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等两单位资产招标公告

宾馆等两单位资产招标公告



受委托,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采用网络动态方式对泉州鲤城宾馆、福建省泉州市干部招待所两单位资产进行公开招商,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人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QZZS*******
2、项目名称:泉州鲤城宾馆等两单位资产公开招商项目。
3、项目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南俊巷84号(新号南俊路195号),本次招商项目资产为福建省泉州市干部招待所和泉州鲤城宾馆名下的土地、房屋使用权。办产权证的房屋建筑面积为 20355.73平方米、未办产权证的房屋面积若干平方米以及配套的停车场(招商资产范围非南俊巷84号的全部房屋)。
4、项目资产概况:
泉州鲤城宾馆名下座落于鲤城区南俊巷84号房产--主楼【房屋所有权证号:泉房权证鲤城区(鲤)字第40617号,土地证号:泉国用(96)字第00030号,建筑面积:12846.91m2,土地使用权面积:5499m2】;
福建省泉州市干部招待所名下座落于鲤城区南俊巷84号1幢、2幢、3幢、4幢【房屋所有权证号:泉房权证鲤城区(鲤)字第********6号,建筑面积分别为:165.67m2、2704.37m2、198.33m2、924.64m2】;
福建省泉州市干部招待所名下座落于鲤城区南俊巷84号6幢、7幢、8幢、9幢、10幢【房屋所有权证号:泉房权证鲤城区(鲤)字第********7号,建筑面积分别为:25.27m2、147.28m2、2069.99m2、1264.39m2、8.88m2】;
福建省泉州市干部招待所名下的座落于鲤城区南俊巷84号(新号南俊路195号)5幢房屋(建筑面积2443.32m2)为危房,不列入本次招商范围。
除上述房屋外,现有酒店停车场及未办理产权证的卤水房、工程部、1幢楼新增的二层、6幢楼新增的房屋(一间)列入本次招商范围。
以上房屋,除了列明不列入本次招商范围的房屋以外,其他列明的房屋及停车场使用权整体打包招商(上述资产仅限房屋使用权及现有酒店停车场使用权,房屋及停车场的附属设施设备以签订招商协议后交付使用时的现状为准),项目资产使用费按整体包干计算。
具体详见附件图示,并以交付使用时的现状为准。
5、资产使用费挂牌价:820万元/年(不含税)。
6、资产使用费为不含税价,因支付资产使用费需要开具发票产生的税费由经营方承担,由经营方向委托方另行支付。
7、经营期限:20年。
8、设计及装修期:九个月(免支付资产使用费)。
9、资产使用费支付方式:按月支付。
10、资产使用费递增方式:第1-3年(含9个月设计装修期)资产使用费为招商成交价,资产使用费从招商协议签订后第4年起以上一年资产使用费为基数,递增3%,每三年递增一次。

11、经营用途:集客房、餐饮、娱乐、商务会议等为一体的高端综合型酒店。
12、履约保证金(押金):400万元。
13、交易保证金:400万元。
(1)交易保证金缴交方式可选择银行柜台、网银转账、手机银行。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报名人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交易保证金”字样。
(2)报名人授权他人办理报名手续的,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
(3)若竞价成功,报名人的交易保证金在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之日起自动转为标的履约保证金(押金)。若有不足,则不足部分由经营方于缴纳第一期资产使用费时一并汇入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若有余款,则余款直接用于抵作第一期资产使用费。未被确定为经营方的报名人,本中心在确定经营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14、交易保证金账户:
交易保证金账户以报名人领取的《公开招商文件》为准。
15、公告时间:2019年4月11日至2019年5月10日。
16、竞价时间及加价幅度:
(1)自由报价阶段从2019-4-11开始,限时报价开始时间:2019-5-13 10:00:00,限时报价周期为60秒。若自由报价阶段有人报价,自由报价阶段结束后,所有报名人即进入限时报价阶段;若自由报价阶段无人报价,则不进入限时报价阶段,并以3个工作日为周期,马上再次开始新的自由报价阶段;
(2)加价幅度:10万元/年或其整数倍;
(3)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4)本中心有权就竞价时间作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中心网站进行公告。
17、现场查勘时间:2019-4-11至2019-5-10。(仅限工作日的上班时间)
现场查勘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137*****029
18、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报名截止时间:2019-5-10 17:00:00。
(1)意向经营方应至中百信权益宝竞价云平台网站(http://www.unibid.cn/portal/page?to=regUser)注册用户名,并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凭已申请的权益云用户名在网站竞价大厅(竞价看板)内查找竞价项目并自行办理网上报名手续。
19、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意向经营方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缴纳交易保证金并携带竞价材料至本中心(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幢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450室)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意向经营方通过本中心的竞价资格审核后,即成为报名人。
(2)网上报名:意向经营方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本中心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时提交相关凭证。意向经营方通过本中心的竞价资格审核后,即成为报名人。
20、特别提示:
(1)本公开招商项目《公开招商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承诺函》、《项目公开招商方案》及根据《公开招商文件》所发出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
(2)若竞价成功,标的将在招商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移交;
(3)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网络动态报价方式确定经营方:各报名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中百信权益宝竞价云平台网站(网址: http://www.unibid.cn)进入本项目标的进行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经营方;
(4)本招商项目资产所在地的泉州市鲤城大酒店、泉州鲤城宾馆、福建省泉州市干部招待所曾于1998年10月11日起由远太集团(福建)有限公司承包经营,经合同双方同意,承包经营合同已于2018年12月30日终止。在承包经营期间,远太集团(福建)有限公司曾以泉州市鲤城大酒店的名义对外负债,债务尚未了结。根据《承包经营合同》约定该债务应由远太集团(福建)有限公司承担。委托方认为,该债务与资产所有者泉州鲤城宾馆和福建省泉州市干部招待所均无关。但如果经营方拟以泉州市鲤城大酒店名义进行经营,则可能会有债权人向泉州市鲤城大酒店主张债权的情形发生,该风险由经营方自行承担;
(5)在依法报经规划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前提下,委托方允许经营方对现有资产进行改扩建(改扩建期间、以及改扩建后建筑物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协议另行补充签订),若因改扩建期间造成酒店停止营业的,则双方协议约定的改扩建期间不计入招商经营期,招商经营期间相应顺延;
(6)经营方根据酒店在鲤城区缴纳税收情况依法享有相应的扶持政策(具体扶持政策以同时期有效的国家相关规定及经营方与鲤城区人民政府签订的协议为准)。
(7)招商中的一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开招商文件、招商方案等,均属于招商协议的一部分,与招商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商协议》与招商中的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招商协议》为准,《招商协议》未约定的内容,以招商中的文件为准。
21、意向经营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核准登记的生产经营范围须包含“住宿、餐饮”等酒店服务类经营范围。其中,境外法人、其他组织必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办理登记的;
(2)失信被执行人(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竞价;
(3)参加本次招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三年内未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具备投资、管理星级酒店的经验(附相关案例业绩)。
22、对经营方的主要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2)报名人应于被确定为经营方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第一期资产使用费及履约保证金(押金)等款项汇达本中心指定账户,并携带付款凭证至本中心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本中心将在收到签章的《竞价结果通知单》及上述款项后当场发出《合同签订通知书》。经营方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时,经营方与委托方之间的招商协议即时成立,经营方应于《合同签订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招商协议,但该签订手续是否完成不影响招商协议的成立;
(3)本中心在经营方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的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该公开招商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押金)及第一期资产使用费等相关款项全额无息汇入委托方账户;
(4)经营方对本项目进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5)招商经营期间,招商项目资产及附属设施设备、共用设施设备、预埋管线管道等的检查、维护、修缮、更换、更新等责任及费用均由经营方承担;
(6)经营方自招商协议签订之日起九个月内须投入不得低于9000万元人民币的资金对现有项目资产进行设计及装修。如果没有按照上述金额进行投资设计及装修改造,经营方应按招商协议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酒店应于签订招商协议之日起九个月内正式对外营业。如果酒店无法在规定的日期前正式对外开张营业,经营方应按招商协议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项目资产二次装修消防审查及开业消防验收等相关手续由经营方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委托方予以积极配合;
(9)其他详见《招商协议》。
23、意向经营方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经营方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6)三年内未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证明或承诺书;
(7)投资、管理星级酒店的相关案例业绩;
(8)有关单位或个人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电签同意《公开招商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承诺、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报名人。
24、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经营方若要求对《公开招商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承诺函》、《项目公开招商方案》及根据《公开招商文件》所发出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网络竞价承诺函》的约定提交书面材料。委托方和本中心可以在限时报价开始前一个小时对《公开招商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并按照《网络竞价承诺函》的约定进行通知。
25、若竞价标的不成交,则本公告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为3个工作日,直至产生经营方。
26、交易服务费:按照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收费标准计算的交易服务费全部由经营方承担,最高为一个月资产使用费。
27、报名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本中心网站:www.qzcq0595.com
邮箱:lzk@qzcq0595.com
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
2019-4-1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招商 资产 宾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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