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区域卫生信息平台数据中心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市、县区域卫生信息平台数据中心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河北省卫生厅市、县区域卫生信息平台数据中心一期工程公开招标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BGP********8
采购人名称: 河北省卫生厅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程颖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师范街98号 邮编:05005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标书制作人:卢林辰 联系电话:0311-******** 传真:****-********
本项目联系人:王聪 联系电话:****-******** 传真:****-********
综合信息部(标书发售) 联系电话:****-******** 传真:****-********
采购内容及数量: 市、县区域卫生信息平台数据中心一期工程
采购用途:办公
供货地点:详见标书
供货时间:投标方必须确保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0个日历日内,设备全部到货,并完成合同要求的安装、调试、工程和集成工作。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
已在我中心通过经资格确认的供应商可直接到我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未经资格确认的供应商,请按照我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管理”中“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资格确认须知”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并填写“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确认表”办理资格确认手续,具体事宜可与中心综合信息部联系。
1、投标方的注册资金应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不能满足要求的为无效投标。
2、投标方须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公章的证件复印件。不能满足要求的为无效投标。
3、投标方投标时应提供所投小型机、刀片服务器、PC服务器的代理经销证明原件或生产厂家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及服务承诺函原件(生产厂家直接投标时不需提供),否则为无效投标。
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投标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或驾驶证、护照)原件。未提供者为无效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0年10月29日至2010年11月9日(节假日不办公)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综合信息部(319房间)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到综合信息部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时间:2010年11月18日上午8:30至9:00
开标时间:2010年11月18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第一开标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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