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新疆建工西北分2019融创御湖宸院项目标砖采购招标
中建新疆建工西北分2019融创御湖宸院项目标砖采购招标
中建新疆建工西北分2019年郑州市融创御湖宸院项目水泥标砖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根据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股份公司)采购管理方针,中建新疆建工(集团)西北分公司(单位/区域)郑州市融创御湖宸院项目水泥标砖(物资品种)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建新疆建工(集团)西北分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郑州市中原区桐柏南路(西南三环里),建筑面积16万平米 ,由底下2层车库及6栋高层组成(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等)。
2.2招标内容:水泥标砖(物资品种、质量标准、数量、包件划分、计划交货期等)。
2.3招标结果适用范围:郑州市融创御湖宸院项目(项目/城市/区域/时间区间等信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经招标单位审批通过,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相应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鲜章)随标书一并递交,资信文件包括: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盖鲜章且法人代表签字)、资质证书、安全施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
4. 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截止年/月/日/,逾期不再接受投标单位的报名。
4.2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通过“云筑网”(网址https://www.yzw.cn/)上进行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4.3说明:已在“云筑网”完成正式供应商注册的投标人,直接登录平台输入用户名和密码,成功登录后签收对应的招标公告并点击报名;未在“中国建筑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需先通过平台网页进行注册,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合格后,再进行报名。“云筑网”(网址https://www.yzw.cn/)。
5. 资格审查
5.1资格免审:有以下情形的投标人可以免去现场资格审查环节。
(1)目前正与本公司合作的单位 。
(2)经过中建系统其它工程局或公司认证过的单位。
(3)。
5.2资格审查资料清单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原件(正副本均可)及环保、一般纳税人证明等资料,提供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存档使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证明原件,格式参照招标公告附件。
(3)在郑州市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专职管理人员证明资料(投标企业办公场所权属证明或有效租赁合同原件、管理人员花名册),提供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存档使用。
(4)中建股份公司下属单位提供的合作业绩证明文件原件,要求有中建股份所属分子企业的采购部门签字盖章确认。
(5)投标单位资信等级证书,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
(6)招标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列必须条件的证明资料原件。
以上1-2项资料为通用要求,适用于所有招标情况,3-6项根据具体招标品类进行选用。
5.3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1)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 月/日至2019年/ 月/日,/(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
(2)资格审查点:郑州市。
(3)投标人应携带相应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无效。
(4)提供虚假资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
6. 招标文件的发放
6.1发放时间:暂定 /(招标单位报名后可联系领取纸质版招标文件)。
6.2发放形式:招标文件发布纸质版(领取地址:郑州中原区桐柏南路融创御湖宸院项目部)。
6.3发放对象:招标人招标工作组审核通过的投标人。
6.4发放渠道:
(1)电子版招标文件:
招标人通过“云筑网”(网址https://www.yzw.cn/)进行发放,请投标人注意上线查收。
(2)书面版招标文件: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请于/(招标单位报名后可联系领取纸质版招标文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详细地址)持报名记录(单位介绍信、相关证明材料等)领取招标文件。
6.5招标文件收费:本次招标不需要(需要/不需要)收费,每位投标人0元,费用主要用于本次招标会务组织需要,无论投标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7. 投标保证金及费用
7.1投标保证金额度:/万元。
7.2招标联系人及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
名称: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富鱼路绿地鸿海大厦B座19层
联系人:张锐 电话:18709205187
廖世明电话:18391853475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6105 0186 5900 0000 0080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丈八六路支行
联系人:张炳奎18629332903
以获取的招标文件为准,账户对公办理,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人以投标公司的账户转账。
7.3投标人在递交书面投标文件时,应出示投标保证金已缴纳的凭证,没有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取消其本次投标资格。
7.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
(2)未中标的投标人提供收据和投标人收款账号信息,由招标人在确定中标单位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相应投标人。
(3)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本次招标履约完毕后,经中标单位申请,招标人核实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相应单位。
7.5投标人因参与本次投标所发生的其他任何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9年/月/日/时/分至/时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月/日/ 时0分,地点为郑州中原区桐柏南路融创御湖宸院项目部。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廖世明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桐柏南路御湖宸院项目部邮 编:450000
联系人:廖世明
电 话:18391853475
传 真:
电子邮件:814213975@qq.com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19年月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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