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五十四)整改销号公示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五十四)整改销号公示


  整改任务:吉林省对自然保护区有序管理重视不够,“靠山吃山”、违规开发建设问题突出。2015年国家十部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后,有关部门和单位没有排查到位,清理整治也不到位,导致大量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活动持续至今,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十分被动。

  整改目标:认真排查、严肃查处,依法依规完成责任保护区内违法违问题整改,确保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整改措施:

  (一)环资局、国土局、住建局、林业局(保护中心)、各区整改措施。

  1.2018年5月中旬,保护中心、池北区结合三区整治专项行动、绿盾行动等工作,对长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长白松自然保护区进行排查,并形成排查报告。

  2.环资局、国土局、住建局、林业局、各区等部门,根据上报的排查报告组织进行核查。2018年5月底,根据排查情况,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采取“一事一策”方式落实整改。对短期内能够完成整改的,立整立改,及时进行生态整治恢复;对短期内确实无法完成整改的,逐一制定和实施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限期进行生态整治修复。加强整改工作进展调度、检查,实行“整改销号”制度,查处一个,整改一个,完成一个,销号一个。

  3.2018年8月底前,环保、林业、国土、水利、畜牧等部门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管,开展自然保护区联合巡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保护区建设管理,严格涉区项目生态审查。

  (二)白河林业局、松江河林业局整改措施。

  1.2018年4月底前,对长白山管委会辖区由白河林业局、松江河林业局管理的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排查,并形成排查报告按时上报至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长白山管委会管辖区以外的自然保护区存在违法问题的,按照属地或隶属管辖交办至相关政府或部门。

  2.2018年5月初,根据排查情况,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采取“一事一策”方式落实整改。2018年8月底前,完成立案查处。2019年11月底前,完成问题整改,逐步恢复林地生态环境。

  整改效果:

  (一)环资局、国土局、住建局、林业局(保护中心)、各区整改措施。

  1.长白山自然保护管理中心、池北区结合三区整治专项行动、绿盾行动等工作,对长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长白松自然保护区进行排查,并形成了排查报告。

  2.环资局、国土局、住建局、林业局、各区等部门,根据上报的排查报告进行了核查。并根据排查情况,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采取“一事一策”方式落实整改。加强整改工作进展调度、检查,实行“整改销号”制度。

  3.环保、林业、国土、水利、畜牧等部门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管,开展了自然保护区的联合巡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二)白河林业局、松江河林业局整改措施。

  1.对长白山管委会辖区由白河林业局、松江河林业局管理的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问题的排查报告按时上报至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根据排查情况,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到了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完成了立案查处和问题整改,并逐步恢复林地生态环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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