榨茨河上游双河口段河道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榨茨河上游双河口段河道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建始县榨茨河上游双河口段河道治理工程已由恩施州水利水产局以恩施州水利审[2019]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招标人为建始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始县榨茨河上游双河口段河道治理工程位于长梁镇双河口村,流域水系属马水河流域上游榨茨河段,治理起点位于双河口村委会上游1km,终点位于杨家湾支流汇合口处,治理河段总长3.75km,工程批复总投资1272.74万元,本次招标投资1068.61万元。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挡墙护岸3070m,拆除重建挡墙护岸1650m,治理支沟汇合口8处共305m,修复灌溉引水渠道5处共670m,新建机耕桥1座,新建下河台阶共22处,河道清淤3750m。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计划工期:180日历天,最高限价为壹仟零陆拾捌万陆仟零柒拾元柒角肆分(¥10686070.74元)。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全部内容。
2.3招标编号:JHYJS201900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并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5年至2017年或者2016年至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用于投标项目的流动资金不应少于400万元(注:新成立公司自成立之日起按年度计算)。
3.3业绩要求:近五年(自申请截止时间前推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同类项目施工业绩。
3.4信誉要求:
3.4.1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水(或住建、或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4.2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且参与投标人员须与登记表人员相符(提供有效的网页截图);
3.4.3自2018年8月1日起,检察院停止了《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查询和开具工作,各潜在投标人须出具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5项目管理机构:
3.5.1项目经理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2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验(提供相关工作证明);
3.5.3其他管理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必须具有相应资格和专业水平(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还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并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5.4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不得相互兼职,不得有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单位。拟任本合同工程施工的项目部人员必须有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2019年1月、2月、3月)的社会保险证明,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单位。(需提供缴纳社保的凭证及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盖鲜章的人员明细表)
3.6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规定,本项目投标人到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7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精神,若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惩黑名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查询,并附网站查询截图且加盖单位公章)。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注册指南》(网址:http://ggzy.enshi.gov.cn)。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9年4月13日至2019年4月1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建始县分中心(网址:http://ggzy.enshi.gov.cn,下同),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开标厅(湖北省建始县业州镇建始大道建始县交通货运信息大楼二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5月9日09时00分前递交,递交时间以到达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为准,请投标人注意投标保证金在途时间。逾期递交或投标保证金未到帐或金额不足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有权拒绝。
开户名称: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始县支行;
账号:42001726308053005620-100886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00元);
款项用途:建始县榨茨河上游双河口段河道治理工程投标保证金
注:
1、账号中的“-”必须输入;
2、投标公司网银中不能输入“-”的,请该公司到柜台办理投标保证金汇款事宜。
3、本项目无需在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开具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建始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项目部
地 址:建始县业州镇建设路33号
联 系 人:向先生
电 话:0718-3416693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金龙大道好又多花园3号楼2单元301室
邮 编:445000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718-8299089
邮 箱:eszjhy@126.com
2019年4月1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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