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县2辆公务用车处置招标公告

上林县2辆公务用车处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GXCQJY19-132

项目名称

上林县2辆公务用车处置项目

挂牌日期

2019年4月12日-2019年4月18日

挂牌价格

详见车辆明细表


转让标的情况

委托方

上林县财政局

所在地区

南宁市上林县

详细情况

本次转让车辆为奇瑞、福克斯牌共2辆车。车辆成交后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并承担全部税费。车辆信息详见车辆明细表

特别提示:

1、意向受让方需亲自查看标的,标的状况以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对标的进行谨慎地选择,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2、本次车辆以现状转让和交付,受让方提车后,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交通违章、车辆损失、维修费用及其他责任和损失均由受让方完全承担,原车主单位以及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部分车辆年审已逾期,受让方需自行承担过户费用。

4、部分车辆路桥费已欠缴(具体以路桥公司收费为准),受让方需自行承担未缴纳的路桥费及相应的滞纳金。

5、车辆转让前的违章罚款、管理费、税费等由转让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费用。

6、本次转让车辆设置受让保证金和过户保证金,竞得标的后受让保证金直接转为过户保证金。

7、由于车辆停放时间较久,可能存在车辆漏气、无法启动、油料不足或因机器损坏无法行驶以及其他可能存在的部分及备品损失、缺失现象,竞买成交后,若存在以上问题或车辆参数与数据有出入,不予退还,成交价不作调整。

车辆详细信息可到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查阅。



车辆明细表

编号

车牌号

车牌号颜色

车辆类型

载客人数

品牌型号

变速箱

初次登记日期

年检日期

交强险有效期

起拍价(元)

保证金(元)

车辆停放地址

GXCQJY19-132-1

桂AP579U

灰色

小型轿车

5

奇瑞牌SQR7161M117

手动

2010/12/24

2019/12/1

2019/12/16

13000

6000

南宁市上林县明山路116号

(县政府大院内)

GXCQJY19-132-2

桂AK2069

灰色

小型轿车

5

福克斯CAF7180A

自动

2007/2/13

2019/2/1

2018/12/31

9000

5000


中介机构

评估机构

上林县价格认证中心


产权转让行为的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上林县财政局

批复文件号

上财资【2018】130号

批复内容

同意转让


资产评估及核准或备案情况

账面值(元)

-

评估结果(元)

22000.00

评估基准日

2019年3月12日

有效期截止日

2020年3月11日

核准或备案日期

-

核准或备案编号

-


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对受让方的基本要求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或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2、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还应对车辆过户、办证所涉及的税、费、转入地的车辆入籍管理政策、限购政策和环保政策等规定事先了解,因不了解相关规定而参加受让的,其责任由受让方自负,交易所不予退款和退车。车辆落户地车辆管理部门要求非本辖区居民办理过户手续须提交本辖区居住证的,请受让方务必提前办理;受让方为法人的,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车辆管理部门对受让方有其他资格要求的,从其规定。

3、受让方须于2019年4月22日15:00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纳成交价款及产权交易服务费(产权交易服务费按成交价的5%收取),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查到相应款项后,受让方于2019年4月26日9:00-12:00到南宁市上林县明山路116号(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竞买人承诺书》,之后到车辆停放地址提车,且按《竞价须知》规定于2019年5月14日前自行办理过户。

4、受让方办理车辆过户手续,车辆过户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受让方承担。车管所受理双方车辆过户申请当日,视为车辆权属已经完成转让。

5、受让方提车后,若因车辆本身原因(受让方提车后责任除外)或原车主单位或车管部门原因,经车管部门书面确认无法办理过户或提档手续的,可以办理退车手续,交易所仅将已收取的保证金、产权交易服务费、成交价款等款项全额无息退还,交易所及原车主单位不承担受让方参与竞买和提车后产生的各项其他费用。车辆一旦完成过户手续,则不接受任何退车要求。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受让申请及交易方式

报名和竞价均通过网上进行,意向受让方按照《网络竞价须知》及网络竞价页面提示,使用淘宝账户(经支付宝实名认证)进行报名和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所需提交的材料

一、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

1、受让申请与承诺书(该文件由交易所提供范本);

2、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合法证明文件;

3、非法人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及负责人身份证;

4、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二、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

1、受让申请与承诺书(该文件由交易所提供范本);

2、身份证明文件;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除授权委托书、受让申请与承诺书提供原件外,其他材料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成交价款及产权交易服务费交纳账户

单位名称: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4500 1604 5690 5070 0550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南宁市南湖桥支行

受让保证金交纳及处置方式

1、符合要求的意向受让方应通过淘宝账户足额交纳受让保证金。

2、意向受让方参与网络竞价须交纳受让保证金,受让保证金详见《车辆明细表》,受让保证金交纳按照网络竞价页面提示通过网上支付,不接受线下或现场交纳受让保证金。

3、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的受让保证金用支付宝账户余额支付的,由淘宝系统实时自动解冻恢复余额;非用支付宝账户余额支付的,由淘宝系统在3日内按原交纳途径退还,冻结及退款期间不计利息。

4、受让方不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或不履行上述文件规定义务的,受让保证金不予退回。


联系方式

交易场所

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1、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朱槿路16号菲律宾园·金菲豪园2号楼南宁金融大厦2楼

2、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负责人

及其联系电话

林女士****-*******180*****742

业务咨询或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处置 公务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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