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二中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新二中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庐江县新二中项目工程施工
室外排水工程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二○一九年二 月
第一部分招标文件
尊敬的女士/先生:
我公司作为庐江县新二中项目工程施工工程的总承包商对本工程的【室外排水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并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庐江县新二中项目工程施工
二、招标项目简介:项目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城西片区;
建设单位:庐江县教育局、庐江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三、招标内容:
1、 货物名称、数量及技术要求及需提供的服务。
2、 时间:计划时间为2019年2月~2020年3月,详细的开工时间将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约定。
四、交货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城西片区。
五、招标及投标
1、 发标时间:2019年月日(北京时间)。
2、 发标地点:中国建筑云筑网络交易平台https://www.yzw.cn/
3、 招标文件工本费RMB 0 元,售后不退。
4、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月日时(北京时间)。
5、 投标地点: 中国建筑云筑网络交易平台https://www.yzw.cn/
6、 招标单位联系人: 王益平
招标单位电话:177*****750
招标单位传真:
招标单位E-Mail:
通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城西片区中建一局庐江县新二中项目工程施工项目
招标人: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盖章)
庐江县新二中项目工程施工
二、投标须知
本须知中所提及的各种名称与合同文件中提及的具有相同的定义,对合同文件未尽事宜具有补充作用。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在下文中可能会以“招标人/招标方/甲方”的名称表述)就庐江县新二中项目工程施工室外排水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进行招标。投标人接受招标人邀请,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活动。如投标人中标,则作为招标人的分包商(在下文中可能会以“中标人/投标方/乙方”的名称表述)承建本招标文件中明确说明的工程。
未经招标人的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招标文件有关的一切内容向第三方泄露。
本须知将作为正式合同文件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声明,只有完全接受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中标可能,一旦投标人提交了投标文件,就视为投标人已完全接受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和内容。
一、工程概况:
项目位于庐江县城西片区,东临大官塘,南靠文翁路,西依学府路,北接泥河路。建设内容包括项目范围内的土建、安装及其他配套工程,总建筑面积约 26 万平方米。主要单体建筑有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风雨操场、报告厅(最大钢结构单跨 39.8 米)、食堂、学生宿舍、国际部、航天天文馆和门卫室等设施,配套建设排水、管网、围墙等附属设施。
二、招标形式、承包方式及范围
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综合评定的方式.
2、 本次招标范围:庐江县新二中项目工程施工室外排水工程。相关作业以及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技术交底、技术作业指导书等施工。
三、分包方式与分包工作内容
1、分包方式
采取包人工、包材料、包小型工具、包工期、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安全、包治安保卫、包成品保护的方式承包。
2、材料管理
(1)乙方材料必须符合样品及施工规范、监理、建设单位及设计的要求,也应同时符合合肥市材料产品质量要求和使用要求。
(2)乙方采购的材料,须向甲方提供盖红章的产品合格证明书等证明文件(一式三份)。
(3)甲方对乙方拟选用材料有异议或供应商有异议时,乙方必须无条件及时更换,否则甲方不予批准。因此而影响工期,乙方需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同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工期违约责任。
(4)乙方必须保证批量进场的材料质量不低于复试合格的样板材料,乙方在材料进场时同时应提供有关的国家权威部门的检测报告原件。
(5)对于乙方提供的材料,在用于工程之前应随时接受甲方代表的检验,乙方应为检查和检验提供通常需要的协助、劳务等。如乙方的进场材料未能达到样板材料的质量标准,应立即更换,并且甲方对乙方处以罚款10000元;乙方经调换后仍不能达到样板材料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乙方施工材料需与甲方封样材料的品牌、型号一致。材料进场时乙方需汇同甲方及监理方共同验收后方可施工。甲方一旦发现乙方使用假冒伪劣材料,甲方除对乙方处以罚款5000元以外,甲方还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7)乙方自行负责照管好堆放在现场的材料,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工作面合理地组织施工,任何客观因素都不成为乙方材料和施工出现质量问题并推卸责任的理由。
(8)甲方或政府质检部门不定期的抽查乙方自购材料,如发现其质量不合格,甲方将扣除乙方20%的工程款。
3、 分包工作内容
(1)文明安全施工:要求投标人按《安徽省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标准施工。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有权利就投标人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存在的问题按项目各项管理规定进行罚款处理。
(2)乙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应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业主、监理及甲方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乙方应为其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之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为达到甲方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而采取之措施的所有费用应被视为已全部包含在乙方的单价中。若乙方在合同履行中因自身原因导致工程未能达到上述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违约罚款,罚款金额不超合同总价的10%。
(4)施工中承包范围内预留的各种孔、洞、沟、槽、预埋铁件等应负责预留预埋,负责安装后为所有开孔、洞、凹槽等作灌浆,及以认可防火材料在所有管道与套筒、管道与电缆、电缆与线槽(或桥架)、线槽(或桥架)与预留洞之间空隙的填缝及密封。乙方在浇注混凝土之前,应核对预留预埋工作;在浇注混凝土时,应派专人值班,保证预埋工作的准确性。否则因此造成的打眼、凿洞等工作及因此工作损坏成品而发生的修理费,由乙方负责。对于进场前现场已经完成的预留孔洞及预埋件等,乙方进场后须进行确认,如有问题须在15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甲方。如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甲方不接受乙方关于上述工作的索赔。乙方进场15日后负责所有预留孔洞及预埋件等的成品保护。
(5)乙方应特别注意业主、监理和甲方对乙方安全文明施工的严格要求,凡是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遭受业主、监理的任何处罚,甲方将会对乙方处以双倍处罚。
(6)投标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招标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机具及构配件。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投标人应进行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但赔付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10 %。
(7)投标方按招标方垃圾、废料堆放地点(堆放地点应设在红线范围内)并负责清理由投标方堆放至指定地点的垃圾与废料。投标方如发生垃圾清运不及时,招标方将另行委托其他单位处理,并将发生费用从应支付的当期工程进度款中以发生费用*1.2倍直接扣除。
(8)投标方提供的所有机械及工具应符合地方关于外来施工单位机械设备的各项规定及招标方对于投标方提供机械及工具的各项规定及要求;
(9)执行招标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并按要求编制详尽的施工方案和材料进场计划,报招标单位审批后贯彻执行;
(10)本工程严格执行“样板制”,每道工序均须提前做样板,经招标方及监理认证能够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大面积施工,如投标方的样板不能达到上述联合检查的质量要求,则在三日内限期退场,由此给招标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方承担;
(11)投标者应承诺为满足工期、质量要求,会随时按招标单位指令无条件追加现场使用的设备、机具、辅材、安全设施及人员投入,以达到招标单位的要求为止;为达到上述要求,投标者采取各种措施的费用已包含于中标价中,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12)招标单位随时有权对投标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控制,对分包履约不力(无能力或不愿意采取补救措施)时招标单位可另行分包该工程或由指定分包完成,另行分包或指定分包的费用由招标单位确定后通知投标单位,无须征求投标单位意见,相关费用从投标单位费用中扣除并追加索赔;
(13)乙方负责本工程室外排水工程,根据甲方提供的中国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图册,乙方必须提供指定样式与规格的防护用具。包工期(即不影响其他专业施工进度)、包质量(即符合现行规范、规程、合肥市地方法规等要求)、包安全文明施工(即符合合肥市文明施工要求和按招标人要求进行企业CI布设)。
(14)乙方应保障甲方免于承担因乙方过失、失误造成的任何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全部责任和索赔,另外还应保障甲方免于承担与此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抚恤费和其它相关开支。
(15)乙方应采取恰当的方式对施工成品、半成品进行妥善保护,防止交叉施工造成污染与损害,并保证不损害其它施工单位的施工作业成果,如有损害乙方应自费予以修理。
(16)投标方在施工中必须满足招标方关于企业形象宣传的有关要求,自备符合招标方CI工作及安全要求的施工防护用品。
(17)投标方在施工过程中,若由于施工现场的条件限制或其他特殊要求时,造成施工顺序和施工部位的交叉、颠倒,投标方必须按要求负责施工,其费用不予增加;若大面积的工程部位施工完后,留有少量的零星部位放弃施工时,招标方将安排其他队组进行施工,扣除投标方该部位应结款项的3倍价格。
(18)因乙方施工质量未达到验收合格标准而导致的一切返工及修补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任何因返工及修补导致的甲方损失亦由乙方承担;
(19)乙方未达到上述技术和质量要求而采取之措施的所有费用应被视为已全部包含在乙方的单价中。若乙方在合同履行中因自身原因导致工程未能达到上述技术和质量要求,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技术质量违约罚款,罚款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
(20)隐蔽工程的检查:隐蔽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时,投标人自检合格后在隐蔽验收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中包括自检记录、隐蔽验收的内容(资料)。验收合格的,经甲方报经监理、业主代表同意,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投标人在限制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并承担对工期延误的损失。
(21)乙方应特别注意业主、监理和甲方等相关人员对乙方质量的严格要求,凡是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遭受业主、监理的任何处罚,甲方将会对乙方处理双倍处罚。
(22)分项工程报甲方验收前,乙方需完成自检自验,并确保分项工程一次验收合格。如由于分项工程验收不能通过造成其他专业不能继续施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3)连续2次或累计5次分项工程验收不合格,甲方将责令乙方停工整顿,乙方承担甲方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若整顿后无明显效果,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支付已完工程款,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24)竣工验收以国家颁发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纸为依据,乙方确保不影响总体验收。
(25)工程竣工验收取得合格证后15日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
(26)在竣工验收中,如须返工、整改,乙方应在甲方确定的移交日期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再行移交,由此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逾期移交的按拖延工期处理。
(27)竣工验收后20天内,乙方将竣工资料及结算资料送交甲方。
(28)本合同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进入保修期,保修期以甲方与业主承诺期限为准。
四、投标报价方式及其它
1、 投标报价方式:
(1)投标单位应根据招标单位的招标文件、工程现场情况及企业自身能力、工作效率,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材料市场的现价,合理编制室外排水工程的投标报价书。
(2)本次招标的投标报价计价方法采用固定单价方法。报价中应包括乙方为完成本工程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室外排水工程材料供货、加工制作、运输、安装、维修包含为完成项目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各种费用:材料进场检测复试费、装卸费、人工费(包含人工费调价、人工降效等)、材料费(包含材料费调价)、机械费(包含各种机械调价、机械降效等)、环境保护费、环境检测费、夜间施工费、二次搬运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其他各种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以及赶工费、保险费、工人个人安全防护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垃圾清理费(将垃圾清理至指定地点)、生产工具费、自身队伍人员的劳动保险费、与其他分包方的配合费、各专业交叉作业发生技术间隔等待费用、工人住宿费(如需住宿)、各种风险(除不可抗力以外的一切风险,包含以上各种费用的调价风险)以及本合同规定的投标方工作、责任义务及其相关所有费用等一切费用,即本单价为最终结算价格,除此之外招标方不再支付投标方其他任何费用。综合单价为固定单价,无论报价清单中的暂定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是否一致或无论市场价格涨跌以及政府调价文件变化,此综合单价均不做调整。最终结算额以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为准,乙方不得以最终工程量少于清单工程量为由进行涨价,双方严格遵守约定进行计价,绝不因市场价格波动而影响双方约定的计价原则。
包括的风险费(风险费已包含在总价款中):
1)因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人工价格变化。
2)因乙方在投标报价中错漏项目由乙方负责,甲方不再增补费用。包括所有赶工引起的各种设备的损耗及增加、其他保证合同工期的措施费、所有施工方案中的全部施工措施所需的各类机械设备的场内外往返运输及安拆、施工所需的操作平台、临建维护、停水停电措施、施工噪音环保措施、防洪防风措施、特殊工程技术培训、不可预见费、文明施工措施、项目CI形象用工、其他
技术措施等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
3)本合同没有提到的但乙方为完成本工程工作所必然发生的工作所产生的费用。
2、合同价款(固定综合单价或总价)还包括因施工不良或缺陷及瑕疵而造成剔凿、返工、改良、修补等支出。
3、乙方按施工图进行施工并按实际施工面积计算工程量,以合同约定综合包干单价进行合同结算。
4、投标方在报价书中要具体说明是否能够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并作出详细说明。
5、招标人有权对招标文件中的条款作出澄清、补充或删除。
6、技术标的相关要求:需提供切实可行的室外排水工程的施工方技术方案及人员配置计划。
五、价款及结算方式
1、本工程无预付款、无签证。
2、本工程为固定综合单价,结算时单价不变;本工程室外排水工程量以施工图纸及实际施工完成工程量计算(超出图纸范围的不予结算)。
3、本工程采用计价方式: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确定每项施工内容综合单价,再乘以工程量确定工程总价,合同价款=固定单价×结算工程量。最终工程造价由结算时实际工程量×综合单价确定。
4、付款前提:
(1)施工内容经总包方同意并且达到要求;
(2)施工进度在甲方的总控计划之下;
(3)经甲方验收合格;
(4)甲方收到业主的相应工程款;
(5)乙方在规定时间向甲方开具已确认工程量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5、过程计量:按甲方公司“月结月清”要求,每月21日开始,乙方上报自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完成工程量(应附施工部位详细计算式和组价资料现场完善的确认书及验收证明文件,资料不全部分暂不计量,待资料补充合格后再进行计量)上报甲方项目部,经甲方项目部和公司两级审核,审核后的工作量即为乙方自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的完成的工作量。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月度结算工作,甲方将自行按乙方完成内容结算,且乙方需无条件接受。审核周期为30日。
6、施工现场所发生的签证须事先通知甲方商务部,且在发生后24小时内办理书面签证手续,并须注明施工内容和工程量等必要的详细施工说明交由甲方项目部审核确认,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承认,且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7、每月签证必须当月上报,如月结后仍出现上月签证,视为过时无效。签证费用不随进度款支付,在本工程结算办理完成后一并支付。
8、投标方完成以上事项后,按合同完成所有工作后经检查合格,提交全部工程资料至甲方项目经理部确认,壹个月内完成结算,并完善结算资料。
第一次付款:每月付款时,工程款支付比例为乙方完成工程量的60%,其中人工费支付比例为100%;
第二次付款:本全部施工内容完工,经甲方和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且双方确认完毕后,支付至乙方已完成工程量的85%,其中人工费支付比例为100%;
第三次付款:待整体工程竣工决算后支付至乙方结算总价的95%,剩余5%作为保修金,保修金待乙方整体工程全部结束验收合格并结算完成一年后扣除相应扣款后一次性无息支付。
9、在未收到业主的工程款时,导致甲方拖欠乙方工程款,乙方不得影响正常施工、组织工人闹事(含消极怠工)同时主动放弃起诉甲方的权利,若发生时,乙方应承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如有损甲方企业名誉时,甲方有权不予结算。
10、乙方不得拖欠工人或供应单位的结算和支付工作,对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甲方均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11、投标者必须有相当的资金筹措实力,工程进度款若因业主原因未支付给招标单位,投标者需要筹措资金保证工程进度,不得借故停工,不得对招标单位进行工期、费用等方面的索赔。
12、乙方领取工程款前,应办理税务备案手续,并向甲方提供正规合格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费用。在当地实行营改增政策后,乙方需无偿开具相应能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0%);如乙方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后果由乙方承担。
13、工程结算
13.1工程量计算除合同特别说明外,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按合同内规定的工作量范围(甲方下发的工程图纸)内的乙方现场实际完成的实物面积计量。
13.2对乙方完成工程量的计量,须经甲方项目部商务负责人、现场负责人、项目总工程师、项目经理和乙方驻地代表共同签认后生效。甲方项目经理签认的付款单是甲方支付乙方进度款的依据(但并不代表甲方对乙方所上报完成工程量的最终确认,不得作为结算的依据),甲方及乙方其余人员的签认均为过程签认,不具备法律效力。
13.3投标单位正常施工受到的民扰而增加的费用及延长的工期由投标方负责;投标方不按合肥市规定施工而引起的扰民,其费用及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负责。
13.4按政府有关规定,因投标单位原因造成的罚款和投标单位应缴的有关费用由投标单位负责承担。
13.5因投标单位原因造成的招标单位违反合同,投标单位应承担招标单位的一切经济损失,并视情节轻重处以一定的罚款。
13.6投标单位必须在招标单位指定时间内退场,晚退场一天罚款5000元。
六、招标原则
本招标为条件竞争招标,即:投标方的报价应被认为完全接受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条件。我方将对投标方的供应能力、以往的履约情况、信誉、材料质量及服务质量、价格等进行综合考评。
七、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合肥建管局对于标准化工地的技术质量要求,执行现行装修质量标准要求验收。
八、投标注意事项
1、 投标单位必须拥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资质;
2、 投标方代表负责项目投标的投标方代表,必须是单位的法人代表或持有法人亲自签署授权委托书的
代理人。
3、 投标方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报价及提供各种所需资料和材料样品,报价若含有与招标文件各项规定不符的额外要求,则其投标可能不被考虑。如果有任何其他建议,可另外列明该等建议及其对工期及报价的影响。
4、 若投标方在递交报价后发觉有错误,可书面更正,该书面更正只要在截止投标前递交,便可获接纳。
5、 开标后招标方发现投标文件有任何错误或疑问,可以向投标方提出询问,但询问并不表示改变投标文件,亦不减少投标方的任何责任。对于此种询问,投标方应在收到后两天内予以书面答复。
6、 在招标过程中招标方发出的对于各种疑问解答的文件及其他补充文件,将传真至各个投标方,并构成招标文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7、 招标文件所附的合同条件未列明的细节,投标方可提交建议,和投标书一同送交招标方考虑,双方协商确定。
8、 投标方为本次投标引起的任何费用,招标方均不予承担。
9、 投标书的逾期送达投标方必须按照招标方要求的时间将投标书送达,逾期将不被接受。
10、投标方的投标文件一旦被接受,本招标文件连同投标方的投标文件将构成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十一、投标工作程序
1、程序安排:
投标方领取招标文件后,如有必要,在投标之日之前,投标方可向招标方提出质疑,投标方提出质疑必须采取书面的形式,否则招标单位视为未收到该项质疑(书面质疑请提交给招标方商务部)。招标方对于任何一个投标提出的涉及实质性问题的质疑的答复,将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其它各投标方,该项答复视为在招标文件中已明确规定一样而具有同等的效力。
投标方技术标、商务标答疑截止时间2019 年 月日时之前。
各投标方必须于 2019年月日时之前把投标报价文件签字盖章扫描发至指定邮箱里,纸质版投标文件随后送至/快递至庐江县新二中项目工程施工项目(纸质版投标文件需盖单位章,并要求在密封后盖骑缝章,做好密闭处理)
投标交送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中建一局庐江县新二中项目商务部;
接收人:王益平 联系电话:177*****750 邮箱:********2@qq.com
2、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
投标人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
文件做任何修改,也不得撤销。
十二、本招标文件组成
1、投标须知
2、投标书
3、招标文件各部分说明:
(1)投标须知是招标方用以向投标方介绍和说明本项目的投标方法、要求和过程的;
(2)投标书是投标方向招标方表明意愿的一份邀约,一旦招标方对邀约作出了承诺,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成立,投标方的任何邀约撤回和邀约撤销均不再被招标方接受;
4、招标文件后有附件一(室外排水工程报价清单)、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附件三(业绩证明-单投标单位复印近期施工合同主要页面)、附件四(集采信息表)、附件五(承诺函)、附件六(履约承诺书)。
十三、投标文件的组成
1、 投标书(二套,每套装订一册)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附件二出具;
(2)近三个月纳税证明资料;
(3)投标说明;
(4)报价书,按报价清单附件一填报,并提供综合单价分析表;
(5)工期及质量承诺函件,格式按照附件五、附件六填报;
(6)拟派往本项目的在组织结构及相应的项目经理和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名单、简历、相关证书复印件
(比如项目经理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等);
(7)企业概况(两份)
(7.1)企业简介、资信、合肥市有关部门批准允许承担该类工程项目的许可证明;
(7.2)目前正在进行的工程详细资料;
(7.3)以往在合肥市或其他地区进行类似工程的经验和业绩等详细资料;
(7.4)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最新年审);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分包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 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分包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8)详细的施工方案(为满足本标段施工需要而必需的材料、机械机具和设备)。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3、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人须将上述投标文件装于密封,外面标明:“庐江县新二中项目工程施工室外排水工程投标书”。要求封条上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4、注意事项:
1) 投标方必须于上述注明的日期前,将密封标书送交招标方,逾期无效。
2) 投标书的内容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请勿遗漏。
3) 投标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进行密封,同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全部内容均需加盖骑缝章。
4) 投标文件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按时送到指定地点。
5) 投标书有下列情况之一无效:
6) 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未盖公章和法人代表未签字。
7) 投标书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或未按规定填写。
8) 投标书逾期送达。
9) 投标书一旦被招标方接纳,该投标书连同中标单位的书面接纳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中标单位不能全面、妥善地履行合同,则招标方可提前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将中标单位承包范围内的工作指定其他单位进行,并由中标单位对因此造成的招标方的损失予以赔偿。
十四、投标有效期
投标方应在收到招标方的招标文件后在规定日期内将投标书递交给招标方,该投标书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持续有效。
十五、评标
1、评标原则:招标方根据评标依据,选择适当的投标方中标。
2、评标依据
1)费用:价格合理。
2)质量:满足招标条件的要求,服务质量优良。
3)供货期限:保证按招标方项目的具体施工日期要求。
4)投标方信誉:良好的企业信誉。
5)招标方考虑的其它因素。
经办人:王益平 联系电话:177*****750 邮箱:********2@qq.com

投标书
起止时间:——————————————————
投标方:———————————————————
企业所有制类别:———————————————
资质等级:——————————————————
企业法人代表:——————————————(盖章)
编制日期:—————年————月—————日

投标书
自::
致: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已收到的该工程招标文件及所有相关资料,经研究我方愿承担贵司庐江县新二中工程项目施工所需室外排水工程的供应制作与安装。具体投标内容如下:
1、对本投标文件投标须知的确认和意见
1.1是否确认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 ()是 ()否
1.2 如对条款有建议,请列出:(可不填)
2、工期:
完全满足招标方根据工程进度提出的供应计划要求,按照要求的规格型号、供应时间保质保量供应所需材料,并承诺对供货迟延造成的工程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3、 标价
见投标附件一:庐江县新二中项目室外排水工程招标清单。
4. 质量:
质量达到招标方要求的标准,满足投标须知中所列的相应条件,并承诺对产品质量出现问题造成的工程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5.服务: 本着用户第一、服务至上的原则,我方保证提供全面优质的服务。
5.1遵守贵司及项目关于质量、环保等方面的ISO9001、ISO14001有关标准之要求。
5.2按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5.3出现质量问题及时解决:
5.3.1我方及时委派质检专业人员协同贵司查明原因。及时整改;
5.3.2若由于我方的质量或进度问题导致工程工期延迟、工程损失及其它总包方损失等问题,我方将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5.4竭力满足贵司提出的有关工期及材料的其他要求。
6.保障
我方将保证严格按照贵司技术、质量及进度要求,按时完成临设搭拆工作。
6.1未能按时、按质完成合同要求工作内容,我方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包损失。
6.2若在此期间相应材料市场价格变动,如贵司要求协商与调整,我方将同意协商;如贵司没有提出要求,我方将保持原价格不变。
7.单价及结算
7.1我方愿意以《投标须知》中所列之单价及结算方式进行结算。
7.2进一步的承诺:
8.报价中未包含内容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9.投标书附件
9.1详细的报价清单附件一 。
9.2合同文件附表
9.3营业执照及资质等级证书。
9.4在质量、服务方面的进步承诺。
9.5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如样品。
9.6投标书一式两份。
10.附注
10.1本投标书一旦被招标方接纳即成为正式有效的合同文件,且本投标书连同我方的书面接纳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10.2我司同意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将与贵司进一步对所投标的全部内容与贵司协商与调整(如贵司要求),并愿意按协商与调整后的结果修改原报价内容。
投标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
年月 日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代理我司参加 (招标人)关于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庐江县新二中项目工程施工项目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议标、评标、合同谈判与签订、进场履约、收款开票以及结算退场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此委托不得中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一、法定代表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提供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
二、投标代理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提供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附件3:
详见附表:附件3:近三年工程业绩表
附件4:
资源准入信息要求
详见附表:附件4:集采信息表

附件5:
施工投标承诺书
致招标人: 中建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为了确保本工程招标投标工作顺利进行,同时保证优质高效施工,我方将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并完全接受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为此作出如下承诺:
1、根据企业自身情况,理性报价,不会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投标总报价为: 元,我方愿意承担任何风险。
2、我司的纳税人资格为□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在本项目开具发票类型为:□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的税率为:%。
3、如我司有幸中标本工程,我司愿意接受招标文件及所附合同条款的约束,按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要求履行我司义务。如因未签合同而提前进场,我司愿意按招标文件和招标合同执行并完整履约,否则按招标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4、按规定完成施工合同承包范围为与招标范围一致的全部内容。
5、建立完善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配备与投标文件相一致且满足工程建设规模、技术要求、安全要求的项目管理机构和项目管理人员,并确保常驻现场。我方在本工程中配备的项目管理机构和项目管理人员详见技术标。撤换上述人员前,必须征得贵方批准同意。
6、全体施工作业人员通过培训,并办理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手续。
7、我方在本工程中投入的主要设备详见技术标书。
8、一旦我方的投标书被接纳,我方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贵司的要求开展工作。
9、我方同意在正式合同签署之前,本投标书将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贵司接受。
10、如果我方在接到中标通知后,没有按贵司要求的时间签署正式合同或坚持提出附加条件,则我方同意贵司有权另选中标单位、没收我司投标保证金及向我司追讨有关损失。
11、我方知道,贵司没有义务必须接受所收到的价格最低的或其它任何投标书。
12、我方保证在接到开工指令 日内完成进场施工准备工作并正常施工,按照通知或施工计划要求日内完成并移交本工程。
13、我方同意贵方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对我方有关不平衡报价进行调整,否则, 贵方可取消我方中标资格。
14、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工程变更,严格按照双方合同的有关规定计量和计价,并保证接受贵方要求完成变更的工程内容。
15、我方在本次投标中无弄虚作假行为,且未与其他投标人、招标人及评标专家串通投标。否则,将接受取消投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解除合同、红色警示的不良行为记录、清出预选承包商名录等处理。
16、如果违反本承诺书中任何条款,我方愿意接受:
(1)视作我方单方面违约,并按照合同规定向贵方支付违约金或解除合同;
(2)本工程招标人今后可拒绝我方参与投标;
以下无正文。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日
附件6:
履 约 承 诺 书
致: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我司”)为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司”)承建的庐江县新二中项目工程施工项目总承包工程的专业分包商,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我司向贵司承诺如下:
1、我司将严格按照与贵司签订的合同进行履约,若未按合同履约,我司自愿承担违约责任并接受贵司处罚;
2、我司在施工过程中对于涉及贵司的先进工艺和技术确保保密;
3、我司保证在施工期间,不管贵司安排我司施工的内容是否是合同内内容,都服从贵司指令,不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延缓执行、消极怠工等,否则我司自愿接受贵司处罚;
4、在签订合同时,我司对施工现场和施工图纸及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贵司CI布设等已作了详细了解,我司保证在施工期间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贵司增加费用、停工(含消极怠工)、中途退场(除非贵司协议同意)等,否则我司自愿接受贵司处理决定;
5、我司保证在施工期间及结算期间,因我司与工人、材料(或设备)供应商等发生任何纠纷,责任均有我司承担,与贵司无任何关系;
6、我司保证在施工期间及结算期间,如因我司的施工、付款等造成的经济纠纷导致贵司被诉讼、仲裁或被采取保全措施的,我司愿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和消除一切影响;
7、我司保证在施工期间尽量不出现扰民和民扰(属我司原因的),若出现此类情况,由我司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8、我司保证我司的工程机械车辆,在离开工程现场大门之后发生的破坏市容环境、影响交通秩序等一切事宜带来的不良影响及责任,责任均有我司承担,与贵司无任何关系;
9、在办理各类结算时,我司将按照合同条款约定与贵司办理结算工作;
10、我司施工范围内的内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前及移交至贵司管理期间的成品保护及安全文明施工均有我司负责,如未履行,我司承担一切责任。
特此承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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