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抽检服务(生产、执法大队执法环节)招标公告

食品抽检服务(生产、执法大队执法环节)招标公告


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服务项目(生产、执法大队执法环节)招标公告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对食品抽检服务项目(生产、执法大队执法环节)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JLCG-GZ-********
二、采购项目名称:食品抽检服务项目(生产、执法大队执法环节)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四、采购数量: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4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子项目编号:GZJLCG-GZ-********001 、名称:食品抽检服务项目(生产、执法大队执法环节)子项目1 、预算金额(元):*******、数量:2
子项目编号:GZJLCG-GZ-********002 、名称:食品抽检服务项目(生产、执法大队执法环节)子项目2 、预算金额(元):900000、数量:2
1. 序号:包组一;采购内容:食品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含日常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快速筛查、复查检验等);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采购预算:人民币90万元/1年,人民币180万元/2年;序号:包组二;采购内容:食品(食用农产品)应急、执法抽样;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后2年,具体时间以所签订的合同约定时间为准;采购预算:人民币45万元/1年,人民币90万元/2年;注: 1、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人需求。2、政府采购监督机构: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3、中标人要按照采购人的实际工作要求,配备足够的人员和设备参与工作,确保能够按照上级的要求按时完成工作任务。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5)《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7)《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本投标单位对以上两个包组分别独立参加投标报名,投标人可以选择同时参加多个包组投标,投标人可以兼中两个包组。各包评标委员会按包组一、包组二的次序进行评标,每个包组必须达到法定3家或以上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未达到3家单位,则该包组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本项目为一个整体,包组为投标最小单位,投标人应对同一个包组的全部服务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的证明文件复印件)(2)2017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3)2019年任意一个月开具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4)2019年任意一个月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该书面声明原件)(6)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原件)2、投标人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3、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报名时请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件的供应商,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原件。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原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按每个包组一份递交;(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人员必须提供法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应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纸质招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核对报名供应商提交的上述资料的原件(营业执照除外),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供应商的报名)。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2019年04月13日至2019年05月05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1号碧海湾A栋2001-2002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5月06日 0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1号碧海湾A栋2001-2002室。
十、开标时间:2019年05月06日 09:30。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1号碧海湾A栋2001-2002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年04月13日至2019年04月19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
子项目名称:食品抽检服务项目(生产、执法大队执法环节)子项目1
采购人: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花城南路2号
联系人:张涛
联系电话:139*****974
传真:***-********
邮编:
子项目名称:食品抽检服务项目(生产、执法大队执法环节)子项目2
采购人: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花城南路2号
联系人:张涛
联系电话:139*****974
传真:***-********
邮编:
(二)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1号2001-2002房
联系人:郑小姐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无
(三)
采购项目联系人:郑小姐
联系电话:***-********
发布人: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12日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的,广州市政府采购平台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执法 食品抽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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