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农商银行品牌宣传物料制作供应商入围项目竞争性磋商项目公告

天津滨海农商银行品牌宣传物料制作供应商入围项目竞争性磋商项目公告


磋商邀请函

受天津滨海农商银行委托,天津滨海国际招标发展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滨海农商银行品牌宣传物料制作供应商入围项目实施政府采购。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滨海农商银行品牌宣传物料制作供应商入围项目

(二)项目编号:BHGJ-2019-C-015

二、项目内容:

第一部分:宣传页、第二部分:刊物读本、手册、第三部分:手提袋

三、投标人实质性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营业执照主要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采购项目标的内容;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有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三)投标人须提供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公告发布与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一)采购公告首次发布时间:2019年4月12日。

(二)采购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即自2019年4月12日至2019年4月 16日。

(三)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为:2019年4月12日至2019年4月20日,每日9:00-12:00;13: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天津市西青区友谊南路梅江中心大厦18层。

本项目需网上下载电子文件。请前往“金采E电子化采购平台”(网址:http://ec.cfcpn.com/cms/index.htm )免费注册并在线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平台技术支持电话:176*****951

本次项目的采购文件售价500元/本,磋商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还。

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采购公告首发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

六、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磋商时间及地点

(一)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纸质文件于2019年 4 月 23日 9:00至 9:30 递交至天津市西青区友谊南路梅江中心大厦18层,电子文件于2019年 4 月20 日供应商请登录http://ec.cfcpn.com/cms/index.htm,在线递交响应文件。

(二)磋商时间及地点:

2019年4月23日9:30在天津市西青区友谊南路梅江中心大厦18层(天津滨海国际招标发展有限公司)。

七、投标保证金

(一)保证金金额

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3015元,计人民币叁仟零壹拾伍元整。

(二)保证金提交方式

投标保证金应使用人民币提交,可采取下列任何一种方式提交:

1、银行支票

2、电子汇款

3、网上银行

(三)保证金提交时间

有效的投标保证金提交,以提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前实际到账为准,建议于提交投标文件前2个自然日(即2019年4月21日)前完成投标保证金的提交工作。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截至规定时间如出现因银行系统原因导致的电子汇款、网上银行未到账的情况,视同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保证金。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吴晓晓

(二)联系电话:131*****888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 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58号金融中心2号楼2楼202室

(三)采购人联系人: 解菲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滨海国际招标发展有限公司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友谊南路梅江中心大厦18层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四)采购代理机构财务电话:***-********

(五)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300221

电子邮箱:bhgjzb@163.com

(六)汇款银行及账号

收款单位:天津滨海国际招标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营业部

账 号:********8

行 号:********1221

注:汇款时请在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即:C-015

汇款时请在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保证金退还及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等相关事宜请咨询采购代理机构财务。

十一、质疑方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投标人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滨海国际招标发展有限公司一次性提出针对磋商文件的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天津滨海国际招标发展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2日




采购人: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标签: 供应商入围 物料制作 品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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