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马路提升改造项目(福州橡胶厂宿舍1号楼)(二次招标)
福马路提升改造项目(福州橡胶厂宿舍1号楼)(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马路提升改造项目(福州橡胶厂宿舍1号楼)(二次招标)已由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办理告知单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捷诚房屋征收工程处,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捷诚房屋征收工程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中恒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晋安区;
2.2.工程建设规模:建筑垃圾工程量约1500立方米,实际砖渣量最终以《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加强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建筑垃圾拆运核算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榕政办[2018]24号)为依据;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地块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清运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渣土清运工程 ,以施工图纸为依据,砖渣量最终以《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加强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建筑垃圾拆运核算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榕政办[2018]24号)为依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51626元;
2.5.工期要求:全部被征收房屋拆除后15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本项目全部为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普通货运。
3.2.投标人应同时在福州市市容管理局和福州市道路运输管理所登记备案,具备有效的福州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许可证》和福州市《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5.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6.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4月12日至2019年4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中恒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十七层)采取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仟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25日9时30分00秒,提交地点为福建中恒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十六层)。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捷诚房屋征收工程处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岳峰横路18号佳馨苑6#104号,邮编:350000
电话:150*****353,传真:/
联系人:邵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恒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十七层,邮编:350000
邮编:350000,电子邮箱:/
电话:159*****152,传真:****-********
联系人: 小林、刘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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