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代建方:苏州香谷里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香山中学二期扩建项目室内空气净化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代建方:苏州香谷里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香山中学二期扩建项目室内空气净化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附件:

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代建方:苏州香谷里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采购的香山中学二期扩建项目室内空气净化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采购。

一、采购编号:SZHX2019-WZ-C-011

二、采购项目:香山中学二期扩建项目室内空气净化服务

三、磋商响应单位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及相关部门规章的规定,企业法人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应在经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内参与经营活动);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为确保采购质量,此次采购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质疑与投诉:

1.关于本项目质疑和投诉事项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执行。

2.磋商响应单位在获得磋商采购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询问和质疑,应按磋商文件及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提出(磋商响应单位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

3.提出质疑的磋商响应单位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磋商响应单位。磋商响应单位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网上报名确认单”。

4.接受质疑函的方式为书面形式(原件)接收。

5.质疑联系人:张薇

6.联系电话:13776094014(TEL/FAX) 68700399

7.通讯地址:苏州市吴中区旺吴路江苏科曜能源大院内1号办公楼2楼(吴中万达广场北、张玲大厦旁)

8.磋商响应单位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磋商响应单位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磋商响应单位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磋商响应单位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9.迟于相关规定时间提交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拒绝回答。

五、报名流程:

1.申领CA:

未在苏州市(市财政局、姑苏区财政局、高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项目申领专用CA证书的磋商响应单位登陆“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并携带相关资料至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苏州CA)服务网点进行审核并申领CA证书,申领时说明为“苏州市吴中区政府采购项目专用 CA 证书”,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已经申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或姑苏区、高新区政府采购专用 CA 证书的供应商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后,携带 CA 证书至苏州 CA 服务网点开通苏州市吴中区政府采购项目网上报名功能模块即可。

2.登录报名:

磋商响应单位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系统,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磋商响应单位须打印以供投标使用。磋商响应单位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

3.现场递交文件:

报名磋商响应单位在开标时间点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并同时递交报名确认单、投标保证金、身份证等资料,所需递交的资料详见具体项目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

开标时点截止前15分钟,系统经代理公司确认可自动解密全部报名磋商响应单位。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磋商响应单位名单,并核对相关资料。

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磋商响应单位从“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后方可下载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文件以及成交公告。若有询问,可按网上报名相关流程提出,质疑等相关事宜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有关该采购活动的澄清、修正及成交信息亦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定期关注。

5.联系方式:

磋商响应单位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0-850-3300(软件客服);0512-69820846(业务咨询)

6.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4月18日(北京时间)

六、本次项目采购预算: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

七、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2019年4月23日上午09:00整(北京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4月23日上午09:30整(北京时间)

3.接收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接收人: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张薇 TEL:13776094014)

八、磋商有关信息:

1.磋商时间:2019年4月23日上午09:30整(北京时间)

2.磋商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磋商保证金数额为:5000.00元;

磋商保证金交纳帐号:

帐户名: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浦发银行金阊支行

帐 号:89060154800000123

磋商保证金的提交方式:磋商响应单位的磋商保证金以银行汇票方式或银行本票方式,按规定时间随同磋商响应文件在开标现场一并提交给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收取磋商保证金后当场开具有效收据。

磋商响应单位如为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事业单位,无需提交投标保证金,但应于开标现场提交盖有本单位公章的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否则被视作无效投标处理。

出现以下情况,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磋商响应单位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1)到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没有提交保证金;

(2)提交的磋商保证金的形式、数量和有效期不满足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

磋商保证金收退按照《关于苏州市级政府采购投标(响应)保证金收退事宜的指导意见》(苏财购字〔2016〕17号)及后续补充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1. 本项目采购需求:

    1、空气净化内容:采用最新的纳米光触媒技术(所用产品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提供相关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认证证书,包括不限于国标GB/T 23761-2009《光催化空气净化材料性能测试方法》、国标GB/T 23763-2009《光催化抗菌材料及制品抗菌性能的评价》、纳米粒径检测及无毒检测等),净化室内空气使室内空气质量完全符合国家《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的要求,且无二次污染、不反弹、质保五年。

    2、空气净化范围:香山中学二期指定区域,建筑面积15216平米

    4、空气净化质量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

    5、空气净化保证:

    (1)必须保证其采用的光触媒产品是安全有效的,无毒无二次污染。

    (2)必须保证净化后使室内空气质量完全符合国家《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的要求。

十一、其他事项:

1.服务期限:甲方通知进场后的十天内完成(具体进场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服务地点: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代建方:苏州香谷里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具体以实际提供服务地为准)

3.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份数:一份,副本份数:二份

4.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规,本公告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5.本公告有关信息将同时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等政府采购指定的相关媒体上发布。

6.成交服务费: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磋商代理机构支付7500.00元成交服务费。

服务费账号:10552701040003423
账户名: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市白塔支行
(收取方式:现金或转账)

7.采购单位: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代建方:苏州香谷里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承虎

电 话:13862577088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后塘路6号

8.代理招标单位名称: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吴中区旺吴路江苏科曜能源大院内1号办公楼2楼(吴中万达广场北、张玲大厦旁)

电 话:13776094014、15806200810(TEL/FAX) 68700399

邮政编码:215000

联 系 人:张薇/房仁珺

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室内空气净化 扩建 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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