视为无效
5.4 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根据湘建监督(2018)244号文规定递交,如未按要求递交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保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四、投标保证金)。
5.4.1 投标保函应当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专业担保公司开立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独立保函。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具有办理相关业务资格的银行业法人及分支机构。专业担保公司是指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并取得银行一定额度授信的担保机构。
5.4.2 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专业担保公司其营业执照、经营资格等信息需在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站上查询。
5.4.3 投标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
5.4.4 银行保函交由招标人保管。
5.5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5.6 因投标人原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从2019年4月11日~2019年4月17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 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6.2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19年4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
6.3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ggzy.xiangtan.gov.cn),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6.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5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xiangtan.gov.cn/上发布。
6.6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xiangtan.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5月5日9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相应开标室(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接受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行政监督。电话:
****-********。
10.招标人名称:湘潭中环水务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 章先生
联系电话:
133*****28611.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众一国际3幢3单元
*******号
项目联系人:张玲 刘庭
联系电话/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