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19-1731]广州政协文史馆装修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JG2019-1731]广州政协文史馆装修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广州政协文史馆装修改造工程
招 标 公 告
招 标 人: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
招标代理: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时 间:二〇一九年四月
根据穗发改[2019]189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现对广州政协文史馆装修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政协文史馆装修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
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邝工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明月一路6号祈福华厦2、3、4(原大厦5层)层,以及广州大道中39号广州市民主大楼南楼1层。
四、项目概况:广州政协文史馆建筑面积约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一)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二)招标内容:负责广州政协文史馆装修改造工程设计、施工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合同协议书):
1、项目前期阶段
1.1现状摸查(含管线探测、消防评估、用电负荷评估)及编制摸查报告。
1.2本项目全过程设计,包括:负责项目的修规调整(如需)、方案设计、报建图设计和报建通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及规划验收电子报批文件、设计变更(含造价分析)及现场技术指导。范围主要包括:
(1)负责按立项可研报告批复文件和设计任务要求的所有建设内容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配合业主套改布展单位末端设计);
(2)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包括立项(含可研)及批复文件、设计任务书范围内涉及规划设计报批(含规划许可证)、消防报批、建筑节能、用电负荷、建筑设计方案审查等的所有规划、建筑、技术、管线、专项等各类报建配合、协调工作;
(3)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
(4)除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交设计成果文件外,还应承担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包含设计变更)等工作,配合业主对设计成果文件修改调整完善,保证设计变更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5)如承包人不具备项目中各专业部分的相应资质,承包人应在征得发包人及业主单位同意后专业分包给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并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需提前报发包人及业主单位审查备案同意。
1.3负责概算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工作,并负责送审、配合评审工作。
2、项目实施阶段
(1)负责立项(含可研)及批复文件内的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等;
(2)负责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报监、报建、报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报监手续、余泥排放证、排污手续、排水许可证、水电气等专业报建报装、分项分部工程验收、消防验收、质量验收等工作,并支付办理上述工作中应由投标人承担的费用;
(3)完成按有关规定应由投标人负责的检验监测工作,及配合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工作;
(4)对展馆布展服务实施提供配合;
(5)负责施工期间至移交前的场地管理、保安、保洁、防噪音、防扬尘及绿化养护等管理工作;负责设置卫生垃圾池和建筑垃圾外运工作;负责设置施工污水收集过滤系统,保证污水排放不得影响周边环境;配合招标人做好各项迎检工作,对场地进行清扫和布置;做好与周边住户、单位、企业等业主沟通解释工作,化解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投诉、矛盾或纠纷等情况;
(6)竣工图编制及规划验收电子报批文件、设计变更(含造价分析)及现场技术指导;
(7)负责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场地围蔽施工及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工程移交前的保修维护工作(该部分费用包含在承包人合同价款中);
(8)负责预算、结算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工作,并负责送审、配合评审工作;
(9)组织本项目的整体竣工验收及备案和整体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包括结算资料整理汇总、竣工图签审及竣工图编制;在本工程范围内工程资料正式移交给发包人及相关建设主管部门之前所产生的费用均包括在承包人合同价款中。
(三)招标规模:广州政协文史馆建筑面积约
(四)最高投标限价:3050万元,其中设计费101万元(不含投标经济补偿),施工费2949万元。
六、资金来源:全部市财政资金。
七、公告发布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9年 4 月 13 日至2019年5 月 14 日 10 时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9年 5 月 14 日08 时 30 分,截止时间:2019年 5 月 14 日10 时 30 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04 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3、开标时间:2019年 5 月 14 日10 时 30 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4、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招标文件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方能进行投标登记(本表单独提交,不需要密封)。(注: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填写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在册人员。投标人应保证上述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项目中被锁定。)
3、投标担保5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4、招标文件费:每份500元,在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缴纳。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述第4.1条或第4.2条资质。
4.1有效期内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4.2同时具备以下2项资质:
(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2)施工单位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说明:①施工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
②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的投标单位允许同时承担设计和施工任务。
③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把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但不得再次分包。
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5.1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施工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5.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以上资格。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6、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
8.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格式按附件二)。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8.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8.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8.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诚信备案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企业库内诚信档案)。
10、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详见附件三《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11、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十条内容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本工程实行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本工程结算金额不得超过经有权审核部门审批的相应的概算金额。
十三、投标方案经济补偿:投标方案经济补偿金共11万元,由招标人直接支付,支付方案如下:
本项目对提交了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投标文件(即通过资格审查、设计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施工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下同)且设计部分技术评审得分排名前5名(如有废标情况,剔除废标单位后再排序前5名)的投标人和中标单位进行补偿,其中第1至5名补偿标准如下:
设计部分技术评审得分排序 | 第1名 | 第2名 | 第3名 | 第4名 | 第5名 |
投标经济补偿金额(人民币,万元) | 4 | 2.5 | 2 | 1.25 | 1.25 |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如果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投标文件不足5名,剩余的投标经济补偿费支付给中标人。
获得投标经济补偿的投标单位的设计方案,除署名权外,其余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参考使用,不另行支付费用,招标失败则费用不补偿。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
电话:***-********
地址:广州市大学城内环东星运路1号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六、其他:
1、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报名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2、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上述要求,申请人须在《投标申请人声明》中予以承诺。
3、有关企业诚信档案的办理事宜,详见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相关办事指引。
4、前期服务单位: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5、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十七、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十八、《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招 标 人: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
招标代理: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9年4 月 13 日
附件一: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完成工资支付,切实落实《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7〕4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17〕10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7〕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八、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满足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满足设计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为联合体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满足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作为本项目总负责单位,除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外,还对本招标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投资控制、管理、协调等负全责,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满足设计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主要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联合体主办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附件三:
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序号 | 被拒绝单位名称 |
1 | 广东电白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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