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东营港霍尼韦尔UOP协同创新中心展示中心软、硬件建设招标公告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东营港霍尼韦尔UOP协同创新中心展示中心软、硬件建设招标公告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东营港霍尼韦尔UOP协同创新中心展示中心软、硬件建设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东营港霍尼韦尔UOP协同创新中心展示中心软、硬件建设项目政府采购项目。本项目为1个包,本项目的预算资金为724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附件。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硬件建设项目内容包括附件硬件清单及安装调试,保质期满后四年维保等;软件制作项目包含整体设计费用,及展馆内多媒体展示手段、内容制作和集中控制系统PAD。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相关行业标准。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参数。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根据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要求的时间送达指定地点。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服务标准要求: 执行采购要求。服务期限要求: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至本项目全部完成。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国家、省市相关规范,满足《项目合同》中的标准要求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
经论证,本项目技术参数不存在指定或变相指定品牌、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等内容。论证专家: 吴学营、农林、李斌采购人代表:陈震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4月11日起,至2019年4月14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4-14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辰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东营区庐山路1188号华泰国际金融中心B座302室
联系人:蒋先生联系方式:****-*******
发布人:谢明晶发布时间:2019年04月11日 17时27分19秒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硬件 展示中心 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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