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采购公告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采购公告

江苏海沃宏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接受镇江市丹徒区城市管理局委托,将对其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采购文件编号:ZJZCFS-(2019)单字第0024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望贵单位接到邀请函后,按本文件约定的地点领取采购文件。
一、采购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19年4月12日至2019年4月16日,每日9时至17时(节假日除外);
2、地 点: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市花山湾一区36幢102室);
3、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接受现场报名;
4、本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5、报名联系人:蒋工 联系电话:159*****491
6、需携带的相关手续: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单位介绍信+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项目情况说明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名称 项 目 单位 参 数
整车 整车外形尺寸(长×宽×高mm) mm ≤8500×2500×3300
总质量 Kg ≥25000
整备质量 Kg ≤11500
额定载质量 Kg ≥13300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项目需求)。
预算金额为人民币798000元,最后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三、协商内容
1、对项目需求的服务方案; 2、项目服务承诺;
3、商务条款; 4、其他相关承诺事项。
四、协商文件递交地点
镇江市丹徒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市丹徒城区丹徒新城谷阳大道178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
五、协商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4月25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10:30(截止时间),届时请供应商代表(3人以内)出席协商会议。
六、协商时必须出示和提供的文件材料
装订成册的谈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包括下列内容: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的对项目需求的服务方案、服务承诺、商务条款的响应以及本项目所需说明的其他事项,并加盖单位公章;
(4)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
七、保证金:14000元整
接受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形式交纳。协商保证金必须在协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江苏隆信银行帐户,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复印件)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收款单位: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052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镇江北门支行
八、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镇江市丹徒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刘海燕 联系电话:****-********
九、招标代理费用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费用11970元(人民币壹万壹仟玖佰柒拾元整)和专家评审费。
十、本项目公示时限为3个工作日,在投标截止前,请关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1日
我要报名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可卸式垃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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