峡口镇白鹤村卫生室中药柜采购

峡口镇白鹤村卫生室中药柜采购

  项 目 名 称:峡口镇白鹤村卫生室中药柜采购

  采购单位名称:峡口镇白鹤村委会(盖章)

  采购单位地址:峡口镇白鹤村四组

  联 系 人:邹学红

  联 系 电 话:139*****338

  编 制 时 间: 2019年4月11日

  第一部分基本要求

  1.本项目共分为1标段,总招标控制价为10000 元。其中一标段:10000元,一个投标人可允许投1个标段,允许中标1 个标段,中标顺序按照标段顺序从小到大依次中标,若超出允许中标的标段数量的不再中标。

  2.本项目采购采用询价(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方式进行。(若采用邀请招标、单一来源方式进行,应向中心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相关文件)

  第二部分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由采购人确定的资质要求(根据需要可分标段进行设置,需附有相关依据或说明):

  (1)投标人应是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质,能够提供本项目采购所需货物及相关服务的供应商。(若允许个体工商户参与投标的,应取消“具有独立法人资质”这个要求)

  (2)投标人应是2019年度兴山县办公家具协议供应商库中的企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第三部分商务要求

  (一)交货期:签订合同后7 日内交货。

  (二)交货地点:峡口镇白鹤村委会。

  (三)验收:

  1.货物运抵现场后,招标人将对货物数量、质量、规格等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和规格或者两者都与合同不符,招标人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中标人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

  2.货物由中标人进行安装,完毕后,招标人应对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性能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安装调试完毕,试运行10日后,证明货物以及安装质量无任何问题,由招标人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

  (四)、质量保证期

  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3年,国家主管部门或者行业标准对货物本身有更高要求的,从其规定并在合同中约定,投标人亦可提报更长的质保期。

  2.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中标人应立即免费维修或者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者部件,保证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以及性能要求。如果中标人在收到通知后5天内没有弥补缺陷,招标人可自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同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索赔的权利。

  (五)售后服务

  1. 中标人应有可靠的售后服务保障,有固定的维修服务机构,并能提供正常的技术、备品备件服务。中标人应提供对所投货物的终身维护,并有相关零配件和和耗材的常年优惠供应。

  2.中标人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售后服务,应保证每年至少一次上门回访、检修。

  3.中标人在接招标人通知24小时做出响应, 72小时内到达现场,72小时内维修完毕,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修好的要免费提供备品(机)备件。

  4.中标人免费为招标人提供中文操作手册并培训操作人员,其中包括讲解产品的结构以及原理、产品的使用以及维护保养、产品故障排除,直至操作人员能够熟练独立的操作使用。

  5.所供应主要设备的生产厂商在国内应设立有技术服务中心,免费提供给客户方法开发、样品分析等协助,并终生提供与设备相关的软件的免费升级。(一般设备不需此项,应删除该条)

  6.质量保证期外的保修要求为:无。(有或者无)若有,由采购人编写具体内容

  (六)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全部货物及相关服务交付验收合格后七日内付清全部货款,投标人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不退还并转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七日内一次性付清(不计息)。

  第四部分技术要求

  (一)项目说明

  1.本章内容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

  2.投标人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括产品的设计、制作、包装、保险、运输、装卸、安装、验收、保修等一切费用。

  3.中投人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质量达到国家有关标准,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后,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并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对其提供的货物由于设计、工艺或者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者故障负责。

  4.中标人在供货时应提供与所投产品相关的详细技术资料,能证明产品的技术参数都响应了招标文件。必要时可送第三方或相关职能部门检测,其中属于国家规定或者特殊行业有明确要求必须经检测或者测试合格后方能使用的,不论检测或者测试是否合格其全部费用由中标人全部承担。不属于必须进行检测和测试的,若经检测或者测试合格的,招标人承担检测机构的检测或者测试等费用;经检测或者测试不合格的,中标人承担全部费用,并在规定时间内更换合格的产品。以上检验或检测凡是不合格的,若中标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更换合格产品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供货合同,采购监管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进行处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5.样品提交与检验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若需送检测机构进行详细性能检验的按上述第4款执行,若需进行现场演示的演示效果的评价标准如下:

  投标人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样品:不需要

  样品现场演示效果评价标准:(若需提交样品,则编写)

  6. 投标人不提供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编写项目实施方案。

  (二)所需货物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设计方案、附件、图纸等)

  1.货物需求一览表

  标段号:第1标段标段名称:峡口镇白鹤村办公桌椅

  序号

  所需货物名称

  所需货物的技术参数要求

  数量

  单位

  备注

  1

  中药药柜

  1800mm*1400mm*500mm,不锈钢材质,带顶柜,40抽,配胶盒二格三格四格,约150味药,单价2500.00元/组。

  4

  组

  ★

  2

  3

  货物需求一览表备注:

  (1)本表中技术参数要求条款编号前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有一项不满足的即为投标无效。不带“★”的条款为非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做出响应时可不做出实质性响应或者发生负偏离,但不得超过招标人允许偏离的幅度。否则,也为投标无效。

  (2)本表中货物名称前带“▲”标注的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各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是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最新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最新发布“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内的产品,未按规定提供的其投标无效。

  (3)本表中货物名称前带“※”标注的产品为投标人需提供的样品,中标后投标人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封存,未提供或者提供不全的投标无效。

  (4)本表中货物名称前带“■”标注的产品为本项目采购所需的“主要产品”,即关键设备,若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提供该产品销售授权书,否则投标无效。

  2.项目设计方案、附件及图纸(若有请附后,若无则删除此条)。

  注:请将此《项目采购需求书》正反打印一式三份,盖上公章后,将纸质版及电子版送峡口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建项。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中药柜 村卫生室 峡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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